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财经纵横专栏James Daw/律师致函安省政客,为车祸中的无故受害者争取更多保险赔偿。安省律师公会(Ontario Bar Association)工作小组负责人哈鹏(Richard Halpern)指出,保险公司完全有承受能力,应当为在车祸中受伤的公民支付更多赔偿金,因为受害者在车祸之后遗留下持续的痛苦与折磨。他说,在维持保险费可以承受得起的同时,完全可以回馈消费者。
保险业赚大钱
哈鹏引用数字说明问题,在去年,私营保险公司在全加拿大汽车、房屋与商业保险业务方面创下58.5亿元盈利纪录,而在这之前两年的盈利也相当强劲。即使向有过失者支付赔偿,保险公司仍然能够有赚不赔。
律师公会向所有政党的候选人发出警告,在10月10日省选之后,将加强公众压力,强调无故受害者的失望情绪及所受到的歧视性对待。
自1990年以来,安省只允许在车祸中严重受伤者为“非财务性损失”(non-financial losses)提出诉讼。原告在无法证明蒙受永久性、严重身体、精神或心理损伤的情况之下,不会因为疼痛或受折磨,或医疗开支获得汽车保险限额范围以外的赔偿金。
受伤程度必须严重到不再能够工作,不能接受职务培训,或生活无法自理。
自2003年以来,法庭还根据规定,必须从低于100,000元的赔偿金中扣除30,000元,或从因家庭成员死亡、受伤而失去照顾、伴侣的人士扣除15,000元。
追讨赔偿限制多
哈鹏表示,向他谘询的大部份消费者对于赔偿的种种限制感到困惑不解,这些限制对领取养老金人士、家庭主妇、失业者,以及以前便有残障的人士最为苛刻。在大部份案例中,他忠告潜在客户,考虑到严格的条条框框、从赔偿金中高比例扣款,以及聘请律师的费用,并不值得提出诉讼。
当局将于明年对保单条款、医疗专家收费上限、轻微鞭打(whiplash)式损伤治疗次数等展开检讨。
但即将担任加拿大保险局(Insurance Bureau of Canada)总裁的耶卡布斯基(Mark Yakabuski)警告说,如果放松诉讼限制,消费者将要缴纳更高的保险费。他说,物业保险公司的盈利在7年周期中有升有跌。如果外国投资者从加拿大撤资,保险公司盈利缩水将引起反弹。
耶卡布斯基说,即使有目前的限制、在1997年至2004年之间引致受伤的车祸个案减少11%等因素,与10年之前相比,保险公司已经赔偿更多,为疼痛及折磨等车祸后果支付金额更大的赔偿金。
去年,安省有不到50,000宗受伤事故报告,保险公司表示,涉及疼痛与折磨的新索偿案例8,779宗,预计平均赔偿金193,934元。
耶卡布斯基指出,价值17亿元赔偿金的大部份足以避免30,000元扣款。
自2003年以来,保险索偿个案急剧减少,但仍然比1977年多20%。耶卡布斯基说,与此同时,在目前通货膨胀率偏低阶段,平均保险赔款的金额高两倍有余。
他指出,受害者不会获得保险公司为疼痛与折磨所提供赔偿金额的全部。赔偿金的四分之一至30%将用于支付保险公司在职员、律师及医疗评估等方面的开支。
此外,受害者的代表律师通常要从实际赔偿金中支取四分之一至40%,再加上利息,一名受害者若因疼痛与折磨等车祸后果获得平均193,934元的保险赔偿,最终实际只能得到81,000元。
安省实行“无过错保险”(no-fault)以降低处理案子的成本,并将更多金钱交于受害人之手。最初,这一策略取得效果。 耶卡布斯基同意哈鹏的说法,保费及医疗费用急剧攀升,非常不合理。根据加拿大保险局的数字,若按照6月份的价格计算,安省590万辆私人轿车投保,每辆车保费1,261元,一年总共74亿元。
耶卡布斯基说,虽然这比2003年下降大约16%,但自1997年以来,无过错车祸保险的平均成本增加逾1倍至33,000元。在2004年至2006年,保险成本增加大约25%,至总共17亿元。
因而在明年的汽车保险政策检讨过程中,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方面将掀起另一波激烈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