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女儿陈词叹重返校园痛失至亲支持
明报/2005年5月女中医周方为被患有精神分裂的男租客陈晓彤(Xiao Tong Chen)昨在安省高等法院审结,被判终身监禁,13年不准假释。
法官判决时指出,被告虽有精神病,但在行凶时,被告知道自己所做何事,故不能以此为托词。
死者女儿赵洋及丈夫昨亦有到场听取判决,检控官阿门塔(Paul Amenta)在结案陈词时,读出赵洋所写的信,指她自己与母亲相依为命长达9年,母亲遇害,令当时正在大学求学的她无法继续学业,如今虽想重拾书本,但因身边乏亲人支持而感到吃力。
在听取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后,法官瓦特(David Watt)退庭45分钟后作出判决。在宣判一刻,站在犯人栏内的被告,与坐在席间的赵洋夫妇,脸上都毫无表情。
对判刑是否满意,赵洋在离开法庭时则表示:“没有满意不满意,都已判了,事件总算告一段落。我希望可重建新生活,我相信母亲亦想我活得快乐。”
控方律师称,凡是二级谋杀罪成,都会判处终身监禁,不同的是获准假释的时间长短,一般来说,由10年至25年不等。而被告的判刑总算免除他对社会构成的威胁。
案件发生在2005年5月4日晚上9时许,居于士嘉堡Carolbreen Sq. 134号的女死者周方为,于上址被发现躺在血泊中,面、颈、头颅及身体均中多刀,而被告陈晓彤则手执利刀,跪在旁边。周送院后,因失血过多而死。
据控辩双方在庭上陈词时表示,陈原为中国居民,来加前曾在美国居住,并修读土木工程,只是他在当地工作一直屈屈不得志,只能到工厂、餐馆工作。至2000年,被告才移居多伦多,但来多市后,工作亦不顺利,只能到处打散工。
凶徒精神分裂不定期覆诊拒服药
2005年,他与假结婚的太太及另一名亲戚租住死者的地库,死者则住楼上。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的陈晓彤早在1999年便发病,他亦曾求医治理,只是他有不定期覆诊及拒绝服药的习惯。而在案发时,陈晓彤便已停止服药一段时间。
当被告与太太搬到死者住处不久,被告与太太的关系开始恶化。当时他指控太太在空气及水中落毒谋害他,令双方经常发生争执,男方甚至动粗,更为此惊动警方。自始,夫妇二人亦分房而睡。
随后,被告疑神疑鬼的表现不改,目标却转移至死者周方为身上。在命案发生前2、3天,被告已三番四次戴□手套、口罩,手持利刀偷入周的房间,搬走房内的录影机、雷射影碟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又用利刀割断连接□这些物件的电线,以便容易搬动物件之余,被告更认为这些电线,便是将毒气从房间引入地库的渠道,故要将其毁灭。
当周方为下班回家后,发现房间失窃,于是报警。但到了事发当晚(5月4日),被告竟重施故技,作好同样装备,手持利刀偷入周的房间。但今次竟碰上周方为在家,两人于是正面发生冲突。
被告当场发难,除指控死者想“毒害”他外,又不满周方为加租。死者亦不示弱,□被告马上离开,被告拒绝,双方纠纆间,被告便用手上的刀刺向死者。
周负伤挣扎从二楼房间往楼下躲避,但被告穷追不舍,继续追□死者乱刺,足足维持15分钟。令周身上留下至少14处伤口,身体其余部分亦有大大小小的伤痕。死者所留下的血□一直由睡房伸延至楼梯及大门,惨不忍睹。
当被告太太听到楼上有激烈争吵声,便马上报警,当警方到场后破门而入时,只见周倒在血泊中,被告则跪在旁边,满身鲜血。
当警员走近被告时遇到反抗。挣扎一番后,被告终肯屈服,却对警员说:“好了,好了,对不起,对不起,是她打我嘴巴在先,于是我们便打起来。”
在检控官结案陈词时表示,被告偷入死者房间时,手套、口罩都穿戴妥当,是有意图的行事,而且被告本可服药抑制病情,他却选择停药,而被告的遇害,不但令她的女儿失去母亲,亦令死者妈妈及妹妹痛失家人。
他随后又引用了2宗精神病者谋杀而被判刑的案例,要求法官须判被告至少坐牢12年才能假释。
然而,辩方律师博伊斯(Mary Boyce)则辩称,被告偷入房间前戴上手套、口罩,目的是要防止毒物,根本没有杀人的打算;至于被告当时手持利刀,原意只用作切断电线之用,要求假释期为10年。
