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2/不满美国做“霸主” 法国充当急先锋

新一轮全球文化战拉开序幕﹖

《世界新闻报》驻法国记者 朱博英

在法国和加拿大的提议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月中旬在巴黎就今后两年制定并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国际公约进行了讨论,并为此制定了原则框架。该提议获得了与会60多个发达或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以法国为首的“公约”派国家认为,文化产品应该脱离贸易谈判的范围和自由贸易原则的限制,从而使各国政府得以保护并支持自己的文化产业。以美国为首的“反公约”派则认为,文化产品应遵循世贸组织有关自由贸易的原则,不能搞例外,不能特殊化。据悉,这是美国重返教科文组织之后与法国等发达或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第一次正面冲突。有媒体甚至惊呼,新一轮全球文化战已拉开序幕。

坚持“法兰西例外”捍卫本国文化

早在1986—1993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期间,以法国为首的欧共体国家就提出“文化例外”的原则,即反对将文化产品等同于一般商品,任其自由流通。由于谈判期间法国的态度最为坚决,“法兰西例外”便成了最能体现法国文化特性的用词,也逐渐成为法国最为流行的用语之一。

在保护民族文化特性方面,法国的确一直是走在世界各国前列。尤其在法语语言保护方面,法国各界做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早在17世纪路易十三统治时期,法国就成立了专门审订法语语法、法语新词以及维护法语纯洁地位的法兰西学院。直到20世纪初,法语依然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使用的唯一外交语言。但两次世界大战使法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法语逐渐丧失其国际外交用语的特权,英语随之成为外交领域和各国际组织里最重要的工作语言。

法语地位的下降引起了法国政界和文化界人士的高度重视。1958年,法兰西学院院士让·迪图尔发起成立了一个名为“保护法语协会”的组织。之后,在法国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保卫和发展法语高级委员会”和“法语高级理事会”、“国际法语理事会”和“法语评议会”等机构先后成立。80年代,法国政府确立了“法语国家首脑会议”机制,目的之一是进一步维护法语的国际地位。

此外,法国政府还为保护法语进行了立法,对英语等外来词语的使用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因特网的普及,英、美语汇大量涌入,法国更是加大了对使用英语等外来语进行立法和行政干预的力度。1994年通过的“杜蓬法”规定,公共场所的所有标语、公告牌必须用法语书写,原文是其他语种的也要翻译成法语,而且法语字母不能小于原文字母,违反规定的个人和企业将被罚款。

1996年,法国政府还成立了专门术语和新词审订委员会,以配合法兰西学院的四十名德高望重的院士们的工作。并且,法语新词及其解释在被法兰西学院通过后,还必须在政府公报上发表才能生效。每年12月,法兰西学院秘书长要循例发表“语情咨文”,对一年来法语的健康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评价。

当然,法国政府对文化的保护并不局限于法语。每年,法国政府还要拨款近10亿欧元支持文学、艺术、音乐、影视和媒体等行业的发展。比如,法国文化部2001年颁布了一项旨在扶持法语原创剧本的政令,用于资助那些致力于创作法语剧本的青年作家。此外,法国政府1996年还出台了一部旨在保护其文化产品的“视听产品保护法”。该法律规定,在电视台播放的影视作品和歌曲中,法国作品至少要占40%,欧洲作品至少要占60%,违者将会受到重罚。可以说,正是这种“法兰西例外”,才使法国这样一个幅员和人口都只能算中等的国家,依然能保持其欧洲文化大国的地位,并立足于少数世界强国之列。

从文化“例外”到文化“多样”

也许是“法兰西例外”太法国化了,为了准确表达文化保护的内涵,使更多国家理解和支持其“文化例外”的立场,法国在文化问题上开始用“文化多样性”取代原先“文化例外”的提法。因为,全球化的发展使法国意识到,只有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阻止文化单一化的势头,只有不遗余力地主张“文化的多元”、“文化的多样”,才能维护已经日益受到美国通俗文化产品侵蚀的法兰西文化。

法国的努力取得了成果。2003年7月,在法国的提议下,欧盟各成员国同意把“文化例外”列为欧盟宪法中的一项条款。根据该条款,当存在影响欧盟语言和文化多样性的危险时,欧盟对文化和视听服务领域里的国际贸易谈判的决策将以一致通过的方式进行,从而保证法国和其它任何欧盟国家在未来欧盟有关文化方面的谈判及决策中拥有否决权。

在世界文化冲突方面,一个非常引人瞩目的焦点是法美之间的争执和对立。在这一问题上,法国始终认为,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不同于那些可以自由买卖的茄子土豆之类的商品,绝不可将其纳入世界自由贸易体系之中。法国认为,世界各国有必要制定一项有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承认文化产品的特殊性,为文化产品市场制定规则,保证各国决定本国文化政策的权利。法国希望以公约的形式为各民族文化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间,向人类提供更多的文化选择。不过,对于这一强调“文化特殊性”、“文化多样性”的国际公约,美国斥其妨碍了世界的贸易自由和言论自由,违反了自由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是彻底的文化保护主义。

其实,法美在世界文化多样性公约问题上的分歧,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了两国在政治上的分歧。法国政府发言人就曾直言不讳地表示,“文化多样性”是法国“世界多极化”政治主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国外交“新的一章”。

实际上,美国才是将文化保护执行得最彻底的国家。据报道,美国文化消费产品的进口比例还不到3%。美国反对制定文化多样性公约的主要动因是经济利益。美国知道,如果文化多样性公约获得通过,每个国家都可以采取立法,或使用财政、行政手段保护其本国文化或本民族语言。文化多样性公约鼓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进行影视生产,规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文化补助,并帮助它们打开发达国家的影视市场。由于影视产品是美国对外出口的拳头商品,这样的规定无疑会影响美国视听产品的出口利润。美国派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外交官就直言不讳地表示,有关制定文化多样性公约的提议是一个“坏主意”。法国总统希拉克则认为,公约可以确保各国更加自信地向世界敞开大门。

可以预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美国重新加入之后,将是继WTO坎昆会议之后出现的另一个全球化议题的战场,其斗争进程和结果如何,值得人们关注。

2003年11月6日
http://www.jobs.gov.cn/XXLR1.ASP?ID=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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