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2/安省交通法新例生效2天47司机停牌

明报/安省交通法新法规从前日起开始实施,要对超速50公里或以上的司机施以重罚,警方已对此再三提醒市民。但一些鲁莽司机却置若罔闻,结果被警察当场没收车辆。至昨日下午为止,已有47名司机因为驾车时超出限速50公里以上,被警方拦截下来之后,当场将车没收并扣押7日,司机更被临时吊销执照7天。

安省省警警长伍利(Cam Wooley)表示,他们所截获的一辆电单车,车速曾经达到时速200公里,而根据新法例,在限速1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50公里的车辆就会被扣押。

“警方只管车辆是否超速,至于车本身是否自己拥有或是租赁,一概不管。所以现在有3名司机因为所租用的车辆被扣押7天,就要多交7天的租金了。

“一个年轻人借用母亲的汽车,却因超速以致车辆被扣,急得大哭起来,但已经太迟了,只能眼睁睁地看□汽车被拖走。估计他要好好想想怎么向母亲解释了。”

伍利说,还有一名司机,两天前刚刚买回新车,得意忘形之下在401高速公路上□车,车速达到174公里,被警方拦截并扣押新车。“他的新车才到手两天,却要在我们的泊车场内停上7天了。”

根据统计,安省境内今年已有340人死于车祸,而去年同期只有329人因车祸身亡。

而在今年的致命车祸中,有87宗与超速和危险驾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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