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31/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李东哲潜逃七年后回国自首

新华网/1月30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我公安机关的长期努力下,潜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李东哲已于近期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

李东哲在2000年至2004年间,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骗取多家受害单位的巨额资金,涉嫌票据诈骗犯罪。案发前,李东哲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

多年来,我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对李东哲等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李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新闻回顾:中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诈骗案涉案金额已超10亿

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有关人员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分行对前者存款余额进行核对时发现,巨额存款不翼而飞。而此前的《银行询证函》显示,东北高速在该行的两账户中共有存款余额2.93亿元。

与此同时,时任河松街支行行长的高山潜逃到加拿大。数日后,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后警方查明,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与高山、张晓光均为好友,李东哲行贿张晓光,后者指令东北高速在高山分管的河松街支行开户,而所存资金大部分被高山转与李东哲使用。2004年12月31日前后,李东哲、高山先后逃至加拿大。

加拿大不再是“逃犯乐园” 贪官如坐针毡度日如年

新京报/李东哲等人自首虽然意义重大,却不具备普遍代表性,加中两国应进一步合作,促成诸如高山等已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合法”居留身份的经济嫌犯、贪官回国受审

自2004年12月潜逃境外7年之久的“东北高速”诈骗案重大嫌疑人李东哲,在中国公安机关长期努力下,日前从加拿大“自愿遣返回国”投案自首。

自2006年初另一重大经济案嫌疑人高山在加拿大行踪败露后,李东哲和他的弟弟李东虎就一直处于加拿大警方控制下,正所谓如坐针毡,度日如年。他们原本所希望的,是利用加拿大司法体系中所固有的缺陷,令自己的遣返案件进入漫长的法律程序循环,从而日复一日地在加拿大拖延、滞留,甚至达到永久合法滞留“避难”的目的。

他们这样想自有其道理:号称“贪官乐园”的加拿大司法程序独立、复杂、繁琐,那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国与国间早就签署了正常司法引渡条约的嫌犯,也能钻法律空子,在加拿大一赖就是十几年、几十年。

然而“贪官乐园”的污名令加拿大蒙羞,自2007年以来,许多华裔团体不断抗议、上书,要求加拿大政府、国会正视这一问题,并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加拿大主流社会也对此啧有烦言,并越来越明确和响亮地表示不满。在这些压力下,加拿大相关机构多次表示,正努力说服经济嫌犯们自愿遣返。

与此相应的,则是中国作出不判死刑、允许加拿大外交官定期探视以确保无酷刑无虐待、公开公正庭审的“三承诺”,得到加拿大朝野许多关键方面的认同和信任,也让嫌犯及其律师的许多托词失去说服力。应该说,这一切都是解决加拿大滞留经济嫌犯问题的基础。

2008年邓新志自愿遣返,回国自首,并获得减轻处罚;去年7月22日,在加拿大赖了近12年的赖昌星最终被加拿大司法机关强制遣返回国受审。这一正一反两个事例,无疑给进退彷徨的李东哲以极大震撼。

如今李东哲业已归案,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对李东哲进行公正地审判和对待,有助于打消加拿大朝野各方的疑虑,争取更密切的合作,从而促使更多外逃经济嫌犯和贪官主动、被动地归案。

还应看到,邓新志、李东哲等自首者大多在加拿大生存处境艰难,甚至没有合法入境、居留资格,并因各种原因无力进入代价高昂的法律程序循环,他们的自首虽然意义重大,却不具备普遍代表性,加中两国应进一步合作,促成诸如高山等已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合法”居留身份的经济嫌犯、贪官回国受审。唯如此,才能震撼更多的心存侥幸者,推动“贪官滞留加拿大”问题的根本解决。

陈在田(学者)

卷款10亿潜加国 李氏兄弟回华自首

明报/涉嫌卷走中国银行黑龙江支行10亿元人民币、潜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高山案”同谋李东哲,据报于近期回国投案自首。消息人士对本报透露,李东哲是去年12月31日在温哥华搭乘国航班机返回北京,而他的弟弟,该案另一同谋李东虎已于更早的10月上旬返回中国。

有了解中加遣返司法程序的专家表示,该类“自首”情况,案犯一般在行前已与中加政府达成“认罪协议”,可能包括保证尘埃落定前秘而不宣等条件。

本报曾于2010年报道,李氏兄弟滞留加拿大的终极上诉在该年8月被驳回,根据联邦法院资料,两人的案件是在2011年1月27日正式结案。《新华社》近日报道指,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李东哲已从加拿大回中国自首。

该案另一主谋高山,由于是加国永久居民身分,虽也于2007年2月被捕,但依据是移民部认为其妻作为移民主申请人,未填写他是中国银行支行行长的职务,涉嫌资料造假,欲取消其全家移民资格,高山在几次拘留聆讯后获释,档案分类被列为“无限期延后”,有消息指原因是高山向移民部改提难民申请,来设法拖延移民资格聆讯。

