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2/加拿大中产阶级打官司最吃亏

无钱兴讼 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卡加利11日加新社电)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麦克拉克莲(Chief Justice Beverley McLachlin)周六向律师协会讲话,谈到司法制度的制肘,指司法服务费用昂贵,中产阶级是夹心阶层,他们没钱兴讼,又没资格申请法律援助,要打官司,可能要动用房屋二度按揭或退休基金,甚或子女的教育基金。

她还说,刑事和民事诉讼蹉跎不少时间,往往影响司法质量。

加拿大律师协会在卡加利召开年会,麦克拉克莲在会上讲话。她说,打官司的费用高昂,民众要伸张正义,有时不能负担律师费,被迫自辩。

麦克拉克莲说,大公司不用担忧没钱付律师费,可获优质法律服务;穷人在面对严重刑事控罪,可以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她说:“然而,中等收入的加拿大人处于不利位置。他们需要法律服务,可能被迫再次抵押房屋贷款,或动用孩子的教育基金、自己的退休基金。”

她也说,司法诉讼程序常受延误,民事和刑事诉讼需时,也会降低司法服务的质量。

她解释说,控方提出控罪的日期,跟审判期相隔颇长时间,对证人造成不必要压力、影响证人证词的准确性,人们受官司缠绕,很难展开新生活和新事业。

不过,麦克拉克莲说,一些地区设法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取得成绩,例如卑诗省的一项计划适当分配时间,小官司和提控占用大型案例的时间和资源。

麦克拉克莲说,司法人员应该努力,合力发展加拿大司法系统。司法人员应该想方法改善司法制度,用经济和快捷的方法解决案件。加拿大律师协会也建议普及司法服务,照顾更多加拿大人。

在卡加利的年会中,该协会提出方案,呼吁联邦取消律师费的货劳税(GST),以降低费用;增加法律援助拨款;建议省政府改革保险计划,支持律师的无偿服务。

法律诉讼昂贵 中产难以负担

星报通讯社卡加利电/对于绝大部分的加拿大人来说,本国的法律制度已变成非常之昂贵及复杂。首席法官麦洛莲(Beverley McLachlin)呼吁政府、律师及法官找出解决的方法。

麦洛莲法官星期六向加拿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发表演说时宣称,使用司法服务是加拿大人的基本权利,与教育或医疗保健相若。

麦洛莲法官以往也曾谈论此一问题,但她昨日的说法更为尖锐,形容情况日益紧急。

她指出,当财雄的企业或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的贫穷人士可以利用法庭系统,而中产阶级国民在处理稍为重大的法律问题时往往要动用毕生积蓄或将物业加按,公众便会对法律制度失去信心。

三天诉讼需6万元

《多伦多星报》本年较早时的调查发现,在安省,一般为期三天的民事诉讼需费约六万元,比加拿大家庭的中位收入还要高。

麦洛莲在一个法律会议的开幕仪式上说:“司法的费用不应该如此的高昂。”

她续称,没有人可以负担的司法制度没有意义,应当要让加拿大的男人、女人及儿童都能够使用司法制度。

律师按时的高昂收费是问题的一部分。在多伦多,律师一小时的收费可以高达800元。

不过,麦洛莲同日表示,近数十年来,刑事及民事的审讯程序的性质不断改变,也是令到司法制度变得难以使用的原因。

她举例称,在刑事司法制度,预审前的动议日益普及,耗用了法庭大量的时间。预审前动议通常涉及辩方就可呈堂证据所作出的争议。

她续称,被告因为要等候审讯而被拘押较长的时间,而获准保释的人在等候审讯时也会遇到压力。

赔偿不够付律师费

在民事诉讼方面,预审聆讯亦可以持续数个月,甚至数年之久。

麦洛莲表示,与此同时,审讯愈来愈依赖专家证人,以致审讯期延长,而当诉讼拖延数年,通常都会对当事人造成破坏性极大的后果。

她表示,人们需要迅速地化解问题,以能回复生活或处理业务。

这位首席法官指出,好消息是法律界及有关的官员已不再是空谈,而是开始找寻解决的方法。

她表示,在卑诗省,有关方面正进行改革,试图令到法律程序的成本不会超过诉讼中所争议的款项的数目。

打官司的人获法庭所判决的赔偿,每每少于支付律师的费用。2003年,韦兰(Welland)一名年长的妇人在公园被小狗弄跌,其后高等法院一个陪审团裁定可以获得约14,000元的赔偿,但双方的律师费却接近20万元。

麦洛莲表示,司法是各省本身的责任,但所有政府及法律界在找寻解决方法时,着眼点应当是全国,而非个别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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