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0/高院推翻公开原父母及被领养者身份,安省隐私专员称为自由胜利

加通社多伦多电/安省的《领养资讯公开法》(Adop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ct)周一生效,但安省高等法院周三即推翻了该法有关公开生身父母及被领养者身份的条款。安省隐私专员嘉芙姬茵(Ann Cavoukian)称此为自由的胜利,但批评人士指该裁决“玩弄了”被领养者的情感。

高等法院法官贝罗巴巴(Justice Edward Belobaba)周三在其长达68页的判词中,称该法违反了《权利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对个人隐私的保障。

多伦多律师路比(Clayton Ruby)去年对该法提出宪法挑战,代表安省的3名被领养者及一名将孩子送人领养的父母,向法庭提出挑战。

路比周三在其位于市区的写字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隐私是个人权利,政府无权决定人们应该保留哪个,放弃哪个。

尊重了所有人的愿望

安省隐私专员嘉芙姬茵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裁定允许愿意保密身份的生身父母可以不公开领养纪录,“几乎尊重了所有人的愿望”。她表示,时代已经变了,《领养资讯公开法》可能侵犯将孩子送人领养的父母的隐私。

在新闻发布会上,路比和嘉芙姬茵都称他们敦促政府修订该法,以允许生身父母及被领养者申请“披露否决”,从而使人们无法调取出生登记资料。

但是,嘉芙姬茵称,只有“一小部分人”可能选择这个否决权。

路比称,安省司法厅长拜仁特(Michael Bryant)公然对抗法庭的裁定,拒绝修订法律,将否决条款纳入。

拜仁特发言人科龙(Greg Crone)称,司法厅正在检讨法官的裁定,并“考虑所有的选择”。他还称“我们仍然相信立法符合宪章精神”。

前安省新民主党议员卓美玲(Marilyn Churley)一向被称该法律之母,她自己在9年前找回了早年送人领养的儿子。她周三也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但被路比请了出去。

反对者指愚弄寻亲人的情感

卓美玲称路比和嘉芙姬茵歪曲了该法的本意;这个裁定只是个“局部胜利”,因为一些人,包括正在寻找生身父母的被领养者,仍然受到歧视。

公开领养记录联盟(Coalition for Open Adoption Records)发言人格兰德(Michael Grand)周三表示,法院的裁定,等于打破了被领养者寻亲的希望,再次愚弄了他们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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