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贴高买客照无犯法 亦没违反私隐法
-超市贴高买照防盗 须具证据免涉诽谤
-阻吓倘合法 华埠超市贴高买照或成风
-纽约华人超市辣招惩高买 拍照扣身分证罚款游店示众
阻吓倘合法 华埠超市贴高买照或成风
明报/多市中区华埠的小偷猖獗,各商店对高买客都束手无策。有其他超市指若能确定贴高买客照片作阻吓,并不犯法的话,他们也想效法。
其中华隆超市的施经理表示,自陈旺事件于3年前发生后,该店高买的问题未有改善。他估计,该超市平均每星期捉到1至两名小偷,有时1天内可以捉到2、3人。他指若陈旺将高买客照片贴出超市的方法,完全无抵触法律的话,他也愿意仿效。
他说,他也不知陈旺的金牛城超市现时将高买客的照片贴出,会否侵犯人权,故不敢尝试。
他指该超市现时的防盗方法,是安装了约20部保安摄录机,同时有空时便派两名职工站在大门监察,希望捉到高买客。
施经理说,现时就算免费送超市胶袋,也有很多顾客自带环保袋,令职工更难分辨高买客。
他表示,一些高买客很离谱,曾有一对来自墨西哥的夫妻档一起高买,两人袋走总值数百元的龙虾及牛扒。
他指报警仍是无效,就算当场捉到高买客,报警后警员到场问他会否想发出控罪,他见偷窃货品价不高,很多时会说不必发控罪,以免要花时间到法庭指证。
因此,警员到场对高买客做纪录后便放人。只是有时当职员捉住高买客等警员到场期间,高买客想逃走而双方发生打斗,职员被打伤时便会发出控告,但那只发生过数次。
中区华埠的华丰超市经理不愿接受访问,但记者见到该超市将1座巨型荧幕放于大门旁,不断播放店内各保安摄录机拍下的顾客购物影像以作阻吓。
超市贴高买照防盗 须具证据免涉诽谤
明报/多伦多中区华埠超市老板陈旺因为捉高买客反而被控事件于3年前的5月23日发生后,该区华人商店开始尝试新招来阻吓高买客,包括将保安摄录机拍下的高买客照片张贴于其店铺内;有商店东主指该法颇有阻吓作用,令到捉获的高买客的人数减半。
但有律师认为,店东张贴前要确定有足够证据,否则可被反控诽谤索偿。
陈旺的金牛城超市,尝试将高买客的照片张贴于其超市之内,企图遏止高买案继续升。
他指该法颇奏效,3年前他每周至少当场捉到两、3宗高买案,现今降至每周只有1宗。
陈旺贴高买客照防盗奏效
陈旺说,其方法是当怀疑某客人高买,但未能当场捉到时,其后便查看其保安摄录机。若从其摄录机查到某客人真是偷走了货品的话,便打印照片,贴于其超市之内。
孙健铨律师表示,他见过数间商店采用该贴照片的方法,除陈旺的金牛城超市外,他也见过中区华埠旁肯盛顿市场(犹太市场)内有1间台湾人开的健康食品店也有采用该法。
没指明照片中人高买
记者所见,金牛城超市某天于大门内侧贴了6张照片,但是没有指明高买。
门顶还安装了保安摄录机荧幕,让顾客看到其超市保安摄录正拍摄各位置的影像。
与此同时,在收钱处也安装了告示板,当天也贴出了另外6张顾客照片,上面写了“寻找此人”,同样地没有指明他们高买。
陈旺说,高买客折返该超市打算再偷时,见到其照片贴在店内,大部分都知难而退,不再到该超市偷窃。
陈旺称他也从来未接过有关贴照片的投诉。
然而,有1名黑人女子被保安摄录机拍到她高买,她折返该超市时,陈旺上前告诉她拍到她上次偷窃。
被拍上次偷窃妇:我今日无偷
陈旺说,当时她的回应是:“我今日无偷呀!”