李东哲逃加7年返回中国投案 高山与李东虎备受关注

世界日报/据新华社报导,继远华集团涉嫌走私主犯赖昌星遣返中国后,潜逃到温哥华的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诈骗案(高山案)涉嫌主谋李东哲,已于近期从温哥华回国投案。

新华社报导,在中国公安机关的长期努力下,潜逃加拿大七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李东哲已于近期从加拿大回国投案。

报导指出,李东哲在2000年至2004年间,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骗取多家受害单位的钜额资金,涉嫌票据诈骗犯罪,但案发前,李东哲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多年来,中国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展开对李东哲等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李最终选择回国投案。

李东哲案主要涉及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哈尔滨河松街分行人民币10亿元(约1亿5827万美元)巨款失窃案,李东哲与其弟李东虎串同该分行行长高山盗取巨款后,先后于2004年底潜逃至温哥华。

在这宗被形容为重大经济犯罪案中,李东哲属于主谋,而高山最早被揭发潜逃至温哥华,早前他与妻子李雪及女儿高山雪莲以移民资格到来,及后再揭发李东哲及李东虎兄弟才是真正主谋。

据之前港媒报导,李氏兄弟是在2004年12月31日入境温哥华,比高山晚一天入境。李氏兄弟与各自妻子曾在温哥华低调过日一段时间,直到被移民部以逾期居留为由将两人逮捕。

李氏兄弟由于并非加拿大永久居民,只是以短期旅游签证入境、逾期居留,因此与有永久居民身分的高山命运大不同,例如他们在2007年2月23日被捕后,曾表达申请难民意愿,但未获移民官接受,而直接进入“遣返前风险评估”程序。

此外,李氏兄弟被捕后一关就是18个月,直到他们同意佩戴“电子脚镣”,才获得保释在家中软禁。

多年来,李东哲、李东虎兄弟在加拿大打“难民官司”,与移民部在各级法院交手多次。

有评论认为高山和李东哲、李东虎兄弟虽然没有赖昌星有名,但他们的犯罪性质比赖昌星严重,没有理由可以获得政治庇护。

在李东哲自动回中国投案后,高山及李东虎将成为关注目标。

李东哲由加返中国投案 有利哈珀下月访华

星岛日报记者张文慈/在总理哈珀访华前夕,李东哲突然自愿返中国投案。本地专家认为,此举明显是渥太华向北京释放的一项友好讯息,自厦门远华走私案首要疑犯赖昌星被遣返后,加中双方已就遣返中国经济罪犯的合作建立默契,如今再度成功“说服”李东哲自愿返中投案,将有助两国合作打击犯罪,甚至最终签署加中引渡罪犯条约。

据官方新华社报道,涉嫌伙同他人共同诈骗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近十亿元人民币、潜逃加拿大七年之久的“高山案”疑犯李东哲,近日返中国投案。报道指,多年来,中国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对李东哲等外逃疑犯的缉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李东哲最终选择回国投案。报道没有披露如何回国等细节。

李东哲所涉案件是60年来黑龙江省最大金融诈骗案“中国银行高山诈骗案”:从2000年初至04年底,中银黑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涉嫌伙同北京世纪绿洲公司控制人李东哲兄弟、东北高速公路原董事长张晓光等人,共骗取东北高速、黑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等数家机构的近十亿元。05年一月该案暴露,高山等人被警方通缉。但案发前,高山、李东哲等人已携家人潜逃加拿大,并将所骗款项中的数亿元转移至海外,高山后来还取得加国的永久居民身分。

另方面,据中国《财新网》消息,李东哲返华投案后,中国银行高山案中损失3亿多元的黑龙江辰能公司原董事长贾哲,近日也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显示沉寂7年多的中行高山案近日再度升温。

应获边境局首肯

曾代表赖昌星的加国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认为,李东哲两兄弟的案件仍在加国司法程序中,而他们需配带的一种具全球定位追踪系统的脚镣,接受加拿大边境局(CBSA)监控,显示若无边境局同意,李东哲估计无法自行返回中国自首,相信加中双方已就李东哲返中投案达成协议。马塔斯指,无论赖昌星遣返或李东哲自首,估计都是加中政治合作产物,他不信任中国司法制度,也反对加方按中国要求遣返“经济罪犯”,中国政府旨在把他们作为反贪污的“人版”,相信不会得到公平审讯。

有关加中是否就李东哲返中投案有协议,边境局指出,他们会在周二对外正式作出答覆。另外,总理办公室及外交部都未回覆相关询问。

亚伯达大学政治学教授姜闻然分析,加拿大曾被称为“中国逃犯天堂”,自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如今李东哲又自愿返中投案,绝对有利总理哈珀访华之行。事实上,曾汉林、赖昌星在被遣返后,都在中国获审讯,这令加国对中国的司法制度逐渐具信心,有助两个合作打击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