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生活综合讯)来自中国的华裔加拿大商人陈建源,因与香港供应商发生商业纠纷,被中国法庭判刑20年,并赔偿190万加元。陈建源的家人7月9日再次呼吁联邦政府介入援救陈建源。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的新闻通报说,中国司法部门对陈案的处理是依法、严肃和公正的。
据悉,6月27日加国外交部向陈建源女儿陈艳发电邮,告知其父亲在一审中被判20年徒刑。陈的妻子杨建平说她丈夫被判刑当天,加国驻广州领事馆派员到法院听审。陈建源的女儿陈燕9日在密西沙加市举行记者会时表示,她和母亲在闻悉上述的判决后,均感震惊及失望。她们并认为,中国对陈建源的审判并不公平。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7月10日就漳州市中级法院对陈建源判决案向媒体发出通报指出,陈建源被判犯有合同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犯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中国司法部门对陈案的处理是依法、严肃和公正的。
陈建源及家人系于1994年移民加拿大,并在密西沙加市成立了一间公司,专卖DVD机。他在香港的供应商隶属中国万利达集团。今年52岁的陈建源于2006年在搭机赴深圳时被捕,并被控以诈欺罪。之后,他一直被关押在福建省漳州市。陈建源在密西沙加市的朋友驳斥此一控罪,并称陈建源只是与香港的供货商有些争执罢了。
多伦多自由党籍国会议员詹嘉礼表示,保守党政府在此案上有点退缩,且毫无作为。詹嘉礼指出,保守党政府在其他加拿大公民被外国政府拘禁案中都会介入,唯独对陈建源一案始终保持缄默。陈建源在加拿大的律师贝迪也表示,加拿大政府有责任介入此案,并设法使陈建源回到加拿大。贝迪表示,不过至今他们还未获得联邦政府对此事的回应。
中国驻多总领馆通报指出,该案案情复杂,且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以及该案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涉及境外取证,但侦察机关进行了认真的取证、调查,一切依照法律进行调查。
据报道,2004年,陈建源与香港供应商的关系转坏,双方并因商业纠纷告进安省高等法院。今年初,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陈建源必须出庭作证,才能厘清这场官司的是非。然而此时的陈建源早已被中国拘禁了近两年。
陈的妻子杨建平表示,陈建源的对头、福建万利达公司老板吴惠天在当地势力强大,是他在幕后策划将其丈夫投入监牢并判刑20年。据悉,陈建源虽已被判刑20年,但他还可上诉。陈建源的家人希望上诉能还他清白,让他重返加拿大。
陈家的律师贝迪表示,这是一宗大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操纵司法系统和程序的个案。贝迪说陈家此举并非向中国政府示威,也和人权等诉求无关,主要是希望中国政府干预,释放加拿大公民。如果加拿大总理哈珀出面正式提出这个要求,相信事情是有希望办成的。
中国驻多总领馆通报指出,经查,陈建源与万利达集团公司签订合同地点和协议订单的行为地均有发生在中国领域、陈建源委托有关中国公司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生产地亦发生在中国领域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条,可认定陈建源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适用于《刑事诉讼法》。
据杨建平介绍,陈建源的被拘捕和起诉,是中国万利达公司策划的,为的是惩罚陈建源在加拿大与他们打的一场商业纠纷官司。自从陈建源被拘捕后,杨建平就没有看到过他。陈建源的身体状况不好,咳嗽、低烧,肺部有阴影,一直没有得到妥善治疗。
中方则表示,按照规定,2006年10月14日和2007年11月29日,陈建源在羁押于和转移至看守所时,两次接受入所健康检查,结果显示,陈建源无外伤及传染病,心肺正常,活动自然,身体健康。入所后,根据其要求进行健康检查的申请,先后10次带其到长泰县医院或漳州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均未发现明显病情。
中方通报指出,陈建源在羁押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看守所保证陈建源及时理发、洗澡,及时发放降压药品,按有关伙食标准供应饭菜。由于他年龄较大,在生活上尽量给予关心、照顾。2次家人来信均由看守所转交本人。按照有关规定,中方先后7次安排加拿大驻广州总领事馆官员探视陈建源。
陈家的律师贝迪表示,陈建源案本来是一桩商业纠纷,而且早就在安省进行审理,因此案件的管辖权应该在安省。但事件在中国就被大公司操控,令安省法官的要求难以落实。
贝迪表示,陈建源案对加拿大政府来说,有深远的意义。因为加拿大与中国贸易来往愈来愈密切,今后类似陈建源的案件可能会更多。政府应与中国方面商谈,创建一个处理双方民贸纷争的机制,免得加拿大商人赴中国谈生意或处理纷争时,被中国方面任意拘留。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指出,中国将一如既往保护外国人在华经贸活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外国人在华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