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3/王仁铎:为加国移民奔走呼号的侠义“大状”

经常浏览本地中文报纸的人,想必对“王仁铎”(Lawrence Wong)这个名字是不会陌生的,因为律师王仁铎的见报率颇高,而且往往与移民事务连在一起,常为移民仗义陈言,成为意欲咨询移民事务者的“香饽饽”。

【环球华报记者 萧元恺】在王仁铎的办公室里,有一大排靠墙的书架,粗粗看去,几乎全是各类法律方面的文书与资料汇编,其中就有《移民法务实手册》、《卑诗省不动产开发实践手册》、《卑诗省公司法》和绿皮精装本《卑诗省法律报告》(British Columbia Law Report)等。这实在是预设好的了解王律师的一扇窗口,可以管窥他的工作内容。靠近书架附近还有3个表,分别标示出温哥华、东京和香港的时间,这个往往出现在酒店旅馆前台的物件,更能形象地揭示出王律师经手移民业务的性质,平添一缕行色匆匆的气氛。

和政府打官司

《环球华报》:一提您的名字,实在绕不开“移民”两字。根据记载,作为加拿大第一批打败联邦政府的17个律师之一,您参与的那个著名的案子已经成为一宗具有指标作用的判例。

王仁铎:是的,加拿大移民部在2001年12月颁布新的计分標准较严苛的移民法,並对此前已递交移民申请表的人士追溯执行,但对於已递表个案,又曾把新法適用日期延后到2003年3月31日,以便可依较宽鬆的旧法处理;但宽限期过后积压案仍远超预期。使许多本来条件合格的申请者被排除在外,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他们中许多都是技术移民,没有什么经济实力,致使受影响人士遂纷纷兴讼求偿。这个记录在案的群体就构成一个集体诉讼,并由17名律师分別提出的原来共149项个別诉讼,加以整合而成。当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共同受理了这个案子,控诉移民局新法追溯执行导致其申请胎死腹中,在这些律师中只有我一个来自加西。至於这些讼案所代表的个別申请人,总数接近1万2千。


移民律师王仁铎

《环球华报》:起诉方是素不相识的移民申请者,受控方却是享有巨大行政资源的联邦政府,而且后者有强大的法例依托,这决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或一般意义的诉讼,其过程肯定相当艰难。

王仁铎:尽管我们起初预估到了这场不对等的官司的难度,但实际操作还是超过了我们的想象。从2001年立案开始打,到2003年我们最终胜诉,历时两年多。其间我要不断地在温哥华和渥太华之间穿梭,在渥太华要租房住,自己解决衣食住行问题。

尽管困难重重,尽管以前跟联邦政府打官司还从来没有胜过,但是我们秉持公义还是要做,因为我们坚持认为联邦移民部长是在误导国会,用不正当的手段使移民申请者不及格。当时移民部向国会表示累积旧案只有约3万件,事实上却多达10万宗,这种政府行为给起诉方带来很大损失,包括每人已缴的移民申请费、律师费、文件公证开支和等候时间的损失等。这方面的证据是充分的,我们用事实说话,经过一番漫长诉讼,结果最高法院判定禁止联邦移民部对那些积压案件使用新法,移民部最终让步,并提出庭外和解办法。在这场诉讼中虽然我个人付出了很多,但这是集体行动的胜利。

《环球华报》:胜诉方最后得到哪些补偿?这个集体诉讼案的成功本身产生了什么影响?

王仁铎:高法裁决后,移民部在网站上公布了和解办法通知书,并寄发给至少9万7千名受影响的移民申请人。通知书开头即开宗明义指出,其寄发对象是2001年或更早提出移民申请的特定一群经济类移民。通知进一步表明,相关各方同意交由联邦法庭审批其所协议达成之和解草案。接获通知书之上述特定群体之个別成员,可按照其个人意愿,对草案提出反对立场,亦可选择退出最终定案的协议。若无人对建议和解案提出异议,將会由一名法官在2005年3月14日对协议提出最后定案。

判案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民怨,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主流社会决定移民命运的现实。不过由此也提供了一个启示,不管对方如何,在加拿大这样的法制社会,如果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要敢于抗争。这还不只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问题,这是在行使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许多移民,尤其是大陆来的移民,视诉讼为畏途,总想息事宁人,观念上应该有所转变。

艺术之家的另类

《环球华报》:初到您的律师事务所,看到几面墙上都挂着国画,有点像艺术画廊似的。及至见到坐椅后面的这张速写,肯定是您的肖像了,几笔勾勒十分传神。法学之外,您还有美术的爱好?

