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9/涉贩卖假公车月票 女留学生将被遣返中国

星岛日报记者 徐嘉铭/被控涉嫌制造和售卖假公车月票的中国女留学生陈晓(Xiao Chen,译音),周二被联邦移民及难民局正式发出遣返令。但详细遣返日期,还要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决定。陈晓如果不服,仍可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覆核。

周二上午,陈晓在律师陪同下,出席温哥华移民及难民局的结案陈词聆讯。辩方在陈词中强调,陈晓并非犯罪集团的一员,她对整个售卖假月票过程毫不知情,而刑事法庭仍未就这件假月票后作出裁决,希望审裁官能等刑事法庭定案后再作裁定。

但加拿大边境服务处代表怀斯罗西尔(Renee Wyslouzil)强调,这不是刑事庭,这个犯罪集团中,还有哪些人参与,或陈晓是否犯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陈晓参与了这宗售卖假公车月票案子,因此,有必要把她遣返回中国。

详细日期待定

裁判官麦克弗伦(Michael McPhalen)称,就运输联网(TransLink)多个月调查的结果,他相信,这个犯罪集团的做案模式,是买了真的月票,然后以手机拍照,再电邮给中国的温家浩(Wen Jia Hao,译音),也即是陈晓的丈夫,然后在中国印制假月票,再寄回加国贩售。

对于陈晓辩称她买月票是为了自己使用,麦克弗伦则说,经核实结果,她手机上拍出的真月票号码,与查获的假月票号码相同,说明她的供词不可信。

麦克弗伦说,也许在过程中,她可能是无辜的,但这无法改变她参与了这个犯罪集团的活动,造成运输联网的经济损失,依联邦法律规定,非本国居民一旦参与了犯罪活动,尽管不是集团的一分子,也要遣返,因此,决定发出遣返令。如果她不服,可以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覆核。

在判决结束后,陈晓在律师陪同下匆匆离去,没有表示是否会向联邦法庭上诉。

制售假月票华女裁遣返
夫在中国制假票 非“无辜妻子”

明报/轰动大温地区的中国制伪造巴士月票案,移民及难民局昨日裁定被控为集团主脑之一的华裔女子陈笑涉及有组织犯罪,不采信她的辩护律师所称她只是一名“无辜妻子”的说词,当庭发出遣返令,要求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将其递解回原居地中国。

移民部律师维沙劳齐尔(Renee Wyslouzil)昨日在本案的结案陈词时表示,假月票集团的首脑为陈笑(Xiao Chen,译音)及其丈夫温家浩(Jiahao Wen,译音),其中温家浩在中国负责伪造,陈笑则在温哥华购买真月票、处理销售及收钱。

不过陈笑代表律师埃德尔曼(Peter Edelmann)则回应,陈笑只是一名“无辜的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被卷入丈夫的犯罪活动中。他强调陈笑只是嫁给犯罪集团的成员,并不等于陈笑本身就是犯罪集团的成员。

埃德尔曼指出,年轻夫妻之间为了表示信任,互相公开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密码,并让对方使用手提电话是很平常的事。温家浩私下使用陈笑的手提电话及信箱进行犯罪活动,其实不难理解。他更指陈笑身为温家浩的妻子,温家浩在中国与另一名已遭遣返的中国籍男子刘学(Xue Liu,译音)见面收钱时,陈笑当然会一起出席,但这并不代表陈笑便是主谋。

维沙劳齐尔则反驳,警方掌握的证据前后达数个月,温家浩如此频繁地使用陈笑的手提电话及信箱犯案,陈笑不可能浑然不知。她更指移民部并不打算在刑事层面上证明陈笑有罪,只是要证明陈笑涉及有组织犯罪,然后依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37条将陈笑递解出境。

移民及难民局审裁委员麦克法兰(Michael McPhalen)在经过三小时的考虑后,于昨日下午作出裁决。他认为制造及贩卖假月票的集团确实存在,而且辩方也未有强烈反驳这个论点。而且制造及贩卖假月票,本身就是伪造文书的重罪。

麦克法兰表示,一开始审理此案时,原本以为是年轻学生以彩色影印机自行印制车票,没想到竟然是制作精良、足以乱真的中国仿制品。他称所有涉案的人皆知晓这些是伪造的车票,而且在网上贩卖了好几个月,绝对是“有组织犯罪”。

对于辩方指陈笑为“无辜的妻子”,麦克法兰强调陈笑向警方供称自己购买月票是“自用”,但事实上这张“自用”月票的编号,之后便出现在大批假月票上。而且去年9月及10月陈笑亲身购买正版月票后,当日或是次日便用手机拍照并寄回中国,因此陈笑辩称“有朋友用她手机犯案”的说词并不可信。

麦克法兰最后接纳移民部的意见,认为持学生签证来加拿大的陈笑涉及有组织犯罪,因此当庭签署遣返令交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执行。他也提醒陈笑如果对判决有意见,可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