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8/合约期内涨价 罗渣士惹争议

世界日报/契约法专家说,罗渣士公司(Rogers Communications)给签定定期合约的客户强加的一些条款,此做法在合法性方面存在问题。

根据这些条款,罗渣士公司近期调涨了已签定定期合约的客户在高速网路、家庭电话和有限电视上的使用费用,迫使签定长期合约的客户面临两难选择:不是接受新价格,就是要支付高额的合约取消费。

渥太华大学契约法律师党西斯说,这种做法好像超越了合法的界限。

罗渣士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辩解说,法律条款准许我们更改某些对客户显得公平的合约条件,我们也在合约中明确说明,我们做法也符合消费者保护法。

罗渣士公司还说,签定固定收费合约的客户获得在合约期限内价格不变的保障,但如果罗渣士公司因某项服务支出升高而需要整体调涨价格时,签定固定收费合约的客户将会看到他们费用上涨。

很多罗渣士公司客户的每项服务每月最近上涨一至四元,家庭电话、有线电视和上网等各项服务每年将上涨96元。

这个费用上涨让多伦多市民库克感觉难受,他最近收到电邮说,他的罗渣士公司高速上网费用每月要增加两元。库克刚签定了一年合约,他致电投诉后被告知,如果要取消服务,就必须支付180元的取消费。

党西斯指出,如果罗渣士公司可以变更其收费,定期合约提供的保障就被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