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4/省府改例 祖父母可获补贴领养孙儿女

(多伦多23日加新社电)安省儿童及青年服务厅长钱伯斯(Mary Anne Chambers,图)周二说,基于安全因素,一些儿童不能与父母同住,政府将会修改法则,把他们交给祖父母或远亲照顾。如果祖父母或远亲有资格代养,他们每月可得900元补贴。在新例下,祖父母有权领养孙儿女。

钱伯斯说,省府修改规则,那些不能与父母同住的儿童就有机会与其他亲人一起生活。

她在接受访问时说:“如果祖父母能够介入,减轻儿童入住监护机构的需求,那是一大贡献。”

目前,安省政府监护的儿童,每年仅有10%被人领养。钱伯斯说,现在障碍已经清除,约75%的政府监护儿童可由亲人领养。

钱伯斯说,一些祖父母知道孙儿女被人领养时已太迟,那时手续已办妥,他们的孩子与别人一起生活。

一些祖父母周二说,他们有时花费高达两万元打官司,要争取孙儿女的监护权,因为在以前的制度下,他们无权抚养这些孩子。

倡权组织给儿童第二次机会(Second Chance for Kids)的沃尔彻特(Sheila Volchert) 说:“祖父母不再需要通过法庭程序,花费数千元夺回亲生孙儿女的监护权。所以这是个巨大变化,我们现在拥有权利。”

祖父母支持组织Cangrands的科尼利厄斯(Betty Cornelius)说,每月给900元代养补贴,代养儿童的生活会有“巨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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