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温哥华专讯/根据联邦移民部昨日提供本报,2004年至2006年北京、香港及台北的旅客签证被拒率统计,2006年北京办事处的拒签率为15.3%,虽然已比2005年的18.9%以及2004年的19.5%有所下降,相较于台北、南韩及新加坡等的被拒率都不到1%,北京旅客的被拒率仍然名列前矛。
不过,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自移民部取得的统计也显示,北京被拒率虽高,但印度被拒率甚至要高过中国的签证办事处,如2005年新德里签证被拒率高达28%,印度另一城市Chandigarh被拒率,更高达62%。
移民部联邦发言人夏德-艾弗林(Karen Shadd-Evelyn)指出,移民部已知道本报披露移民部北京办事处,拒绝半数温哥华国际电影节的中国代表入境的报道;不过,夏德-艾弗林说,移民部对不发签证人士的标准很清楚,网站上亦已列出一切均按照规定办事,对个案则无法进行细节的讨论。
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赖默(Lois Reimer)则说,她并不知道中国导演签证被拒的原因,即使知道,受到隐私法的限制,她亦不能公开或是作出评论。
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北京旅客签证被拒一直是存在的现象,他甚至接获一个求助个案,是在加拿大的太太生孩子,孩子亲身父亲申请到加拿大探望,均未获批准,被拒情况,有时太离谱。
王仁铎表示,移民官只要怀疑申请文件中可能有假,或是文件欠缺,或是申请人提出证明不会逾期居留的理由,不让移民官满意,这些原因均可让申请人的签证遭拒。
对于温哥华电影节的中国导演签证被拒,王说,一般中国申请人,以为取得加国某单位的邀请,已有足够正当给签证的理由,但殊不知,申请被拒的人,还是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