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5/商店拟准法定假日营业,市府备3方案广征民意

明报/按照安省法律,法定节假日期间所有零售商店都必须关门,只有旅游区可以除外。近年来,该法律受到一些商店的挑战,他们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坚持开门。不过,自从新版多伦多城市法开始实施以后,多伦多可以不再按照省府法律行事,而可以自行决定。多伦多市府为此决定听取市民意见。

市府发言人表示,今年年初新版城市法开始实施时,市府仍执行省府原来的法律规定,但是,市议会已经指示经济发展部门的官员,就节假日期间商店是否需要关门,听取市民意见,并于明年2月向市议会的经济发展委员会报告,提出建议。

目前,市府共有3个方案,供市民讨论并提供意见。

第一个方案,是墨守成规,继续按照省府的法律架构执行,即目前8个法定节假日所有零售商店必须关门,而旅游区则可例外。但市府会做些努力,令到界定何为旅游区的条件,更加直接明确。

第二个方案,则是开放多伦多市中心,允许市中心的商店在法定节假日开放。在市中心,所有商业区都在旅游景点的2公里之内,也和多市最大的酒店区为邻,因此法定节假日开放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此外,如果允许市中区所有商店开门,就可以省去商店申请和政府审批的人力物力了。

第三个方案,将整个多伦多定为旅游区,法定节假日所有商店都可以开门(圣诞节除外)。

该方案的根据,是多伦多本身的确属于加拿大最重要的旅游区域。法定节假日期间商店全部开门,可以使得游客直接受惠,可以继续在城市各处旅游购物,而不必困守在酒店房间内。

市府除了希望从普通市民哪里听到意见和建议,也希望零售业、零售业员工、小型商业、商业改善区,和旅游区的有关人士,发表见解。

提意见的截止期是11月5日。

市民表达见解途径

Jamie Maxwell

Toronto City Hall, 6th Floor

West Tower, 100 Queen Street West

Toronto, ON M5H 2N2

电话:416-338-002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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