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8/取消航班退款新规即日起生效,倡权者称此为伤害乘客骗局

(星星生活/捷克佳)备受关注的涉及商业航班延误和取消的加拿大新航空旅客保护措施即日起开始生效。

自9月8日起,航空公司现在有义务为因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取消或延误的航班向乘客提供退款。《航空旅客保护条例》(APPR) 下的新联邦法规现在将适用于从加拿大出发和在加拿大境内的所有航班,包括转机航班。


据CTV报道,根据新的法规,如果乘客的航班因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被取消或延误三个小时或更长时间,航空公司必须在旅客原票面上的出发时间48小时内为乘客提供由航空公司或其合作伙伴之一运营的航班的预订。

如果航空公司无法满足该要求,则必须免费为乘客提供退款或替代旅行安排。对于大型航空公司来说,这可能意味着必须为乘客重新预订任何航空公司(包括竞争对手)的下一个可用航班。

乘客可以在48小时窗口之后的任何时间且在获得替代航班的确认预订之前自由选择退款。航空公司必须在30天内支付退款,任何不遵守新规定的航空公司都可能面临每次事件最高25,000元的罚款。

根据之前的APPR规则,航空公司必须免费为受影响的乘客重新预订他们或合作伙伴航空公司运营的下一个可用航班。没有要求航班在原定航班的48小时内起飞,航空公司只需要为在其控制范围内的中断提供退款或提供替代旅行安排。

然而,在加拿大航空公司拒绝为因COVID-19而取消的航班退款后,联邦交通部长马克•加诺(Marc Garneau)授权加拿大运输署于2020年12月18日制定新的指导方针。

虽然加拿大运输署将新指南定位为提供更多的乘客保护,但加拿大航空乘客的倡权者兼非营利航空乘客权利总裁加博尔•卢卡奇(Gabor Lukacs)表示,它们实际上对航空公司乘客造成了伤害。

“这是一个骗局,用虚假消息来骗人,”卢卡奇在8日接受CTV电话采访中说。“政府告诉人们他们正在获得新的权利,而实际上,政府正在为乘客提供他们根据法律已经拥有的权利的淡化版本。”

卢卡奇解释说,在加拿大以外的许多司法管辖区,包括美国、欧盟、以色列和土耳其,法律要求航空公司以原始付款方式为取消的航班提供退款,无论取消的原因是否在航空公司的控制范围内。这还没有规定航空公司有48小时的时间将乘客重新预订到其自己或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另一航班。

他说,《加拿大运输法》和《航空运输条例》以及一些省的立法中也规定了这种期望。然而,卢卡奇说,APPR的新要求让航空公司在取消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后48小时内拒绝退款请求时,假装合法。

“政府正在为航空公司提供更多机会,让他们说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不必为乘客退款,”卢卡奇说。

例如,旅行计划取决于他们在24小时内到达目的地的乘客,只要航空公司在48小时内为他们提供替代航班,就不会因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航班取消而获得退款。如果他们因为无法及时到达目的地而决定不接受替代航班,则新的APPR要求并未明确要求退款。

卢卡奇说:“这似乎是一个很大的漏洞,试图让航空公司有某种合法性的外表,以便在航班取消时将那些决定不旅行者的钱收入囊中。”

他说,任何发现自己处于这种境地的人都可以考虑对所涉航空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并援引一套不同的法规,例如《加拿大运输法》或《航空运输条例》,以及现有的判例法。

“如果是我,我会根据判例法在小额索赔法庭起诉航空公司,因为在47小时内提供航班不是善意履行合同,”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