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赌钱当做生意 妙想报税
明报/赌博有输赢,如果将赢了的钱作为收入,那么输的钱和赌博费用是否能够作为税务抵扣呢?加拿大上诉法院判决是:不行。
塔拉西欧(Giuseppe Tarascio)是多伦多贝尔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但是晚间和周末,他参加赌马,去赌场碰运气。
他认为,他通过赌博赚了不少钱,那么输的钱和赌博费用就可抵扣税了。2002年他报的损失和费用为40,933元,2003年报的费用是56,000元。
但加拿大税务局不准许他做这样的抵扣。
塔拉西欧表示不满,他告到税务法庭,但是输了官司。
之后,他把官司打到上诉法院。他的理由是,他拥有数学方面的学位,而且他在机率方面的经验,使得他可以把赌博作为一门生意那样来经营。
但法院不接受他的说法,法官称他没有“系统性的方式”来进行赌博,而且也没有为磨炼技能花费时间。他还需要支付1000元的堂费。
一位大学税务法教授指出,能否将赌博的损失计入报税时的扣除,关键是看法院如果看待其赌博行为,是当作个人行为还是商业行为。通常情况之下,法院认为赌博完全是个人的行为。
20120220/赌博输钱欲抵税 税务法庭不答应
世界日报/在赌场和赛马场赌博输钱可以抵税?一名多伦多男子自认应当如此,税局当然不会同意,男子向法庭提出申诉,被判输掉官司。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导,多伦多男子塔拉西奥是加拿大贝尔公司的一名技术员,热衷于在晚上和周末参加赌博,包括赌马、老虎机、赌博游戏和买彩票等等。他称赌博是他自己主要收入来源,因此他过去多年都申报赌博收入和损失。他称自己赢得成千上万元,每年都报收入,然后将赌博输钱作为损失和费用抵扣赌博收入。
在他2002年和2003年的个人报税单中分别申报了4万933元和5万6000元的输钱损失和费用。不过加拿大税局并不允许他如此抵扣赌博损失和费用。塔拉西奥不服税局的决定,于是向税务法庭提出申诉。他向法庭提供了帐本和纪录,但是税务法庭仍然维持加拿大税局的决定。
塔拉西奥仍不愿放弃,继续向上诉法庭上诉,试图推翻税务法庭的判决,他向上诉法庭表示,自己拥有数学专业的学位,并在概率理论方面有多年的经验,因此他拥有足够专业知识,可以将自己的赌博行为变成一项生意来做。而生意有赚钱有损失,可以申报自己的收入并抵扣损失。
上诉法庭仍然判决他输掉官司,法庭认为他并无“系统性的方法”从事赌博,也并未为此花费任何时间学习相关技能。法庭还判他要支付1000元的法庭费用。
西安大略大学税务法律教授坎伯尔表示,决定赌博损失是否能够抵税的因素在于赌博是个人行为还是商业行为。在这个法庭判决中,法庭明显认为赌博是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