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3/缩短有效期杜绝滥用,安省修改伤残泊车证条例

星报专讯/安省交通厅改变残障人士泊车卡发放条例,缩短短期泊车卡的有效期,并清除数千持有者已经死亡的泊车卡,还至少在一处经常滥用残障人士泊车卡的地区,加大执法力度。这些举措将使骗取和盗用泊车卡的人士更难得手,并令更多真正需要泊车卡的残障人士能在多伦多街道上免费泊车。

《多伦多星报》今年早些时候发现,省内发放的47万残障人士泊车卡中,存在大量滥用现象,许多四肢健全的人士常常将残障人士泊车卡当作免费泊车卡使用,而真正需要泊车卡的人士,却无法得到便利的泊车位。

当时的交通厅长康丝菲(Donna Cansfield)称这一调查结果“令人羞耻”,誓言要解决这一问题。安省社区和社会服务厅长梅妞(Madeleine Meilleur)和数名多伦多市议员也严词表示需要做出重大改革。

盗用别人泊车证

星报的调查发现,没有达到标准的持卡者,要么由于条例松散获得泊车卡,要么就是盗用别人的泊车卡。其中一名女子,脚蹬高跟鞋从Jaguar车中步出,前往一个沙龙聚会。她辩称自己因摔断腿而获得短期泊车卡,但现在已经痊愈。省交通厅后来发现,那张停车卡居然并非短期停车卡。这名盗用者使用的是发放给另一名有严重心脏病人士的5年期泊车卡。

交通厅现已把短期泊车卡的时间从24个月减少至12个月,并把处理泊车卡申请期间发放的临时泊车卡有效期也从6个月减至2个月。交通厅说,如果医生或护士高估了恢复时间,或者持有者的短期身体状况有所改善,这些改变就能促使他们不会滥用泊车卡。

但有关人士表示,这些条例变动不会完全解决滥用问题。残障人士国民安省分会(Citizens With Disabilities-Ontario)理事福特(Jerry Ford)说:“可以肯定,这会产生一些影响,但我想不会触及根本原因。”

福特希望当地执法机构用更多时间调查滥用泊车卡的可疑人士。发放罚单的警察有权调查泊残障人士泊车卡是否属于使用者。如果卡上号码登记的不是驾车者或车上残障人士,警方有权控告使用者滥用,太平绅士可征收高达5,000元的罚款。

百岁持证者四千人

星报之前的调查还显示,由于对残障人士泊车卡疏于管理,其中百岁以上的持卡者人数难以置信地高达4,000人。这显示,交通厅根本不知道,正在使用的47万泊车卡是否被适当使用。交通厅并未将其数据于省府有关部门的死亡数据相匹配,造成已经死亡持卡人的亲朋滥用泊车卡。交通厅现已匹配了这些数据,并取消死者的泊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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