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未作废移民申请案 处理方案出台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联邦移民部16日针对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废的申请案,提出审理计划和时间表,要求这些申请人在60天内填写新表格(new forms),只要没有其他特殊状况,移民部会在收件后180天内审理完成。

状告移民部官司的提告人现已增至1200多人,其中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今年3月29日前尚未审理完成者约1100人,移民部坚称,这些申请人的案件仍将因为C-38法案正式生效而作废。

但参与诉讼者中,有165人的案件不会被作废,其中35人虽为旧案(Pre-C50),但已审理完成,另有110人为2008年2月28日以后送件,但受“第一号部长指示”(MI1)影响的申请人。

代表部分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移民部所提方案比他预期的更加慷慨,他原本建议九个月到一年时间审理。可能是牵涉的案件不多,移民部才会表现出少见的仁慈。

由于移民部拒绝承认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让其他1100名原告适用法庭有利裁决,李希在上月底向联邦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履行协议。

李希强调,他不同意移民部所谓相关积案随着C-38生效而作废的说法,就算案件已作废,但协议仍然可执行,他相信联邦法官会认同他的观点。

当被问到就算未来法官核准动议,但移民部又藉口申请案早已作废,因此“无案可审”,岂不又白忙一场?李希指出,从6月29日官司胜诉起算,至少90天内移民部不会有作废积案动作,目前已有多位律师准备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及包括集体诉讼在内其他法律行动。

李希表示,只要法庭在90天内核准律师所提的禁制令,所有申请人的案件就不会被作废;虽然他不是集体诉讼专家,但他预估法庭应会核准集体诉讼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