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4/新闻报道披露瓮安事件部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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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俯卧撑桥

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访“李树芬案”3位当事人

7月3日下午,记者几经辗转,采访到李树芬死亡案件中的陈光权、刘言超、王某三位当事人。他们向记者详细讲述了6月21日晚上在瓮安西门河边发生的事情。

王某:那晚我们约在一起玩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现在外省打工。

从瓮安县三小到三中,王某和李树芬就一直是同班同学,是很要好的朋友。王某长期在亲戚家借住,与李树芬租住的房子相隔不远。

王某告诉记者说,6月21日晚7时许,李树芬在租住的地方打电话给她,叫她过去玩。两人见面时,李树芬正在租住的房间里梳洗。梳洗完毕后,李树芬说“一起去找陈光权和刘言超玩”,随后用王某的手机给陈光权打了电话。

王某说,大约在半个月以前,经同学周某介绍,李树芬和陈光权相识。随后双方关系日渐亲密,并谈起了恋爱。

刘言超是陈光权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而王某与李树芬也是好朋友。平时,4人关系不错,经常相约出来玩,“吃饭,吹牛,逛马路”。

接到李树芬打来的电话时,陈光权和刘言超正与在瓮安一中读高中的同学秦明在一起,3人正在秦明的住处吃饭。在征得李树芬和王某的同意后,陈光权便让刘言超骑摩托车将她们接到秦明的住处,几个人继续吃饭喝酒,在这过程中,“李树芬喝了一点酒”。

当晚11时许喝完酒后,4人出了秦明的住处。陈光权想打摩的回去,但李树芬说“想走走。”于是4人沿着街散步。没走多久,李树芬又提出到城边的西门河边吹吹风。4人随即从一中附近步行到西门河大堰桥处玩耍。

因喝了比较多的酒,陈光权不愿意多说话,加之不久前,他的右腿被车撞伤,伤腿并未痊愈,行动不便,于是就躺在河岸上休息。王某则独自站在桥头,李树芬坐上大桥护栏上,与刘言超吹牛。

王某说,那天晚上,李树芬很高兴,但不知道为什么事情而高兴。

记者问王某:“有人说你家跟县里的领导或公安局的领导有亲戚关系,是这样吗?”

王某回答说:“没有。”

刘言超:我没能拉住她

刘言超,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一个私人铝合金加工作坊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我说,今晚要是有月亮就漂亮了。”刘言超回忆说,当时他正靠在大桥护栏上,离李树芬大约有一两米的距离。“她回了一句,要是有星星更漂亮。”两个人聊着聊着,李树芬突然冒出一句:“跳河死了算了,要是死不了再好好活下去。”

当看到李树芬作出跳河的姿势时,刘言超连忙拉住她,说了句:“你疯了!”当时,刘言超以为李树芬是在开玩笑,并没有在意。

大约半个小时后,陈光权说自己的腿伤痛起来了,要回家休息,和另外3人打了声招呼后便走了。见状,王某也提出想回家,但被李树芬挽留住了,“她说这么早回去干什么?不一会,李树芬喊了声‘我走了’,纵身跳下河里。”

尽管水性不好,但刘言超也随之“扑通”一声跳进河里,去救她。“她很快就沉进水里,我没能拉住她。”

此时,一直坐在桥头的王某起身大呼“救命”,同时拨打陈光权的电话求援。陈光权迅速赶过来,跳入河里救人。但当他游近刘言超时,刘言超拼命挣扎,因担
心被缠住不放,陈光权奋力挣脱刘言超,游到岸边。后来,陈光权将身上的衣服拧成布条,让在岸上的王某帮忙拉着,靠近刘言超,将他拉上河岸。

上岸后,刘言超拨打110报警,在王某的通知下,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也很快赶到了事发现场。有关部门赶到时,河面上一片漆黑,没有半点动静,“当场看了一会,他们说人已经救不活了。”

“后来我们3个人都被带到派出所。”刘言超说,他们很快就被允许离开派出所,但被要求“不要走远,可能会随时找你们”。

陈光权:我们没发生过性关系

陈光权,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与刘言超一起打工。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我们确实在谈恋爱。”陈光权在回答记者李树芬是否是他女朋友时肯定地回答。

陈光权说,他与李树芬是在事发前半个月左右认识的,接触了几天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下面是记者与陈光权的对话。

记者:“你和李树芬确定恋爱关系那天做了些什么?”

陈光权:“一起玩,吹牛,什么也没有做。”

记者:“在21号之前,你们住没住到一起?”

