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4/渥京拟修改青少年罪犯法,警官认为避重就轻于事无补

加通社哈里法斯电/哈里法斯的高级警官表示,联邦政府拟议修改青少年罪犯法,却“处心积虑地”忽略危险青少年罪犯审判前不应释放的问题。

副警察总长麦尼尔(Chris McNeil)周一直率批评联邦的修正案,强调新斯高沙公开聆讯青少年司法制度后所提的建议根本不受重视。曾经在南尼(Merlin Nann)委员会作证的他接受加通社访问时说,迄今还没有让青少年罪犯法成为有效处置出轨者的法案,现在所拟议的修改只是处心积虑地毫无作为。

3子之母麦沃伊(Theresa McEvoy)在2004年10月的车祸中丧生,肇祸的16岁少年毕拉德(Archie Billard)屡次窃车而受到27项控罪,却仍然获释,但不到2天就再度驾驶赃车出事。毕拉德后来在成人法庭被判定刑事过失罪名,处以4年半刑期。毕拉德案激起大众义愤,新斯高沙省府于是任命前首席法官南尼公开调查少年为何获释等问题。

司法部长倪可森最近引进的法案将审判前拘押条款修改为,释放青少年可能严重伤害他人时,法官就可加以拘押。

麦尼尔说,法官衡量立法用意后,仍然会假设不应该监禁青少年。只修改小部分无法改变大局,必须改头换面,强调大众安全才是立法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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