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8/《多伦多都市报》投资人范京辉的郑重声明

(本声明同时刊登于多伦多的12月8日《华报》、12月9日《文摘报》、12月9日-12日《明报》,均为四分之一版黑白广告)

郑重声明

最近发现有多伦多某免费周报的员工不断以“我们就是原来的《多伦多都市报》”、“《多伦多都市报》原班人马”等名义在华人社区招揽业务,并伴有其它种种不实谣传,以致经常有原《多伦多都市报》的读者和广告客户打电话向我们查询。为避免给读者及广告客户造成困惑,作为《多伦多都市报》的投资人,本人郑重声明如下:

1、《多伦多都市报》创刊号出版于2005年3月29日,每周五出版,每期实际印刷20,000份,是当时单期发行量最大的华文免费周报。2006年8月17日,因内部人员管理混乱等原因,在我从中国大陆返回多伦多后即时决定停刊,只保留部分员工继续工作到8月31日负责收尾事宜。停刊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商业决定。

2、《多伦多都市报》由我本人及我太太全资拥有,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股东。我们从未将《多伦多都市报》转让给任何传媒机构,自始至终也从未跟任何传媒机构或个人合作办报。
3、《多伦多都市报》的名称由我本人独自构思并定名,中国朋友题写报头,并已在加拿大申请商标注册。我们从来没有授权任何传媒机构或个人对外使用《多伦多都市报》名称。

4、作为报社的老板和投资人,我们一般不参与《多伦多都市报》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事务,但偶尔会指定报纸头版文章的采访主题。所有采访、编辑和发行工作,均由专职员工完成,并由总编辑向我负责。《多伦多都市报》停刊时共聘用了8名全职员工和十几名兼职专栏作者。

5、当初我们投资创办《多伦多都市报》的目的,是希望办一份能够维护华人移民利益、敢于为普通市民讲话、能为加拿大新移民提供实用信息的中文免费报纸,而并非仅仅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对我而言,报社只要能做到收支平衡就已经是赚了,遗憾的是报社做不到。

6、虽然《多伦多都市报》创办18个月累计亏损近30万加元(由特许会计师核数),即使到了已停刊四个月后的今天,仍有近2万加元的广告费被无理拖欠,但在停刊的当月,我就已签发私人支票,支付了全部员工应得的薪酬及遣散费(所有应付金额均委托特许会计师计算提供),并用私人支票退还了所有已预付广告费的客户结余款(只有一家广告客户尚余几十元广告费,为表示支持报纸而坚持不收退款,我借此表示深深感激)。《多伦多都市报》早在2006年8月31日就已不欠任何员工的薪酬。目前只有极少金额的兼职专栏作者稿费、行政杂费等收尾费用,需等待公司财务人员确定真实无误及收回广告费欠款后再予以支付。

7、《多伦多都市报》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华人读者的认同,这是所有曾经在《多伦多都市报》工作过的员工努力工作的结果,更依赖于广大华人读者和广告客户对我们的支持,在此我深表谢意。令人欣慰的是,《多伦多都市报》停刊后,原有的全职员工都很快找到了各自的工作,其中有2人还能在多伦多某免费周报继续从事采编工作。祝他们在加拿大工作顺利!

最后我再次向所有曾经在《多伦多都市报》工作过的员工、社区的华人读者、尊敬的广告客户表示衷心感谢!期望今后能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

范京辉
兆泰集团总裁
《多伦多都市报》投资人
2006年12月8日于多伦多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threadid=12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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