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0/机票需明码实价 运输局再征民意

星岛日报/《星报》财经专栏作家Ellen Roseman上月皆同夫婿往佛罗里达度假时,向CanJet Airlines购买的来回机票每张只是22元,但连同税项、各种费用和附加费在内,每张机票的总价格飙至343元。

多年来,航空公司为了招徕顾客,经常以令人难以置信的低价格吸引消费,刻意避开林林种种收费与税项,以制造低价假象。

由于巧立名目的额外收费繁多,消费者买机票前很难作比较,就算他们以飞行哩程积分换“免费”机票,也逃不了缴付费用。

鉴于此,去年12月联邦政府表示机票价格应反映消费者真正付出的数目。新规定尚未执行,但加航(Air Canada)及Porter航空公司已开始在广告中列出机票的整体售价。

加拿大运输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为了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想法而在网站征询意见。它这样问消费者:“在广告中,怎样才能协助你轻易断定机票的整体价格?”然后在网站上列出3项最多人关注的回应,作为谘询基础:

■行李收费列在广告中机票价格内。航空公司应允许短程乘客一件行李,长程乘客两件。通常很少外出旅游度假者只携带8至10公斤东西在随身行李袋中。

■使用来回机票售价,不用单程机票售价。由于90%乘客会返回他们出发的地方,美国和欧盟的航空公司将需在广告中列出来回机票售价。

■制订基本服务标准。阐释票价包括或不包括的事项。膳食可能需额外付费,但提早上机或使用洗手间等没有明确规定。一间欧洲廉价航空公司在考虑使用洗手间收费。

加拿大运输局准备了作为谘询之用的背景文件,比较现时已在使用中的规则。

在安省,旅行社与旅行团经营者需在广告中以加元刊出整套价格、包括额外收费,但联邦与省府的税项可后来加上去,只是不能隐藏在难以阅读的细小字里行间。魁省有对付旅行社以虚报低价伎俩吸引消费者到它们网站的规则。他们需主页内列明特价是否限于一次浏览的时间内。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