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4/什么样的捐款才能获得政府一对一匹配捐款?

来源:联邦政府国际发展署

四川地震救灾基金

为应对 5月 12 日在中国四川省发生的地震灾难,加拿大政府于 2008年 5月 15 日宣布将匹配加拿大人向人道主义组织的捐款。为此,加拿大政府设立了救灾基金(www.acdi-cida.gc.ca/CIDAWEB/acdicida.nsf/En/FRA-516145415-Q6Z)。为加拿大个人向符合条件的加拿大慈善组织捐献的每一加元,政府将为四川地震救灾基金拨发同样数额的资金。CIDA (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将用所筹资金资助可信赖的加拿大和国际人道主义组织,用于救灾工作,援助在中国地震灾难中受影响严重的人们。

通过四川地震救灾基金,加拿大将匹配加拿大人的慷慨捐献。这一基金将向可信赖的加拿大和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提供有效且负责任的资金援助,用于在中国的救灾工作。

加拿大政府对四川地震救灾基金的匹配拨款不设限额。

捐献和筹款的标准

针对加拿大个人向符合条件的加拿大慈善组织捐献的每一加元,加拿大政府将为四川地震救灾基金拨发同样数额的资金。(依据当地随时间的实际需要及人道主义援助合作组织满足救援需要的能力)。

为计算对救灾基金的拨款,捐款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 数额最高为 100,000 加元(十万加元)的捐款;
(2) 捐款来自加拿大个人;
(3) 接受捐款者必须为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且捐款必须针对于 5月 12日四川地震救灾之用;
(4) 筹款组织必须特别指定将捐款用于 5月 12日地震救灾;
(5) 捐款日期为 2008年 5月 15日至 6月 6日。

有些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为救灾筹集捐款,有些则不予筹集。如果要使您的捐款得到加拿大政府对四川地震救灾基金的等额拨款,您应该确保捐款符合上述条件,确定筹款慈善组织意在将筹款用于四川地震救灾,并向 CIDA 作出报告。

不论是否涉及税务收据,捐款都符合条件,用来计算对救灾基金的拨款。捐款可通过现金、支票、汇票、信用卡或电汇捐赠。

符合条件的捐款

符合条件的捐款将:

? 包括筹款活动为 5月 12日四川地震灾难向个人筹集的善款。此类筹款活动可由学校、以宗教为基础的组织、俱乐部、社团、商业机构、公司实体或慈善组织专为 5月 12日四川地震灾难举办;

? 不包括法人企业、政府、商业组织、合作企业、学校、公司或非公司组织及联合会等实体以其已有资金,而非专为 5月 12日四川地震向个人筹集的捐款;

? 确保避免重复计算捐款(即:一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转送另一慈善组织的捐款不可向 CIDA重复报告)。并

? 不包括公司企业、政府、商业实体、慈善组织、联合会或政府机构(省、地区或市政府)为增加筹款活动所筹善款而提供的捐赠款。

证明信

为保证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为 5月 12日四川省地震筹集的捐款能够被 CIDA用来计算确定对四川地震救灾基金的拨款,有关慈善组织需要在 2008年6月30日之前向 CIDA发送证明信,证明所收到符合条件的捐款数额。

证明信必须:

? 由有关组织授权代表签名;
? 说明有关组织筹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捐款数额;并
? 确认从其他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收到的专为四川地震灾难筹集的捐款:
(1)符合上述捐款条件;并
(2)原筹款人没有(并不会)以其他证明信向 CIDA 报告有关捐款
向 CIDA 提交证明信的组织必须提交由另一有关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出示的对上述(1)和(2)内容的书面证明。

财务报告

慈善组织在此次捐款之后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结束之时,可能需要向 CIDA 提交一份经审查的年度财务报告拷贝。报告中必须包含审查注明, 证明该组织已经在其提交给 CIDA 的证明信中报告有关捐款。

有关对 5月 12日四川地震捐款的使用,将由各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全权负责决定。但是,各组织可能需要向 CIDA 提供证明,证明所筹集捐款确实用于地震救灾善事。


四川地震救灾基金建议指南

四川地震救灾基金将向受到信赖的加拿大和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提供资助,这些组织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有效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强大能力。CIDA将拟订出符合条件的组织名单,并公布于本网站。如有意,未列入名单的组织可向 CIDA申请加入所列名单。

欲获得资助,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可根据 CIDA 现有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项目建议与报告指南向 CIDA 提出申请(www.acdi-cida.gc.ca/CIDAWEB/acdicida.nsf/En/STE-320155246-SKL)。资助决定将以正式项目参考条件中涉及及时有效与适当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规定为基础,同时重点考虑有关组织在中国当地的运作能力、实施工作的独立性及接触受灾人群的状况。

基金的分配

救灾基金将由 CIDA根据公布在其网站上的标准分配给人道主义援助项目。筹集捐款并得到政府对救灾基金匹配拨款的组织不具有对救灾基金的使用特权。所有申请救灾基金的组织将得到评估,视其及时、有效和适当提供人道主义救灾援助的能力及其早期恢复援助项目的情况而定。本救灾基金仅用来支持人道主义救灾和早期恢复的目的,不包括长期发展项目。

本基金的目的是加快未来 12 个月内的人道主义救灾和直接恢复工作。 加拿大政府对四川地震救灾基金的拨款必须于 2009年 5 月 15日之前支付。根据这一计划,救灾基金所支持的项目必须在 2009 年 5月 15 日之前完成。

欲获得有关四川救灾基金的更多信息,请致电 1-800-230-6349 与 CIDA 公共咨询部接洽。

http://www.acdi-cida.gc.ca/INET/IMAGES.NSF/vLUImages/China/$file/WEB_CHINA_Matching_fund_main_web_page_final%20to%20OMINe_May_17%2022h35-pcedit-21may08-rev5%20S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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