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4/提前公布选举结果 联邦拟废禁令

世界日报/不准提前公布联邦大选某些选区的选举结果的禁令已经实施70多年,联邦政府拟修法解除它。

联邦民主改革国务部长阿派欧(Tim Uppal)13日说,政府拟在数月内向众院提交修改此规定的法案。

如果此法案通过成法,日后在社交媒体上或在网上提前公布了全国某些选区选举结果的个人或媒体,将不再面临遭提控或罚款。

按照现行的法规,在加西选举尚在进行过程中,凡提前公布加东选举结果的媒体或个人,将最高面临五年的监禁或遭罚款2万5000元。

国务部长阿派欧解释说:“政府听到民众抱怨说,某些选举规管法令不仅已经过时,而且还阻碍了媒体和民众自由表达的权利。现在已经进入21世纪,这个禁令或致使日常使用现代科技表达的民众遭受严厉的处罚。”

加拿大选举局解释说,即使1938年以来就有这个选举法禁令,但很少有单位或个人遭到真正处罚。

温哥华网民布莱恩(Paul Bryan)2000年因在卑诗省选举站关门之前提前公布了大西洋省的选举结果,遭判罚1000元。他的官司一直从卑诗省高院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卑省高院2003年裁定此惩罚违宪,但此裁定2007年遭加拿大最高法院推翻。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裁定中指出,联邦选举法中这条规定是为了保护全国资讯的公平性,但联邦国会可以修改这项法规。

阿派欧又指出,政府打算解除这项禁令,布莱恩在此事发挥的作用应该获得认可。

阿派欧在向记者回答问题之前,先透过自己的推特(Twitter)公布以上消息。他并不是第一个透过推特宣布政府计划的人,在他之前,联邦国库部长甘礼民去年2月在向记者公布政府消息时,就在推特上宣布他打算要求加拿大广播电视暨电讯委员会(CRTC)重新考量一项涉及电讯问题的裁定。

据网路数据统计公司comScore的最新调查数据,加拿大约18%使用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