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3/翻版陈旺案 流浪汉被捕

星岛日报/陈旺捉贼反被控绑架犯事人,事件引发的联邦修改公民拘捕权法例尚在二读阶段;多伦多一名印度餐东主早前企图制服一名涉嫌多次企图爆窃其店铺的男子时,双方发生纠缠,餐馆东主被警方控以多项刑事罪名,事发引起总理办公室关注。多市警方昨天拘捕一名居无定所多市男子,控以偷窃等三项罪名,随即在法庭过堂。

本报记者

多市警方第14分局人员昨天拘捕40岁男子Jason Mitchell,怀疑他与去年8月17日晚上7时55分至晚上8时,在布尔西街(Bloor Street West)630号小巷爆窃一辆路旁汽车,偷走一批电子器材包括一部黑色手提电话。他已被落案控以一项盗窃少于5,000元、一项拥有犯法得来财物及一项违反行为限制禁令罪名。

被控的印度餐厅东主Naveen Polapady,在布尔西街630号开设一间印度餐厅,与妻子及两名小孩居于餐馆楼上。据Polapady日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一名男子自去年夏天起,经常在他餐馆后面的小巷窥探,并多次企图爆窃他的餐馆及住所。他曾经向警方报案,但警方一直未有拘捕任何疑匪,东主采取防御措施,加装门锁及安装闭路电视。

Polapady停泊于店后的小型客货车去年8月17日遭人击毁玻璃,偷走车内的卫星导航仪。贼人的犯案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4日后,Polapady发现一名男子又走到他的店后,他拿起一柄扫帚冲出企图将他捉住,双方发生纠缠,Polapady以扫把柄击向对方,又以辣椒粉撒向该男子,双方发生追逐,疑人最后逃脱。

Polapady驾车尾随追踪疑人并致电报警,警员赶至将该名男子拘捕。但警方翻看餐馆的闭路电视后,认为爆窃证据不足,指餐馆店东有意埋伏该处刻意袭击对方,落案控以伤人、以武器伤人、管有有毒物质(辣椒粉) 等罪名。根据目前公民拘捕法例现定,市民只能在被劫或被爆窃一刻才可行使拘捕权,若当场不能抓获疑匪,过后就算与疑匪相遇亦不能采取任何行动,唯一可做的就是报警。

印裔陈旺案 警逮1窃嫌 控3罪

世界日报编译组多伦多12日电/多伦多警方最近逮捕了一名与餐馆老板波勒帕迪(Naveen Polapady)事件有关的男子,控告其三项与盗窃有关的罪名。波勒普迪因声称与窃贼搏斗而遭警方控告,因此被称为“印裔陈旺”。但是,警方12日证实,他们逮捕的男子和波勒普迪与之打斗的并非同一个人。

波勒帕迪的印度餐馆Maroli开在布鲁尔西街(Bloor St. W.)630号。他说,去年8月,看到一个以前数度企图侵入他的餐馆暨住所的男子在巷子里鬼鬼祟祟偷窥,他前去阻止时与那名男子缠打起来。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摄录的影像显示,波勒帕迪当时手持一根扫帚柄和一名男子打斗。

警方后来捉到那名男子,可是在讯问后即予释放,反而控告波勒帕迪攻击造成他人受伤、持械攻击罪名。警方又因波勒帕迪当时向那名男子投掷辣椒粉,而指控他以有毒物质攻击他人罪。

因与疑似小偷搏斗,却反遭警方指控,遭遇与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类似,从当地小商户、邻居和顾客到哈珀总理的办公室,知道此事后,都纷纷表示支持他,令警方承受巨大舆论压力。

多伦多警方发言人帕加许12日说:“人们最好不要匆忙作出结论,警方逮捕的男子和去年8月遭打伤后去医院接受治疗的不是同一人。”

当媒体追问,是否可能当时图谋盗窃波勒帕迪财物的窃贼不止一人时,帕加许回答,他不能揣测。

2009年,多伦多中区唐人街金牛城老板陈旺捉贼,反而遭警方控告绑架和非法禁锢等严重刑事罪名。在此事引发修改现行法律的大讨论中,朝野均认为必须修法,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法官最后撤销了对陈旺的一切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