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3/案例:没履行合约完成工程 装修商判入狱兼赔偿

明报/韦比市一名家居装修商人因为与客人签了合约之后,没有履行合约,好好完成装修工程,又没有在合约中依法订明顾客可以在30日内取消合约,违反《消费者保障法》,被判入狱35日,并要作出赔偿及罚款。

安省消费厅昨天发布的消息指出,被判罪成的是韦比市家居装修商卡特(Charlesworth Carter),他与一名顾客签了合约,为其住所装修,该名顾客同意先付一半费用;不过,卡特在做了很少工夫后,就放弃完成工程,于是该名顾客就取消合约,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结果,卡特被判罪成,除了要赔偿6000元给予事主外,还被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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