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5/彭璿囚终生母怒吼不公,服刑10年可申保释

【明报专讯】被控杀女的彭璿因二级谋杀罪名成立而被判终生监禁,昨天获法官批准只须服刑10年便可申请假释。判刑前,彭的代表律师读出彭璿丈夫及彭母的求情信,强调会继续支持女儿,而辩方律师考量后,认为死者陈嘉嘉过去并未有被虐□象,加上彭璿年轻,故亦只建议彭只需服刑至二级谋杀罪名中最低要求的10年刑期便可申请假释。

而彭母在散庭后终忍不住怒吼,说判决根本是种族歧视。

而彭母李宁及彭夫陈行壮自彭被定罪后,昨天始正面回应传媒,陈表示,仍坚信妻子无辜,在他的求情信中便点出,“我爱太太,但更爱女儿,要是太太真的做了(杀女),我也不会原谅她。然而,我仍出庭为妻子作证,是因为坚信太太无辜。”

彭夫重申一定上诉

陈又重申,一定上诉。当被问及这会否带来财政压力?陈则说:“压力一定有,但现在说到一个无辜的人受罪,钱又算是甚么!”按法律,彭可在判罪后30日内申请上诉。

判罪后被关押两周的彭璿昨一身墨绿色的囚衣进庭,头发往后梳起。神情平静,但面色苍白。当她甫坐下不久,便开始低头流泪。而同在庭上的陈行壮目光紧随□太太。

控方律师Kim Motyl昨天表示,参考过其他案例后,有鉴于彭璿是初犯,过去亦没有虐女纪录,加上彭又年轻,故并不建议延长假释期。

至于辩方律师曼(John Mann)向法官求情时两次强调“彭十分爱女儿,每日都挂念她”,加上彭母李宁、彭夫陈行状,以至彭的父亲及兄弟姐妹亦十分支持彭。而根据证人庭上的供词,都呈现出彭璿是一个好人,故要求法官给予彭10年的最低假释期。

此外,曼又建议彭到基秦拿的Grandvalley女子惩教所服刑,因该处设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复康治疗,好让彭获得适当治理。不过,彭最后的服刑点则仍由惩教厅决定。

法官退庭半小时后,最后考量到彭的情况,包括身体长期不适,又没有虐女纪录,故接受控辩律师建议,将假释期定为10年。

彭要求家人探监

判刑后,彭由庭警再次戴上手扣,预备离开法庭,彭临行前,向家人抛下一句:“要来探我!”陈行壮则获庭警批准下,向妻子道别。

根据加国刑事法,凡二级谋杀罪名成立,犯人即自动被判终身监禁,必须服刑至少10年始能申请假释,但法官则可斟酌案情严重性延长假释最低刑期。

当犯人申请假释,并获特别成立的委员会通过,犯人便可离开监狱,但他们仍须继续遵守一定的假释条件,若违规,便又被送进监牢。

指判决是种族歧视 彭母激动落泪

“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是可怜的,我坚信还有公义存在,对我们的迫害有日会终止的。”长达4个月审讯以来,风雨不改的陪伴女儿到高等法院审讯的李宁向传媒谈及女儿被判罪的感受时,终于忍不住怒吼。说到激动时,李宁甚至说:“这根本是种族歧视。”

一直坚信女儿无辜的李宁,虽不谙英语,亦写了一封信,由女婿陈行壮代为翻译,让代表律师在庭上向法官读出。

信中内容大致说,她(李宁)是怀□万分悲痛的心情写信,她不能理解及接受审讯结果,今次判决是错误的。女儿是一个善良的人,只是一次意外,为她带来天大的委屈。控方是误导了陪审团才有错误的判决,故希望法官能给予女儿(彭)最低的刑期。

昨天,彭母于女儿被定罪后首次公开回应传媒,并继续炮轰今次审讯不公。

“甚么中国人重男轻女,陪审团根本就不了解我们的文化,将女儿送返中国就是不疼女儿?那是误导陪审团。

彭母说:“又说要以环境证供定罪!但证供根本不足,要是嘉嘉被人浸死,一定会挣扎,但(事发后)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又不肯拿她(彭)的指甲化验,要求传召保管指甲的职员出庭作证,控方又以对方放产假不便为由而拒绝……”当讲至激动处,忍不住流下泪来。

太太被定罪后首度开腔的陈行壮则说:“(对判罪)我感到很难过,亦无法相信陪审团竟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我们一定不会放弃,会继续斗争到底,直至她被释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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