陈光权:“没有。”

记者:“有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陈光权:“从来没有。”

记者:“你和李树芬谈恋爱,刘言超和王某谈恋爱,但是为什么21号晚上是刘言超和李树芬在桥中间吹牛,王某又远远的站在桥头,而你却回家了?”

陈光权:“我的脚在几个月前就被车撞伤了,那天晚上脚很痛,而且那晚喝多了,不大想说话,就先回去了。”

记者:“回去后你怎么又折回来了呢?”

陈光权:“我才走出去50米左右,手机就响了,是王某打来的,还听到王某在河边大声喊‘救命’,我电话都没有接就跑回河边来了,然后下河救起刘言超。”

悬疑待解:她为何要寻短见

直到次日凌晨3时,李树芬的遗体才被打捞上岸。警方经过鉴定,认为李树芬系跳河溺水身亡,决定不予立案。对此,从一开始,李树芬的家属就提出疑问:“好端端的怎么会跳河呢?”

事发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传言,有人声称,李树芬遭到强奸,并被杀死后抛下河里。

昨日下午,面对记者同样的质疑,刘言超回答得很果断:“我绝对没有对她做什么!”这点得到了王某的证实,她说,当时她就在离刘言超四五米开外的桥头,
对他们的言行看得一清二楚,刘言超和李树芬一直在聊天。而且当晚李树芬看起来心情不错,没有看出什么异常。对此,作为李树芬的好朋友,除了感到难过外,她
也很疑惑。

王某介绍说,李树芬有时会埋怨父母对她不公平,有些重男轻女思想,而且哥哥有时对她也比较粗暴,但对于这些情况,她并不愿意多说,“我们在一起玩时,她总是很开心的样子。”

王某说,事发前,李树芬经常上网,并且好像和一个男生网恋了,那个男生经常打电话给她,但对于这个男生的情况,李树芬从未提及,因此,对于这个男生的基本情况,王某并不知晓。

陈光权则表示,他和李树芬真正谈朋友的时间也不过几天,对这些情况,他并不知道,也从没听李树芬提过。(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记者 何星辉 方正伟 赵惠)


贵州瓮安事件死亡少女男友:我和她没发生性关系

昨日中午,记者驱车赶到瓮安草塘镇那乡村,几经周折才找到刘言超和陈光权所在的岩门村民组。“陈、刘两家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生活水平在村里算中下等。”村支书温文全告诉记者。

刘言超的父亲刘扬富去了瓮安县城,在村民们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正在地里干活的刘言超母亲许正英。

许正英说,6月27日下午5时许,儿子刘言超从瓮安县城回到了家中。当晚,刘言超对她和丈夫说,22日自己和几位朋友在瓮安西门河边玩耍时,其中一位朋友李树芬突然跳河溺水死亡,自己为了救李树芬也跳进了河里,“要不是陈光权赶来,我可能也被淹死了。”29日中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电话通知刘言超前往接受调查,“当时是他爸爸陪他去的,从那以后我就没见过儿子。不过他爸爸曾经打电话回来,说他和儿子在一起,叫我不要担心。”许正英说。

记者问许正英是否能够可以联系到儿子,她说可以试试。昨日下午2时22分,许正英用家里的座机拨通了儿子刘言超的手机。“超儿!你在哪里?”电话接通,许正英异常激动。“我住在看守所的办公室。你们不用担心。”得知儿子平安后,许正英长长地舒了口气。当刘言超听到记者要采访他时,表示“就在电话里讲,不用见面。”

在电话中,刘言超向记者叙述了当时的经过。6月21日20时许,他与陈光权一道,在同学秦明位于瓮安一中的租住房里玩耍。其间,他骑摩托车到瓮安三小三岔路将李树芬和王娇接了过来。随后,他与李树芬、王娇、陈光权、秦明、刘思桃等人便开始喝酒。李树芬用一次性塑料杯喝了一杯糯米酒,王娇喝了半杯,而他们另外几人分别都喝了两杯。当晚10时许几人喝完酒后,原本准备各自回家,可李树芬却提出到西门河边玩。随后,刘言超与李树芬、王娇、陈光权四人便从瓮安一中步行到西门河边,当四人到达大堰桥处,李树芬便到桥中护栏上坐着。“李树芬当时面朝桥下。”刘言超说,他当时位于李树芬左面,在相隔两米远的护栏旁靠着,而陈光权则躺在桥头岸边的地上。“我在与李树芬吹牛时,李树芬说她要跳河,跳河死了算了,活着就好好活下去。”他听后急忙上前拉住李树芬说:“你跳河,你疯了?”在他的劝说下,李树芬放弃了跳河念头,并平静了下来。

