20071207/安省逾1/3商店不守礼品卡新例

星报专讯/安省逾1/3零售商未有遵守政府新例,即禁止礼品卡设有效期及罚金。

安省政府周四宣布,设立热线让消费者和零售商致电查询新例内容或投诉。

礼品卡新例今年10月1日生效,但当政府抽样检查零售店时,发现28间之中有8间仍然出售设定使用限期或罚金的礼品卡。

尽管有店铺未能遵守新例,安省政府及消费者事务厅长麦米金表示,抽样调查的结果大致满意。他在省议会对记者表示,新例实施时间尚短,部份零售商仍然未清楚相关细节。

要求撤销豁免权做法

加拿大消费者议会(Consumers Council of Canada)主席侯萨(Bill Huzar)却形容今次抽样检查结果令人不安。假如新例甫实施后,就出现这种后果,实在是一种羞辱。他同时要求政府撤销享有豁免权的做法。

该项新例对某些货品和服务的礼品卡,可以不受新例约束,例如按摩、SPA治疗和晚餐,以及在购物中心销售的礼品卡。

麦米金表示,曾就加国首次制定的该类新例,对多个消费者组织及零售组织展开多轮谘询后,才确定享有豁免权事。但侯萨表示,那并非他代表的消费者组织向政府反映的意见,声称至今仍不太明白为何会有豁免权这回事,就以亚省为例,礼品卡新例并没有这种优待。

麦米金表示,安省大部份的礼品卡都要依法销售,但政府在新例推出前,必须考虑各方意见。政府将会继续监管新例的推行情况,同时会以来自消费者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关注,认真研究改善的方法。

侯萨指出,必须让消费者明白他们购入的任何一张礼品卡的规限。

政府服务厅一名发言人其后解释,部份被抽样调查指未有遵守新例的零售商表示,只是想售清礼品卡存货,亦不会对于在10月1日或以后售出的礼品卡,设定使用限期和罚金。

该名发言人又指出,部门官员每日平均收到两宗查询有关礼品卡新例的来电,当中包括消费者和零售商。与此同时,保障消费者分部已经着手调查一些对零售商的投诉,指他们售出的礼品卡设有使用限期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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