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7/控修车厂滥收检查费,女子发起集体诉讼求退款

明报/一名烈治文山女市民,两年多前到当地一间汽车维修连锁店Mister Transmission修车,请对方检查机件,还让修车厂将损坏的传动器(Transmission)更换。但结果,这位女士不但要付修车费,连本应算在修车费内的检查费也要支付。

这位女士最终还是找来律师对Mister Transmission发起集体诉讼,并希望其他在Mister Transmission有过同样不愉快经历的市民也一道加入诉讼。

这位发起集体诉讼的女士名为奥斯勒(Brenda Osler),她于2005年2月中旬前往央街近麦健士少校径路段的Mister Transmission,请修车场检修她迷你客货车的传动器。修车场检查后称传动器需要更换,于是开出一个修理的费用。

奥斯勒聘用的律师霍兹(Glyn Hotz)表示:“修车场向我的当事人表示,不管她是否同意在哪家修车场作修理,奥斯勒都要付一笔检查估价费。奥斯勒没有办法,传动器都已拆下来,只好在那里修理,最后除了要付修理费外,还有550元加税的检查估价费。”

而根据安省消费者保护法,如果车主要求修车场检查并评估一辆汽车,则车主的确应该缴付检查费。但如果车主选择在同一间修车场修理,则检查费用必须包括在修理费用之内,不能另外再收取。

香港汽车维修中心的苏丞尉说,假设那位女士是在周一将车送进修车场,双方商定好将传动器拆下作检查,检查费是300元。到周二那位女士回来了解进展时,修车场向她报出修理费约2,000元,而她同意之后,她只须再补上1,700元即可。

“对于检查的费用是多少,省府并无设定上限,只要求修车场和车主事先商定好就可以。如果在检修过程中,修车场因意外原因而要求加价,则增加的数额不能超过原价的10%。以上述为例,修车场如果要求加价,最后总共也只是220元。”

霍兹律师说,两年前发生的事情一直拖到现在,是因为需要时间作研究。“我们的准备工作很充分,我们提出集体诉讼的要求,希望有更多曾在Mister Transmission有过不愉快经历的市民加入我们。”

“其次我们一直在研究过往案例,看法院对这类乱收费的集体诉讼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就目前来说,过往案例的结果对我们的诉讼请求有利。而我们兴讼的目的,除了是要索回被无理收取的检查费,也是要制止这家修理场乱收费的做法。”

记者试图与Mister Transmission连锁店的副总裁联络,但一直没有回音。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