刘言超说,大约过了十多分钟,陈光权说自己困了要先走。陈光权走后大约2分钟,他突然听到一声大喊“我走了”,李树芬便已经跳下河去。他见状来不及脱衣服,跟着就跳下河去救李树芬。在桥头护栏处的王娇见状,急忙打电话给陈光权并呼叫救人。陈光权随即返回,此时他在河中已体力不支,是陈光权和王娇合力把他拉回了岸上。等他们准备再去救李树芬时,李树芬已经下沉河中不见了踪影。

王娇随即拨打了110报警,随后又打电话通知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当记者问到“李树芬为什么要跳河自杀?”时,刘言超告诉记者,李树芬跳河前对他说,她觉得父母重男轻女,且哥哥经常欺负她,父母时常谩骂她,所以想跳河死了算了。

陈光权:

我没和她发生性关系

记者随后来到陈光权家,陈光权母亲卢登荣也用座机拨通了儿子的手机。陈光权在电话中说自己现在也住在看守所的办公室,并且一切安好。他对记者说,自己与李树芬确是恋爱关系,但他反复强调:“我和李树芬从来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电话清单

再现报案场景

7月3日晚19时45分,记者从瓮安移动公司找到了李树芬朋友王娇、刘言超的手机在6月21日至22日的全部通话记录,这份电话清单再现了王娇等人当时的报案场景,同时印证了李树芬溺水身亡的时间。

通话记录显示,6月21日,王娇所使用的手机(尾号为3349)手机通话共29次,其中,与尾号为8345、4372(陈光权和刘言超的手机)分别通话10次、5次;6月22日零时27分31秒、31分40秒、36分50秒三次主叫“110”报警;15分钟之内,分别与尾号8267、8823、4355、4372等的手机用户通话9次。这与公安机关通报的报警时间和向亲人、朋友呼救时间完全吻合。

刘言超尾号为4372的手机在6月21日通话33次,其中,与尾号8345、3349的用户(陈光权、王娇)分别通话11次、5次。后由于4人在一起,7时48分后,三方没有通话记录。这与公安的调查相吻合。(贵州商报瓮安报道组)


参与瓮安事件的帮派少年:不去打砸,我们要遭打

金黔在线/

两名参与帮派的少年:“不去打砸,我们要遭打”

在瓮安县看守所,参与“6·28”打砸抢烧事件的少年张安和李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当日,他们本是前来看热闹,没曾想遇到各自帮派的骨干成员,被殴打威胁之后,参与“6·28”事件。

张安:“玉山帮”成员

今年15岁的张安家住玉华乡白溪村,是银盏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还是在读初一时,没加入“玉山帮”之前,他经常被“玉山帮”的成员打,还要交保护费,每周20元,现在总共交了200多元保护费,钱都是父母那里要来的生活费,有时没钱交,他在半年内被打了10多次,逼迫之下,他只好找同学借钱,或者借试卷费、书本费的名义再向父母要钱。期间,“玉山帮”成员还当着他的面毒打其他学生,用拖把把其中一学生当场打昏死过去,胁迫他加入帮中,无奈之下,他只好加入“玉山帮”。原以为加入帮中就不用交保护费了,谁知还是照交不误。虽说自己曾加入帮中半年,但连“帮主”都没见过,保护费都是交给朱浪等“兄弟”的。在帮内,他平时也没有什么“任务”,也没干过打人的事情。就在半年前,他母亲去给朱浪及其母亲“打招呼”,他因而得以退出了“玉山帮”。

他家离县城有十多公里,6月28日,他在舅舅家做客,事发时,他也前去凑热闹,而帮内的方某、朱某等人看到了他,就喊他一起去砸,“走啊,去砸啊”,他稍有迟疑,方某、朱某等人就要揍他,他只好跟着一起去砸县政府大楼。由于当时很害怕,也知道砸县政府要犯法,但不去要遭打,于是,他用石头砸了大楼的玻璃,几分钟后,他看见方某、朱某等人已经冲进了大楼里,他趁乱跑出来了。当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他被警方抓住了。

“现在,我后悔极了。”张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后悔。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学校读书。

李迅:“鸡家帮”成员

和张安一样,李迅加入帮派组织也是为了得到保护。当初,帮中“兄弟”贾某、曹某介绍他认识“大哥”郎某(外号“小鸡鸡”),加入后,他才发现,保护费照样要交,每个月30元。李讯说,他听说“帮主”名叫刘光宇,但他从未见过,帮中有多少“兄弟”也不清楚。有什么活动都是在大哥“小鸡鸡”的“领导”下开展。平时,他们除了在街头打架斗殴,就是每天“跑赌场”。他们“跑赌场”并不参与赌博,而是索取“路费”。一般来说,只要赌场当天在“开业”,他们就能获得几百元的“路费”。

