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指挪用投资金分付其他顾客
明报/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刑事诈骗罪一案,昨天继续在多市中区法院审讯。
出庭作供的安省证监会资深鉴证会计师迪华堤(Michael de Verteuil)交出呈堂报告,指他调查过被告于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其公司在数间银行的过帐纪录。
他昨指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帐户于2009年1月时只有9元,当女投资者Xiao Yan Lu于1月29日将100万美元转帐至该户口后,被告曾将获得的钱分给一些投资者,款额分别有10万、15万及17万元;该户口至2009年2月时只余下约800元。
被告的辅助律师布斯(Peter Boushy)问上述证人知否该100万元不是投资资金,而是该投资者给被告的佣金时,迪华堤则说他没法知道。
上述女投资者Xiao Yan Lu于数周前出庭作供指,她曾向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投资逾100万美元,最后未能取回43.2万元的投资款额。当时辅助律师布斯指控她于2009年1月底,当其他投资者纷纷要求取回本金时,她仍投资了100万美元,是因为被告替她于Interactive Broker做个人交易,令她总共赚了500万元。该100万元其实是她给被告的酬劳,但她否认该项指控。
迪华堤昨天作供称,之前,被告也使用丰业银行户口,将顾客的投资资金,用于付给另一些顾客。
他又作供指出,于上述期间,被告通过 Interactive Brokers做外币交易的总额,达12亿元,最后计出总共蚀280万元。该户口于2009年2月底时只有484元,但于3月时则回升至34.7万元。
此外,他指调查时也发现,1张以被告妻子名义开的信用卡,于上述约3年期间,总提款额是18.5万元。但当检控官问他能分析出上述是私人费用提款,还是公司运作的使费时,迪华堤则回答他无法知道。
被告的辅助律师布斯盘问时称,被告经常用他或妻子名义的信用卡,从投资基金中提款,用作公司运作费用。布斯又问证人,他有否计算到被告的诈骗总款额时,迪华堤证人说他不知道。
然而,迪华堤强调,投资者户口的帐目,通常应显示其投资实际上是赚钱还是蚀钱。他指上述期间,被告进行的交易,尽管有时赚钱,但大部分时间都是蚀钱,整体上是损失惨重。
唐炜臻帐目报表显示已亏损
星岛日报/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诈骗案昨天继续在安省最高法院进行审讯。主控官达尼奴(Robert Tattrell)继续引导安省证券委员会(Ontario Securities Commossion, OSC)高级法证会计师(Sr. Forensic Accountant)Michael de Verteuil,就唐炜臻所持有的海外华人投资基金(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公司及其它相关公司的财务审计进行作供。
Michael de Verteuil指出,在审计报告中显示,海外华人投资基金时有拨款至唐玮臻合作伙伴公司。而该公司利用款项支付各种费用,包括顾问费、唐炜臻的律师费、租车费、翻译服务费、购买飞机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活动赞助费、电台及报纸广告费,以及到中国杭州的支出和支付两张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Visa信用卡每个月结账。
证人:没发现唐拥海外存款
主控官达尼奴再问Michael该两张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Visa信用卡是私人或是公司卡。Michael表示他并不知道。证人其后就调查唐炜臻的银行户口作供。
主控官达尼奴在引导作供最后一条问题时,询问证人如果将上述帐目的报表给投资人看,他们的感觉将是怎样。Michael表示,投资人会知道公司是在亏损。法官Alfred o’Marra随即宣布上午休庭。
唐炜臻于下午再开庭时,选择邀请其协助律师Peter Bousky代为盘问证人Michael。证人在接受律师查询时表示,他在调查唐炜臻时,没有发现他有海外存款。Peter Bousky在询问证人几条有关唐账户的问题后对法官表示,唐炜臻希望能多问证人更多的问题,要求法官多给一些时间,让他与唐炜臻整理好问题。法官于是宣布将本案押后至下周一(10月15日)上午10时重新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