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6/当年厦门远华案部分职务犯罪人员名单及处理结果

人民网/

涉案高官

1、党政机关

李纪周,公安部原副部长–开除党籍、公职,死缓

詹少敏,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开除党籍、公职

刘丰,厦门市委原副书记–无期徒刑

张宗绪,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郭晓菱,厦门市委原常委–有期徒刑11年

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苏水利,厦门市原副市长–开除党籍、公职

林金栋,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有期徒刑11年

2、厦门海关

杨前线,原关长–死刑(一审)

接培勇,原副关长–有期徒刑20年

车典原,纪检组长–有期徒刑10年

卢远征,侦查分局原局长–有期徒刑10年

杨上进,调查局原副局长–无期徒刑

王燕平,调查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7年

王天炸,办公室原主任–有期徒刑11年

蔡海鹏,调查局情报处原处长–有期徒刑15年

童敏,情报技术处原副处长–有期徒刑14年

陈蔓菁,教育处原处长–有期徒刑10年

王鹭滨,监管处原处长–有期徒刑5年

周振庭,东渡办事处原主任–在逃

刘必武,东渡办事处原副主任–有期徒刑12年

吴宇波,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死刑(已执行)

方宽荣,东渡办事处船管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育强,东渡办事处船管科–无期徒刑

黄志忠,东渡办事处船管科–无期徒刑

谢东风,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在逃

施营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有期徒刑6年

陈毅森,同安办事处原负责人–有期徒刑15年

黄印路,象屿海关原关长–有期徒刑2年

曲鹭勇,龙岩海关原副关长–有期徒刑9年

(据统计,厦门海关涉案人员达160多人,占全关总人数的13%)

3、公安系统

庄如顺,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死刑(一审)

张永定,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原队长–无期徒刑

廖金波,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原副支队长–有期徒刑15年

黄金铁,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原参谋长–有期徒刑9年

王振波,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

黄少熙,厦门市公安局同安交警队原大队长–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4、商检局

罗良玉,厦门商检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8年

5、港务局、海上安全监督局

曾太平,厦门港务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5年

吴振文,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2年

罗良玉,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原处长–有期徒刑13年

罗良玉,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原局长助理–有期徒刑2年

6、外代、外运

朱建雄,厦门船务代表公司原总经理–有期徒刑9年

郑振泰,外代原经理–有期徒刑1年半

张北辰,厦门船务代理公司船务部原经理–有期徒刑10年

蔡国钦,中外运厦门公司原总经理–有期徒刑16年

7、税务系统

林溪辉,厦门国税局原局长–有期徒刑11年(一审)

李鹭琪,厦门国税局总会计师妆稽查局局长–有期徒刑15年

8、金融系统

陈国荣,中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无期徒刑

林贞木,中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有期徒刑15年

陈建銮,中行福建省分行原副行长–有期徒刑16年

叶季湛,工商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死刑(已经执行)

周忠泽,交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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