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学历报“中共党校函授学校” 不获承认 申请移民被拒

明报/一名中国技术移民申请人,提出妻子曾就读“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校”作为其专上学历,希望因此加分而得到及格的移民分数。但移民官翻查中国政府承认的专上学术机构名单,发觉该函授学校“榜上无名”,以致申请人最后只得到65分,差两分才达到及格分数,令申请人一家的移民申请被拒。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称,案例说明加中两国在学历资料的查证上,已扩大合作,申请人所提出的专上学历证明,移民官不会不审查便“照单全收”。

反映加中查证学历资料扩大合作

根据联邦技术移民计分法,技术移民申请人的配偶若具专上学历,可为申请人在“适应力”(adaptability)的项目上加分。中国申请人陈树(译音,Shu Chen)去年8月在北京提出申请时,提出妻子纪薇薇(译音,Ji Weiwei)曾在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就读“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校”,作为纪薇薇曾接受专上教育的“证据”,但不被移民官采纳。陈树曾入禀联邦法院上诉,但也遭到驳回。

法官伦尼(Donald Reennie)在上月9日作出的判决指出,移民官依法行事,而根据《移民法》,移民官并无责任去搜集证据,证明申请人的学历文件的真假,又或者是否为中国所承认的专上学历。

伦尼说,移民官指申请人在申请时,已经知道“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校”不是中国政府承认的专上教育学校,所以才补提交中国淮海教育局(Huaihai Bureau of Education),有关纪薇薇曾注册该函授学校的证明,但无从证明纪具有专上学历。所以伦尼认为,移民官决定正确无误。

根据判决文件,陈树不满移民官只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校”是否为中国国家认可的专上学术机构,即判定该学历无效,并坚称这所函授学校,虽然不在中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管理全国专上教育的机构)的名单内,但仍是为地方政府承认的专上院校。

不过,移民官并不接受陈树在申请时,所附上淮海教育局的证明文件,移民官认为,淮海教育局并非管理专上教育的机构,有关证明更只证明纪曾经注册,也未提到毕业,移民官实在无法采纳,法官也同意移民官的说法。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校”网上介绍,该校招生对象中国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解放军等党员干部,可免试入学,开设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念及政治学等。

党校函授学历不获承认 中国技术移民申请司法覆核被拒

星岛日报/联邦法院以移民部是根据中国教育单位认证学历,驳回中国技术移民申请人陈曙(Shu Chen,译音)的移民申请被拒司法覆核。该宗案件申请人的妻子所取得的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历,因不获中国教育单位认证,无法为丈夫多获得加分。

法庭文件显示,中国公民陈曙(Shu Chen,译音)与妻子和一个儿子,在2010年8月4日,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递件,申请移民加拿大,结果签证官在2010年10月13日拒绝他的技术移民申请,原因是他的移民积分仅65分,未达到及格所需的最低67分。

其后陈曙除了去信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并申请司法覆核,强调妻子曾在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就读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自己在适应性(Adaptability)项目上照理应该获得4分,而非零分,若以积分69分计算,可获得技术移民申请资格。
移民部跟随中方标准

不过联邦法院法官在裁决书中指出,陈曙曾在2010年7月19日去信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承认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虽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政府官员和其他的公民提供了大专的教育计划,但它不属于国家教育体制,故此陈曙配偶的学历不获中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可。而他所提交的申请表中也附上党校不属于国家教育体制的信件。

联邦法院法官认为,申请人已婚,在加拿大没有亲戚,以前也没有在加拿大工作或学习经验,更没有安排就业,适应性积分给予零分并无不当。

此外,移民部对于中国移民教育资格认证,一向依据中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认证,既然申请人配偶就读的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历,不获中方承认,移民官员对此并无决定权,拒绝陈曙的技术移民申请并无不妥,因此在今年11月9日作出裁决,驳回陈曙的司法覆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