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3/受资讯自由法监管 安省医院须公开高层薪酬福利

(多伦多2日加新社电)安省政府新年实施新例,省内医院需受资讯自由法监管,公开院方行政人员薪酬、福利、退休金等合约资料。

安省医院协会(Ontario Hospital Association)建议成员医院,在网站上公布医院与行政人员的聘用合约,并将董事会会议纪录、财务计划和其他文件公诸于众。

医院协会行政总裁格罗迅(Tom Closson,上图)说:“大学开始接受资讯自由法监管时,人们最想看到的是行政人员的合约,我们吸收那些经验,知道那是需要公开的信息。考虑到全省有150间医院之多,与其等待人们逐间医院追问,要求公开信息,不如主动公开那些文件,那样更合情理。”

根据资讯自由法,公务人员年薪超过10万元,薪资已列入“阳光名单”, 要对外公布,但聘用合约有许多细节,其实没有公布。

安省自由党在去年春季预算中附加一句话,写明医院有豁免权,在服务质素数据上,不受资讯自由法监管。安省医疗联盟(Ontario Health Coalition)警告说,政府推行这种政策,医院就有机会隐瞒负面信息。

格罗迅说,医生、护士、医院工作人员需要自由发言的权利,不必担心有人公开他们向委员会作出的供词。

新民主党多年来批评医院行政总裁的高薪,它要求设定年薪上限41.8万元,或是省长薪金的2倍。

安省一些医院行政总裁的年薪和福利优厚,高达60万至70万元。前副总理文礼尊(John Manley)的报告显示,四分之三的医院行政总裁年薪低于新民主党提出的上限。

格罗迅说,安省面对高达160亿元的赤字,要将医疗开支增长率限制在3%,它需要的医院行政人员要有能力,提升医疗系统的效率。

医院协会也希望医院受资讯自由法监管,医院管理更透明更易问责,向公众证明医疗经费花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