见帮中成天都在打架斗殴,也没有多少安全感,李迅一度想退出。但想到当初介绍他加入帮中的贾旭、曹罐退出后被毒打,他又没有了勇气。

6月28日当天,李迅正在网吧上网,听到有人在打砸烧公安局大楼,他就跑去看热闹。结果看到公安局大楼已经燃烧起来,他就和帮中部分“兄弟”,趁乱参与打砸县政府大楼,并攻击出面维持秩序的武警战士。被警方拘留后,他才为当时的冲动感到非常后悔。(贵州商报瓮安报道组)

(采访对象系未成年人,名字均为化名)


瓮安女生李树芬是如何“坐上大桥护栏”的?!

网络文章/

通过贵州都市报和贵州卫视的报道(怎么都是贵州本地的官方媒体?),可以看出,现场还原(口径)基本上是比较统一的,女孩自杀的动机也交待了(喝酒,家庭温暖,到底喝酒了没?请法医说明),在采访中,男孩也明明白白告诉记者,他做了俯卧撑,而且是三个。但是明显画面有剪辑(包括采访家属,李秀忠整个一个有苦难言无奈的表情,相信全家被做过工作,他背诵似的说:“我家亲属没人被打”,可是叔叔明明。。。。),按照那位爆料记者的话,这些被剪辑的素材“不言而喻”。先看一段描述:

“因喝了比较多的酒,陈光权不愿意多说话,加之不久前,他的右腿被车撞伤,伤腿并未痊愈,行动不便,于是就躺在河岸上休息。王某则独自站在桥头,李树芬坐上大桥护栏上,与刘言超吹牛。”—来源:贵州都市报
http://news.sina.com.cn/c/2008-07-04/083715871010.shtml

在电视采访中,这段话被剪辑了,没有说明李树芬到底采用的什么姿态,这很重要。先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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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俯卧撑桥

案发应该在对面的桥头,陈光权还“躺在河岸上休息”,然后他离开了,王娇则独自站在桥头,刘言超当然是在做俯卧撑,这里有两种可能,一个和周曙光一样的做法,一个是在桥里做,如果男孩的个子够高(1990年1月出生,18岁),应该是采用的“周曙光”横跨法,逻辑上比较说的通(男孩表现自己),否则在桥里黑乎乎脏兮兮的做俯卧撑,实在可笑。希望刘言超尽快去现场给全世界演示一下,他是如何做这三个俯卧撑的。从上图和下图,都可以看出,护栏是很窄的,大概没有一脚宽(10厘米多些),人座在上面晃晃悠悠本来就很危险。

最大的问题来了,这个护栏的高度!绝对在李树芬的腰部以上。初二女生李树芬只凭借自己的力气和胆量,绝对不可能在深夜骑上这条窄窄的护栏,而且还转身面朝河(电视新闻是面朝河,也就是两个脚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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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请贵州警方解释,初二女生李树芬是如何“坐上大桥护栏上”,如果是男生把她架(扶)上去的,为什么不敢交待?这么危险的动作,在她喝了些酒号称要自杀以后,他们为什么要扶她上去,一个女生能否在这么窄的护栏上坐下,当地学生有没有“坐上大桥护栏”的习惯和能力?


贵州省委书记批瓮安县委书记:完全是在为自己开脱

贵州省委书记批瓮安县委书记:自我批评少分析原因少

7月3日,中共贵州省委邀请新闻媒体和瓮安事件的群众代表与省委常委一起开会商讨“6·28”事件的阶段性处置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期间,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批评瓮安县委书记王勤的情况汇报“自我批评少、解释情节过程多,分析原因少”。

会上,在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发言前,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时,明确指出,瓮县党委政府在长期的工作中,没有正确处理好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没有正确处理好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的问题。然而王勤在随后的发言中,并没有象与会者的期待一样深刻分析当地党委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通篇叙述事件发生的过程和过程中他们所做出的“巨大努力”。王勤的汇报一结束,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就进行了批评,认为“自我批评少、解释情节过程多,分析原因少”。王勤的发言也遭到了部分媒体记者的批评,认为“他的发言就象任何一次例行会议的发言一样,没有新意,认识问题不诚恳,完全是在为自己开脱”。(中国广播网记者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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