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特约撰稿员张安定/“很方便的。”
6月16日,黄诚(化名)向记者详细描述了通过地下钱庄往台湾汇款的过程:
第一步是将现钞提出来,现金不会有交易痕迹,这一步比较难,通常要跟开户银行关系比较好,或者通过其他手段套出现金。第二步,如果金额不大,约一个地方让对方点数现钞;如果金额比较大,就到对方个人账户的开户行,不能存到公司账户,公司账户进去以后钱就很难出来了,让银行职员点数,存到对方账户,并拿到相应的证明,“然后台湾那边就把相当的台币打到我在台湾的账户。一般来说,隔一两天就可以到账。台湾往这边汇过来,管制没这么严,要更方便一些,把钱交给地下钱庄时存现金或转账都可以。”
黄诚是一家台资企业上海公司的CFO。为了公司在大陆的投资,黄诚今年几次通过两岸地下金融通道把台湾的资金“挪”到上海。而出于安全考虑,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汇款,汇出方一般分几笔或通过几家地下钱庄操作。
每年千亿计“地下”进出
根据台湾金融部门近期公布的数据,两岸金融业务往来金额迅速增长,今年1~5月总额已达620亿美元,平均每月金额比去年增加近30%。相关人士推算,今年全年两岸金融业务往来有机会首度突破1500亿美元大关。
如此巨大的往来业务为地下洗钱提供了相应的发挥空间。
知情人士透露,通过地下钱庄在两岸之间的汇兑相当于购汇的过程。以最近的行情看,台湾新台币与人民币的汇兑比例在3.7~3.85之间,地下钱庄通常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比例,例如台商汇往台湾,以1:3.7结算;而台湾汇往大陆,则按1:3.85结算。一般地下钱庄可以赚取4~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交易的利润率在1%左右。
相对于正规途径,地下钱庄在操作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由于新台币与人民币直接结汇困难,通过正常通道,台商往往要经历“新台币—美元—人民币”两次汇兑,与走地下通道相比,汇兑过程中要损失好几个百分点。另外,通过地下钱庄汇兑的速度更快,一般比合法通道快三四天。
上述知情人士说,上海规模较大的经营两岸地下金融业务的业者已发展到十几家,推广往往通过朋友间的人际相传,交易双方以老客户为主,每天的业务额少则一两百万元人民币,多可达到四五百万元人民币。以该十几家业者占市场份额80%、每年260个工作日推算,单单上海每年通过地下金融通道的两岸资金往来就有近百亿元人民币。
一位专家不愿估计全国或各地区通过两岸地下金融通道流动的资金数额,但他表示:“一个地区跟台湾之间有多少资金通过地下金融通道流动,跟本地区台商投资金额大小呈正相关关系。”据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有关数据显示,包含上海在内的全国其他地区只占台商对大陆投资比例的3%左右,而江苏、广东才是大头,今年1~4月两省分别占55.57%和17.94%。
知情人士表示,据此计算,每年通过地下渠道进出的资金数以千亿计。
“在江苏、广东、上海这些地方,太容易了,你打个电话就会有人帮你办理,”有台资银行代表处人士告诉记者,“这些钱庄一般在台北、上海、香港都有设点,资金来往很方便。”
该人士介绍说,对这些投资行为的监管本都有章可循,但实际上一些营业机构操作上时松时紧。“很多信托公司不审核台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也不区分经营性资金还是非经营性资金,只要你证明是自有资金,在自己的账户上。这些都是违背外管局的规定的。”
利益冲动与监管压力
据台湾一家金融机构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介绍,正常渠道下,如果台商为了在大陆设立企业需要汇入资金,首先需要投资项目通过外资委或者发改委批准,然后去外汇管理局报备,再到银行开一个资本账户。具体的资金流动上,虽然台湾可以直接汇到大陆,但资金在台湾、大陆银行之间的流动上因为缺乏通汇关系,一般都经过第三地(比较多的是美国)。
而台商在大陆的获利如果需要汇往台湾则分为两种情况:通过实体经营获得的营业利得是报备制,在完税后经过审计与董事会决议就可以通过银行汇出去,需要的凭据是审计报告——证明利润是经过审计没有做假、董事会决议录以及完税证明;如果是通过QFII或其他纯投资性的获益输出则属于批准制,要有原投资的批准函,然后到外管局申请批准。
有台资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台商利得输出很少是第二种的,“如果是第二种也是通过地下管道,一般不敢去审批”。
一些台商告诉记者,这几年大陆投资机会不错,他们的钱往往根据回报率高低选择投资项目:前两年进出大陆股市的钱不少,这两年则比较多倾向于投资房地产,但最大的担心还是资金进出大陆的管道。
但通过地下钱庄,“风险太大了。通过银行有凭有据的,你无须担心;而通过地下钱庄,你怎么知道哪天他接了你的钱不会跑了?”彰化银行昆山代表处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熟悉外汇管理的人士告诉记者,通过地下通道流入的资金,最大动因是规避投资审批障碍:大陆方面,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许可外,其他监管与约束措施还散见于有关结汇、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区分管理等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或通知;台湾方面,对大陆投资项目则需要经过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审批以及金额不得超过投资主体企业净资产40%。
从统计数据的巨大缺口,可以发现两岸资金的巨大潜流。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今年5月的数据显示,台湾“经济部”和中国商务部统计的台商赴大陆投资分别为554件、961件,金额分别为12.92亿美元、22.92亿美元。这意味着,接近一半的投资在台湾“经济部”控制之外。
资金从大陆通过地下通道流回台湾则分为个人与企业两种情况。据知情人士透露,个人方面主要是一些台资企业派驻大陆的管理人员,将收入的部分节余汇往老家;而企业方面,为了规避税收,一些台商为了用足“两免三减半”等各地为吸引台商投资推出的优惠政策,账面上往往不赢利,实际的赢利部分就只能通过地下金融通道回到台湾。
事实上,对于两岸之间的地下金融通道,内地监管机构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据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人士介绍,自2003年3月《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白”、“黑”、“重点关注”三类名单实行分类管理,去年3月~12月中,下发各地外汇局需核查的名单(企业和个人)共21162个进行初步核查,对经核查后属于外汇违规问题的,由外汇局进行查处,属于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