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29日加新社电)竞争局的研究发现,很多非专利药品公司为了推销产品,都会给药房高达40%的回扣,药房平价入货,却不降低售价,惠及消费者。
竞争局的报告指出,非专利药物制造商和药房做生意,药物回扣平均是帐面的40%。
竞争局专员斯科特(Sheridan Scott)周一发表研究报告时说,根据公开的资料来源、研究的访问资料,大部分省份的药房实际付款平均最少比发票的收费低40%。
2006年,加拿大医院药房和零售药房的药物总开支为178亿元,非专利药物约占零售药房销售额的43%,人们在2006年透过零售药房购买非专利药物,开销达到32亿元。
斯科特说,非专利药物应能降低处方药的成本,品牌药物的专利权失效后,非专利药物可以促进竞争。但一些研究显示,加拿大的非专利药物比其他国家的售价高。安省和魁北克省禁止药房回扣,但非专利药制造商可以付钱给药房,资助专业服务,例如安省的病人辅导,魁北克省也在考虑类似的法规。
加拿大消费者协会(Cpnsum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主席卡兰(Bruce Cran)说,多年来,他们不断追查传闻的非专利药物回扣问题,但以往没有独立人士证实,这个制度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