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4/约翰船长餐厅泊靠湖滨营业30载,东主藉词避缴地税遭法庭驳回

(曾经与来访的中国媒体代表团去船上吃过美味至极的龙虾大餐,典雅的气氛和周到的服务令人印象颇深。船头所在地便是世界最长街道——央街的起点,地上的数字标示着该处距不同城市的里程–Jack注)

星报专讯/约翰船长(Captain John’s)湖滨餐厅停泊在安大略湖岸,东主挖空心思,以为可以避免缴纳多伦多物业税,但一番奇谈怪论遭到法庭驳回。

这家在湖滨泊靠的船上餐厅向法庭申诉,声称因为其情况特别,不应当对其进行物业税评估。

但法官帕提洛(Laurence Arthur Pattillo)否决了这一申请,裁定市镇物业评估公司(Municipal Property Assessment Corp.)有权评估该物业,多市可以向这家餐厅征税。

餐厅每月向港口局付费2,250元

约翰船长餐厅设在90米长的邮船M.S. Jadran上,停靠在央街(Yonge St.)尽头湖滨30余载,该餐厅每月向港口管理局支付2,250元费用,并向市府纳税。

控辩双方在法律条文咬文嚼字

控辩双方在简单法律条文上咬文嚼字钻字眼。“物业评估法”(The Assessment Act)表明,“不动产”(real property)包括在物业上的“所有建筑物”。

约翰船长代表律师高云(Jeff G. Cowan)辩称,按照物业评估法的条文,Jadran邮船并非一种建筑物。他旁征博引,援引英国法官邓宁(Lord Denning)1925年的一项裁决:“一种建筑物由建造而成,但并非所有建造而成的物体均属于建筑物。例如船只,是建造而成,但并非一种建筑物。

邓宁裁决道,某些物体仅仅是因为其建筑物的性质而被构造,但实际上并无建筑物。他说,建筑物由部分组成,目的是永久保留在地基上。

高云律师辩说,Jadran邮船并非座落于地基上,这仍然是一艘船只,因而并非建筑物。这表明,这艘邮船不属于不动产,因而不必接受物业评估。

但帕提洛裁决道,英国法官邓宁的裁决并不适用于本案。

法官指船只停泊某处30年

关键问题是,这艘船只是否永久性保留于某处。

法官指出,Jadran邮船于1975年便停泊在当地,连接水源、污水排放系统及电力。

他说,虽然这艘船上仍然有引擎,但自1975年以来便未运作。这艘船不可能再成为一艘邮船,或在不需要协助的情况之下巡游。

约翰船长餐厅辩称,Jadran停在水面上、并不在陆地上占有一席之地。法官帕提洛也否决了这一辩词,指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且,该艘船获得港口管理局执照,占据当地整个区域。

约翰船长尚未决定是否就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记者设法联络约翰船长老板约翰.列尼克(John Letnik),但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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