王仁铎:速写画的是本人没错,但是出自我哥哥之手,他是个职业画家。我母亲也是个画家,姐姐是导演,父亲则是作家,在这样一个文艺家庭里,即便我不是学艺术的,也多少会受到点感染的。

父亲王敬羲参与主办过香港《南北极》、《财富》等杂志,写过一些东西。

《环球华报》:原来王敬羲先生是您父亲,久仰大名。知道他50年代便有小说集和散文集等出版,在台湾念书时是梁实秋的“高足”,在港台五、六十年代的文坛上独树一帜。余光中曾将王敬羲先生与李敖相提并论等量齐观。

一家人都是在文艺界工作,独独您一人从事法律,堪称“另类”了。当初您是怎样选择法律作为自己的职业的?

王仁铎:父亲是上海人,母亲是山东人,他们都到了香港。我们全家从香港移民加拿大后,定居在温哥华。我本来是在卑诗大学读政治系学习,不敢说当外交家,只是一种选择而已。然后才转到加东皇后大学法学院,修读法律专业。说是一种偏爱也行,也有一些务实的考虑,因为法律比较政治而言,有更为实在的内容。加拿大在国际上不是一个大国,需要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人才有限。

《环球华报》:您是什么时候开始律师业务的?

王仁铎:从皇后大学毕业后,我又回到温哥华,那是在1987年,当了一年见习律师,随后进入本地的律师事务所。在别人的律师事务所干了有5年时间,其间萌生自己干的打算,经过一段准备,于1992年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其实自己干,还是在人家的律师事务所干,都不过是一种选择而已,合伙人也是一条路。

《环球华报》:现在的业务范围如何?

王仁铎:除了税法、劳工法和证券法不做,可以说其他的都做。当然侧重于移民业务,还有家庭婚姻方面的官司,特别是移民的离婚诉讼,由于两地社会制度的差异,加上顾及孩子一方的切身利益,给这方面的调解带了相当的难度。

“赖案”专家

《环球华报》:在有关赖昌星案例的报道方面,经常会看到您的看法见诸报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不少议论都得到验证。

王仁铎:从赖昌星滞留加拿大开始,我就关注此案的事态进展,并进行跟踪观察。在赖案发生时,我曾写过一篇《法网难搞昌星难走》的文章,现在几年过去,赖氏还在加拿大。但赖氏能过第一关,却难过第二关。如果赖氏被认定连申请移民资格都没有,要被送回中国,那便是第三回合之争,便是此案最后一战。

《环球华报》:若从技术操作层面来看,有哪些要点?

王仁铎:民事诉讼不会对赖昌星有任何影响,只有刑事检控才会带来一些变量,不过我不认为赖昌星可以借此延长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法院如果将赖昌星这个案子从移民部的手上拿出来,由法庭或独立的公听会进行风险评估,这样会令评估更有实质意义。

替弱势群体发声

《环球华报》:依照您经手的业务,一般属于刑事律师的范畴。

王仁铎:客观地讲,我愿意作刑事律师,而非商业律师,前者的社会承担要大一些,后者涉及金钱多一些。做事第一要做好,尽量不把事情变得很世俗,负责任最重要,不考虑回报。作为律师要乐于助人,不能没有钱就不帮,因为这世界上许多人求助无门。有冤屈的人往往是弱势群体,有时我会自费帮助弱者打官司,但也不能总是自掏腰包,在这个过程中要找到平衡。

《环球华报》:您的这种坦率陈述很让人敬重,从您参与主持的一些案例能够看出,您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

王仁铎:我认为律师的天职就是去保护人权,公正审判,履行社会责任是其职守,在这方面律师与新闻从业者有相通之处。

曾有一位大陆移民被车祸撞成重伤,为她16岁的女儿争取自行决定去留的权利,同时使女儿的移民身分也不受影响。

枫叶卡之战

《环球华报》:自从移民部于2003年12月31日起施行枫叶卡制度,现在刚好到了一个时间点,也相应出现住够年期的问题。

王仁铎:5年居住加国不足2年的“太空人”,便会收到离境令。我认为此情况最好不要去换卡,以免因此被掌握到未实际居住的证据,使永久居民资格被取消,因为加国永久居民的身分一日未失去,仍然可以自由入境,等未来计划改变,想回加拿大长时间居住时,再去申请换发枫叶卡。

