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2/西方媒体解读中国对外国记者采访新规定

多维社记者纪军报导/12月1日,中国政府发布有关外国记者在北京奥运和筹备期间到中国采访不再受限制的新规定,已引起西方媒体的广泛关注,同时一些西方舆论也对北京推出的“暂时”新规定表示怀疑。

美联社指出,中国政府正在放宽其几十年来对外国记者所设置的限制,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对外国媒体在旅行和报导上给予更大的自由。不过,即使中国公布了这项新规定,中国的一个法庭还是驳回了纽约时报前研究员赵岩的上诉,维持原判。

美联社评论说,中国官方所发出的不同信号,强调着政府对媒体的“软硬兼施”的对待。中共希望奥运会提高中国的国际形象,也知道西方媒体的积极报导将会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但与此同时,由于担心将会削弱共产党政权,北京仍在严控国内媒体和网上言论。

中国官方媒体称,根据当天政府发布的新规定,外国记者在北京奥运和筹备期间到中国采访,不再必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陪同。外国记者到地方省份采访,也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

新公布的规定共有九条,对外国记者到中国采访的签证办理、携带器材入出境、在中国采访许可等事项做出规定。中国外交部新闻司长刘建超在当天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新颁布的规定为外国记者提供相应的便利,其中不需由中国国内单位陪同和到地方采访不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的规定,与以往惯例不同。

刘建超宣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免去外国记者赴地方省份采访须经过当地外办批准等手续,放宽了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的许可。

刘建超强调说,这项新规定主要是为了便于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疾人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依法采访报导,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制定的。

新规中最受关注的是第6条,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刘建超表示,这意味着外国记者临时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的接待单位出具邀请函并且陪同。外国记者赴中国地方省份采访以前也无须再向有关省市的外办申请并经批准。外国记者还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请中国公民协助报道。但中国公民不能取得相应的外国记者证件。新规定还简化了外国记者所携带的自用采访器材入关手续。

规定中的外国记者是指外国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采访的记者,包括赛时获媒体类别注册证件的记者、网络媒体记者、自由撰稿人等,范围很宽。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有效期内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多次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外国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可以在履行例行报批手续后,临时进口、设置、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图爲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档案照。

刘建超还特别指出,1990年颁布的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在华采访的有关规定依旧有效,不一致的内容以新的规定为准,新规没有涉及的以此前的规定为准。

刘建超说,在1990年,外国在华常驻记者仅170人,全年临时来华采访的也不到1500人。目前共有606名外国记者在华常驻,每年临时来华采访的外国记者有3000至5000人,预计奥运会期间来华采访的记者将达数万人。他表示,中国政府欢迎外国记者来华采访报道,并且将继续为外国记者在华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法新社指出,中国最新公布的放宽对外国记者的限制,只是暂时和短期的,只是在北京举行奥运会期间,给予外国记者更多的采访自由。现在,中国只允许外国记者去特定的城市进行采访,还需要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目前中国官方仍禁止外国记者赴西藏采访,除非有政府部门所安排的官员随行。

法新社说,按照中国官方公布的最新规定,只要外国记者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便可赴西藏采访。按照中国官方现有的规定,地方政府有权拘留那些进行“非法报导”的外国记者,尤其是对中国官方非常敏感的问题,如抗议示威、矿难和人权案件等。

华盛顿邮报网站和美联社的报导指出,就在中国政府宣布将放宽对新闻媒体新规定的当天,在只有几条街道之隔的一家北京法庭,仅用了短短五分钟就驳回了前纽约时报研究员赵岩的上诉,赵最后被判三年徒刑。

总部设在纽约的国际人权观察组织研究员斯皮戈尔(Mickey Spiegel)在谈到赵岩上诉被驳回时指出,“这是中国司法非常糟糕的一天,这个裁决与司法没多大关系,这一切都跟政治有关。”

赵岩的律师关安平在接受BBC采访时批评说,上诉失败是因为两级法院都违反了刑法有关取证和法庭核实证词的规定。关安平解释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的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指证,听取各方证人证言,并经过查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个过程都没有。”

关安平说,一审过程中由于赵岩是被起诉泄露国家机密和欺诈罪两项罪名,法庭决定不公开审理,因此没有传唤证人到庭。关安平说上诉时他曾特别请求法庭传唤证人出庭,接受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询问和指证,但是法庭不予回答。他说,后来他接到法院通知上诉不会开庭,“书面审理,证人证言不能当庭进行询问和指证,这不就剥夺了赵岩的47条的权利了么!”

纽约时报报导说,赵岩当天在法庭上质问法官:“你算是什么法官?你就这样利用国家赋予你的权利?”“无国界记者”组织当天发表声明指出,维持对赵岩的判刑,使中国刚刚出现的一些积极进展变得暗淡无光。

在“无国界记者”组织2006年世界新闻自由排名当中,中国、缅甸以及朝鲜是排名最低的远东国家。在168个国家和地区当中,中国排名第163位,缅甸第164位,朝鲜垫底。根据总部设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的报告,中国是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家。目前中国当局关押了32名新闻从业人员,是连续7年以来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家,其中15名与互联网有关

美联社称,中国刚刚宣布的规定就是区别这一切的证据。在中国外交部声称这些新规定包括所有外国媒体之际,中国政府却在上个月重申,禁止那些不隶属于官方新闻组织的网站报导新闻。

不过,华盛顿邮报认为,中国在奥运会期间放宽对外国记者的限制,标志着北京在1989年天安门广场事件后所设置的严格限制放宽了一步。这项新规定也减轻了国际媒体对中国在2008年将会如何对待两万多名外国记者的担心。

国际奥委会北京协调委员会副主席格斯珀(Kevan Gosper)表示,中国人已经知道,符合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标准是多么的重要。在10月访问北京时,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和格斯珀,与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举行了会晤。“他们完全理解获得信息的重要性,”格斯珀说,“也明白媒体在许多事情上是一位法官。”

在谈到中国的最新规定时,西方媒体都强调指出,北京所允许的自由采访都是暂时的,而不是一个永久的政策,但这一点已让这些外国媒体看到了一线希望,那就是对北京奥运会结束后的前景的期待。北京外国记者俱乐部表示,“这项新规定应该是永久的,而不是暂时的。但这项新规定的真正价值,将取决于他们对其的贯彻执行。”

纽约的一位中国问题资深专家对多维社表示,中国作为一个泱泱大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自信心,在中国崛起之后西方媒体经常妖魔化中国的时候,北京更应该欢迎西方记者采访,让世界了解中国。有谈到北京的放宽政策只是暂时的这个问题时,这位中国问题资深专家对多维社强调说,既然想让西方媒体报导奥运会,塑造自己的国际的形象,北京就应该取消这些限制,不论是在奥运会期间,还是在奥运会之后。

新华社12月1日全文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7号。新华社指出,现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

第一条 为了便于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及相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北京奥运会是指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三条 外国记者来华采访,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请办理签证。

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有效期内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多次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第四条 外国记者来华采访所携带的合理数量的自用采访器材可以免税入境,有关器材应当在采访活动结束后复运出境。

外国记者办理自用采访器材免税入境的,应当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器材确认函,入境时凭器材确认函和J-2签证办理通关手续;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可以凭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出具的器材确认函办理通关手续。

第五条 外国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可以在履行例行报批手续后,临时进口、设置、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第六条 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第七条 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

第八条 北京奥运会外国记者服务指南由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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