但法官在判刑时则指出,虽然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被告在行凶一刹那,却明白自己所为,而当死者从二楼房间一直避至楼下时,被告仍穷追不舍,绝不能以精神病为搪词,故有此判决。
陈晓彤刺死女房东判囚终身
尽管患精神病 但医生证明案发时意识到错误
星岛日报/两年多前刺死女房东周方为的凶手陈晓彤,昨日在安省高等法庭接受宣判,尽管其患有精神病,二级谋杀罪名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13年内不准假释,即扣除现有刑期后,可于2018年5月4日后申请假释。
由于今年7月19日陈晓彤已对二级谋杀指控表示认罪,昨日宣判前只有一名来自拘押中心的精神健康工作者出庭作证。证人证明陈晓彤因患有严重的类偏执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需要被拘押在特殊囚室内。
治疗后病情稳定
经治疗后,他目前病情稳定,但一生均须用药,这是一种目前尚不能彻底治愈的疾病。陈晓彤家族也有精神病史,其父亦多次发病。陈晓彤于案发前的2004年8月就曾因精神病发作住院,但他出院后就没有再遵医嘱继续治疗和服药。
在证人作证后,控辩双方就假释期的问题展开辩论。依据刑法,谋杀罪一旦成立,罪犯将被判处终身监禁,最少10年,最多25年内不准申请假释。检控官亚蒙塔(Paul Amenta)当庭陈述,尽管陈晓彤患有严重精神疾患,但医生证明他刺杀房东时能意识到自己是错误的。他因此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就疾病本身,该病症目前尚不能被治愈,且很多病人会因药物的副作用而拒绝服药,因此严重的精神病患对社会安全存在威胁。检控官列举类似的两个案例分别被判15年和17年不得假释。辩护律师鲍依丝(Mary Boyce)则要求10年即可假释。
13年内不准假释
高等法院法官瓦特(David Watt)在下午继续开庭后,做出最后宣判:40岁的陈晓彤(Xiaotong Chen)二级谋杀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13年内不准假释,即扣除现有刑期后,可于2018年5月4日后申请假释。
陈在整个开庭及宣判过程中神态冷静,并一直在仔细聆听广东话翻译。周方为的女儿赵燕(Yan Zhao)昨日在先生的陪同下前来旁听。案发时还是多大在校生的她,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死后她被迫辍学。法庭宣判后,她表示对宣判结果无所谓满意与否,她希望摆脱事件的阴影,开始新的生活。
根据法官宣判时的陈述,来自中国南方的陈晓彤有土木工程学士和硕士学位,因赴美后长期找不到专业工作,2000年移民来加,但仍是以打体力劳动工作为生,2003年为了帮妻子董巍(Wei Dong)获得移民身份而与她结婚。2005年2月起,陈与妻子董巍向周方为租下在芬治大道东(Finch Ave. E.)与冰黎路(Brimley Rd.)附近Carolbreen Square住宅的地库单位。案发的一个月前的家庭暴力之后,这对夫妇居住在不同的卧室。
相信死者在空气及水中放毒
陈长期有古怪妄想和行为,他相信周在其租住地库的空气和水中都下了毒。2005年5月4日,陈妻与同住的女性亲戚致电警方,报告听见楼上有打斗及一名女子求救的声音。警员从前门破门而入,发现陈跪在周前,两人全身到处是鲜血。经过短暂的格斗之后,其中一名警员将陈缴械。
陈向警员说:“好了,好了,好了,对不起,对不起,她打了我的嘴巴,于是两人打起来。”周稍稍移动身躯,并呻吟。
陈当时戴着塑胶手套,手握一柄大菜刀。在附近还发现其他两柄刀。屋内的电话线与有线电缆均被割断。陈声称,有毒物质进入其单位,于是于5月3日破门而入,进入周的居住单位,以便制止毒物。结果,陈搬走了两台录像机(VCR),一台DVD音响、一部无线电话及部份电线。次日,陈再次闯入周的住所,剪断电缆及电子设备电线,以阻止所谓的毒物。
当晚,陈身怀厨刀、戴着塑胶手套及口罩保护自己不受毒气干扰,他回到周的住处,与周在卧室正面相遇,指责她在空气及水中放毒,并且提高租金。 陈与周发生争吵,并拒绝离开。陈说,周打了他的脸,于是他反复刺她,甚至在对方试图逃跑时仍然不肯停手。周的躯干、面部、头颅及上颈部身中数刀,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