移民部的出入境制度有漏洞,没有为出境人士提供纪录,所以就算有人居住年期达到5年满两年的要求,如果在本地没有工作,又不是读书,很难提供足够文件证明。不过,这些人仍然可以由律师、会计师、校长和医生等“可靠的第三者”担保。

《环球华报》:听说有关枫叶卡诉讼中,台湾移民占有相当比重。

王仁铎:枫叶卡问题实际上对台湾移民影响最大,因为在此之前,由于李登辉提出“两国论”,有消息说大陆飞弹对准台湾,所以那时有大批台湾人来加拿大。后来其间许多回流了,他们首当其冲面临身份问题,有些人干脆选择放弃。台湾当局只考虑国际正名,但对自己的侨民不重视,在这方面没有因应之策。

移民问题观瞻

《环球华报》:从你的从业经历来看,多与移民事务交涉,在这方面既有丰富的理论,也有丰富的实践。从这种别人难以企及的角度来看加拿大移民法,肯定会有独到的见解。

王仁铎:的确,我与加拿大移民局打了多年的交道,从中发现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移民法对移民的走向无疑有很大的影响,由于积压的案子很多,审核的时间有时会继续拖下去。

可以说2002年6月的移民法,是有史以来对移民最为不利的。把立法权交给移民部,而国会只提大纲,详细条文则由移民部来订。移民部自己分配经费,国会没有过问权,这样做实际上是本末倒置的,不利于移民政策的透明化和可行性。比如家庭团聚,在国会大纲里居于重要地位,但移民部通过一些细则来进行真正的控制和操纵,使家庭团聚有名无实。许多未填自己子女资料的申请人并非有意,但若是在申请时漏填,后来再为子女申请家庭团聚,则很可能被移民部反覆刁难。

另外,移民部从不承认有配额,实际上有。根据去年10月31日移民部公布的年度移民报告,2006年移民目标值并未如外界预期大幅增加移民名额。这一切都是政客所玩障眼法及数字游戏,移民部基于地区与种族考量,根本不愿增加移民数额。政府口头强调要大量招揽新移民,却刻意运用技术手段延缓中国等地移民申请审批时间,如墨西哥与欧洲移民从申请到批准仅需一年,但中国等则需四到五年,个中蹊跷不言可喻。

《环球华报》:根据现在移民的结构和变化,分析一下移民法的前景。

王仁铎:移民局不是独立的,要受到整体利益的影响。但我坚持认为,应该独立来做风险评估,这样才能保证移民申请者的利益。

在加拿大,政党政治对移民政策影响不是很大,但不管哪个党在台上,移民政策的开放也是有限的。移民部不想得罪移民社团,表面上作出一些承诺;转脸儿对主流社会又是另一种口径,私下总是采取能收紧就收紧的做法,即便是被认为最亲移民的联邦自由党执政,也会有这方面的问题。

移民部提出过“精英论”,但根据一些统计数字,技术移民在经济上往往追不上本地人,这里面有海外资历认证等问题。移民部是一个中间偏小的部门,是政客的“试金石”,所以移民部长都是做不长的,就任之初很不专业,等搞懂了时又调走了,根本不可能有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客最愿意选那些不具争议性的问题作为选举议题,而对敏感的移民政策能回避就回避。

《环球华报》:在这样一种“定势”中,作为少数族裔,什么是移民、特别是新移民的“出头天”呢?

王仁铎:由于不谙“本地经验”,外来人往往要“吃亏”。重要的是要尽快提高语言能力,提高交流和表达能力,有委屈知道怎么倾诉,投入这个社会,才不被排斥。另外要尽快变成公民,获得投票权,否则从立法上就不利。

有些移民社团实际上是“愚民组织”,漠视是非,教训移民事事当“顺民”,以此来取悦主流社会。政府拨给社团的经费,不是用来培训“顺民”的,也不代表政府就不出错,官不举民不纠,这是一种立场错位,会产生实际上的不平等。加拿大是个自由民主的社会,对政府的错误是可以反对的,社团也需要不断改进。而作为加国社会成员,要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有权利了解真相,不能人云亦云。

老一代移民之所以对加国有较大影响,就在于他们落地生根。而现在的新移民,脚踩两只船,身在曹营心在汉,在加国的社会关系就受到限制,这对双方都是一种失败。移民在加国要完全靠自己去闯,这不是钱都能解决的。而在改善移民处境上,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改变先入为主的观念,避免单向行为,要有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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