陈旺要她赔失窃货品的款额时遭她拒绝,她并施施然离开超市。
陈旺报警,警察指上述女子是警方“认识”人物,还指有她地址。
警方其后告诉陈旺,警员上过门盘问该名女子,她表示愿意向超市归还失窃物款额,故未有发控罪。
陈旺说:“她从未出现归还该数十元款项。”
陈旺强调,他感到报警阻高买案功效不大,故3年来他报警少过5次,转为尝试上述贴照片方法。
男子偷3袋米 婴儿车运月饼
他说,其实保安摄录机拍到很多高买客偷窃情况,数年内起码查出过有数十人,但他通常只贴出一些极离谱高买者的照片。
例如曾拍到1名亚裔男子偷走3大袋米;1名推婴儿车的华裔老翁偷走月饼;1名男顾客偷走4、5张649彩票。
陈旺指出,保安摄录机曾拍到1名坐轮椅白人女子明偷一大堆例如牛奶、鸡蛋、芝士等食品,当被捉到时她继续驾驶其电动输椅离开。最后他们放弃到街上栏阻她,眼巴巴见到被偷也无办法。
陈旺表示,他未听闻过大多区有其他商店使用他的贴照片防盗法,只知Costco商店会打印其保安摄录机拍下的高买客照片,贴于员工的办公室或休息室内,若高买者再次到该店,员工可以认出及拘捕。
多伦多警队发言人德拉蒙德(Wendy Drummond )作出回应表示,她想不出陈旺上述的贴照片防盗法是否有机会违法,她指最好问刑事律师。
她续称,她也从未听过大多区有商店使用陈旺的防盗法,她只知一些商店会打印高买客照片给保安员,方便下次可认出他们。
店内贴高买客照无犯法 亦没违反私隐法
明报/多伦多数名刑事案辩护律师都认为,在自己店铺内张贴高买客照片,没有触犯刑事罪行。但店东张贴前要确定有足够证据,否则对方可反控店东诽谤的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其中代表过不少华人打官司的薛达龙(Darren Sederoff)律师说,于商铺内张贴高买客照片,尤其是没有声明对方是小偷,没有犯任何刑事罪行。例如警方可发放“有兴趣接触人士”的照片,不属犯法一样。
他表示,商店属私人地方,店东有权拒绝某顾客内进,有权向某顾客发出不能擅闯私人重地的警告等。他指出,店东贴照片的做法,也无违反私隐法。
问题是若店东认错人或贴错了照片,对方可能控告店东诽谤,声称其个人声誉受损,要求赔偿。
故店东最好准备足够证据,才贴出照片。
孙健铨律师表示,他想不出单是将照片贴于超市会触犯任何刑事罪行,尤其是若并无指明照片中人物是高买客。
他指通常私隐法较多涉及政府部门及专业人士的操守,例如医生将某病人病历让别人看等。故贴高买客照片,可能不入私隐法范围。
孙健铨同意,若店东主其实保安摄录机证据不足或贴错非高买客照片的话,对方可控告店东诽谤。
陈旺因捉小偷反而被控案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表示,将从保安摄录机中确定的高买客照片贴于超市之内,并无问题,因有摄录机证据。
勿效法美超市索罚款
至于美国华人超市除贴照片外,更向高买客索付400美元罚款,否则会报警的做法,林彼得则呼吁加国店东不要效法,否则有机会被控勒索罪名。
美国的评论者指店东索取罚款,否则会报警的做法,也有可能违反美国的公民权(civil rights),但林彼得指加拿大并无美国的民权法。
当被问及会否违反人权之时,林彼得指人权是涉及种族、性别及残障者,故张贴照片与人权无关。
纽约华人超市辣招惩高买 拍照扣身分证罚款游店示众
明报/多伦多华埠超市高买情况严重,美国纽约市华埠情况只有过之而无不及,而该市华人超市推出严惩高买客的招数亦远比多市严厉,包括:逼他们拿偷窃品拍照,将照片贴于大门旁的告示板上,照片指名道姓,旁边还写明是“大盗”,更将照片发放给其他店铺张贴;扣起身分证,恐吓高买客要交出数百元罚款,否则报警;要高买客游店示众等。
尽管有评论者指其中一些做法可能犯法,然而,未有听闻有店东被控告。
纽约市皇后区法拉盛(Flushing)的华人超市The A & N Food Market采用的防高买方法,是将捉到的高买客,要他们拿偷窃货物让他们拍照,跟扣起他们的身分证件,要他们交出400美元罚款才交还。若不交罚款,会将高买客照片贴于大门的告示板上,同时会报警。
上述华人超市经理表示,被捉到的高买者大多认穷,但很多都很快能交出400元罚款。
该区另1间华人超市,长江超市的胡经理更称,该超市接受高买客用信用卡付罚款。他指很多时,高买客的反应是:“碌卡啦!”
该店不但贴出高买客照片,还写上:“若我们捉到你,我们会拍照作纪录。若不交出400元罚款,便要坐监!”
高买者最多判入狱1日
胡经理指出,若捉到高买客后报警,警员到场时未必会发出控罪,就算发出控罪,高买者最多被判入狱1天。
纽约Flushing区的华人社区说,由于该区有不少非法移民,故高买客很多时愿意付罚款。
纽约曼克顿区的德成行除于收银机旁贴高买客照片外,更写出其姓名、地址及身分证号码等,一些照片旁还写上“偷药”、“小偷”等字眼。
法拉盛的华人店东也会互相交换高买客照片,例如被长江超市捉到1名高买客,要他拿偷窃的一袋活鱼拍照后,其照片不但贴在该超市,该区其他华人商店也接到照片张贴,还在旁边写上“大盗”。
有超市更会将捉到的高买客,逼他们在店内巡游示众。
不过,该方法有时会出错,例如曼克顿的纽约超市就曾贴错高买客照,受害的一老一嫩中国移民指该错误已损毁她们的声誉及令她们精神上受折磨。然而,她们并无控告该店诽谤及索偿。
该店其后向两人道歉,并声言会训练员工确认高买客的方法。
在纽约州,若失窃后取回的货品不能出售,店东可控告该名高买客,赔偿1500元以下货品价,同时罚款75元至500元。然而,大部分店东选择以法律行动作恐吓,要求私底下赔数百元。
逼高买客交罚款 或反被控勒索
上述情况被美国传媒报道后,曾引起一番议论。
其中美国佛罗理达大学社会及犯罪学系教授霍林格(Richard Hollinger)认为,店主要高买客交出罚款,有可能反而被控勒索罪,由于纽约州对勒索罪的定义,是恐吓要对方付款,否则会控告对方或发出控罪。
纽约州法律通常让店主享有“民事补偿法例”(civil recovery statutes)的特权,店主可恐吓小偷会发出民事诉讼,要对方作出赔偿。但恐吓对方要报警指控犯罪,则有可能被视为勒索。
尽管未有人对上述情况作出投诉,但有评论者则认为这是侵犯了美国的公民权(civil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