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记者万毅忠报导/加拿大国会在27日晚就承认魁北克是加拿大境内的一个族国(Nation)进行投票,包括执政的保守党和主要反对党自由党、新民主党和魁人政团大部分议员投了赞成票,结果以二百六十六票对十六票获得通过。在魁北克,对族国认可的比率恐怕更高。因为即使是反对魁独的人,也认为魁北克应该是一个族国,它毕竟有着和加拿大其他省份不一样的地位,有着其他省没有的独立语言和传统,甚至魁北克的法律都是大陆法系的。
对魁北克问题有研究的一位加拿大华裔副教授在接受多维采访时指出:“承认一个魁北克族国(Nation)存在于加拿大,从字面上看没有问题,但实际上它意味着一扇门已经被打开,有人可以用它做文章。但同时,联邦政府在99年制定的清晰法案给魁独运动很大的制约,魁北克的独立前景仍有巨大的不确定性。”
族国介乎国家与民族之间
Nation在英文中是一个多义词,哈珀提议承认“Quebecers form a nation within a united Canada”,这一议案主要因Nation生发歧义。这位副教授认为这在中文中没有完全对应的词汇。打开中文传媒,人们可以看到有人把它翻译成“国家”、“民族”甚至“邦国”,而“族国”可能更准确些,因为族国的含义比民族高,比带主权性质的国家低,它虽没有外交和军事,但在具体的情况下可以有自己的立法机构和政府。
这位副教授认为,在中国历史中,文明和国家政权的发展沿革有别于西方,在西方Nation一词是一个现代词汇,真正的Nation在17世纪以后的欧洲才出现,而在中国二千年前就出现了某些西方认为现代民族才具备的特征。因此西方关于现代民族的一些定义就不完全适合中国,在中文翻译中,Nation、Country和State通常都被翻译成国家,而忽视其区别。在Nation State、Nationalism、Multi-National State等英语词汇中,Nation和民族挂钩,主要是一个文化词而非政治词汇。这一次哈珀对此就十分谨慎,在议会中,他说自己所用的Nation具有文化和社会学的定义,而不是一个法律和政治词汇。
魁北克在加拿大的独特地位在世界上并非独有,大英联邦的苏格兰就和它类似。
他指出:“但是,在加拿大的政治语境中,Nation的含义超出了一般我们理解的民族。比如,加拿大的原着民叫First Nation,不可将其翻译成第一民族,它实际上有点第一国家的意味,表明他们是这块土地上最早的主人。再比如,魁北克故意把自己的议会叫做‘National Assembly’,而不叫省议会,故意以此来表示自己超过一般的省议会。”
魁北克在加拿大的独特地位在世界上并非独有,大英联邦的苏格兰就和它类似,也都具独立的传统性,英国有句古话:One Crown, Five Nations,就是说英国皇室和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英格兰等复杂关系。在这里,Nation和在加拿大一样难以翻译。巧的是在加拿大议会投票的当日,英国的最新民调显示,苏格兰境内支持独立者达52%,而支持苏格兰独立的英格兰人达59%。
在加拿大,民族一词无法涵盖Nation。承认一个族国存在于加拿大,从字面上看没有问题,但实际上它意味着一扇门已经被打开,有人可以用它大做文章。
族国给魁北克打开一扇门
尽管哈珀议案富有很强的象征意味,但多歧义的Nation一词,还是为争取魁北克独立的人们开启了一扇门:它可能引发未来对加拿大法律的挑战,它还在政治上提醒加拿大人魁北克独立一事还存在着。
在哈珀提出议案的当日,魁北克报刊就刊有民间评论说:“如果有人给我们一些东西,我们收下并说谢谢,即使那不是些什么了不起的玩意儿…..因为每向前走一小步都好过停滞不前。”
据这位华裔副教授分析,魁北克政团采取的独立策略就是这种小步向前的蚕食策略。他观察到在议案通过当日,就有一位魁北克知名的宪法律师要求魁北克成立一支独立的冰球队参加世界冰球竞标赛,因为魁北克是一个Nation。要知道冰球是加拿大的国球,既然是国球,就有一定的政治性。族国这个词汇所具备的歧义会引起人们挑战其内容,以一步步逼近独立的目标,并诉诸最高法院。随冰球队而来的还有什么挑战,人们可以拭目以待。
但这次魁北克获得的并不是一扇永恒之门,在加拿大的议会政体中,议会在同一个问题上,最新通过的议案可以替代旧议案,此时议会通过魁北克是一个族国,下一届又可以通过一个别的议案,给它另一个概念。议会通过的议案毕竟不是修宪,没有法律效力,宪法里没有写明魁北克是加拿大里的一个族国,而魁北克问题不修宪无法解决。
对魁北克独立运动来说,透过这扇新开启的门,还可以看见一座难以攀越的大山,那就是联邦自由党政府在99年制定的清晰法案(Clarity Bill),它使得魁北克在日后的独立公投中,不得使用模糊词语,误导中间人群,这在程序上限制了魁独。在这项立法中,联邦政府申明有关分离的公决问题必须绝对清楚无歧义,而且全民公决的结果必须是决定性多数,不能以50%加1的简单多数决定公决的成功通过,具体需要多大的多数,将由联邦议会决定。即使07年魁北克省选中,魁人党获胜,它重新启动的公投会直接受制于清晰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