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2/针对流浪者行乞及相关活动 警发罚款告票惹责难

星岛日报/多伦多市府计划成立专责小组研究协助无家可归者找寻居所的方法,而不是针对他们涉及行乞和相关活动而发出罚款告票。

副市长荷礼狄(Doug Holyday)表示发出罚款60元的告票看来没有阻吓作用。他要求市府研究其他城市的做法。

荷礼狄说他最近与警察总长贝理尔(Bill Blair)谈论发告票的价值。根据省府的数字,截至今年10月31日为止,2010年所发出的总值831,774元罚款告票之中,当局只收到34,980元。

荷礼狄周五说:“总长贝理尔和麾下的警务人员乐意发出告票,但他知道发告票警员离开后,收到告票的人马上把它扔掉,继续干违例活动。”

执行法例的成本最后还是纳税人负责。一份新报告估计以每15分钟后出一张告票计算,2009年发出的告票等于纳税人需负担189,936元,但发出的告票罚款绝少人缴交。副市长说:“我不想警队浪费时间,如果不能达目标效果的话,问题变成发告票是否为使用稀少资源的最佳方法。”

约克大学和贵湖大学学者携手进行的研究建议省府废除在1999年多市“咄咄逼人”行乞和强行替人洗汽车玻璃后索钱活动高峰期而立法的安全街道法(Safe Street Act)。

该两名学者撰写的报告书透露只有四分之一告票涉及强行活动。

在维护街头青少年权益团体工作的律师麦当劳(Johanna MacDonald)指出,绝大部份告票涉及在例如自动柜员机或公车站附近平静地行乞。

市议员马模尼提(Giorgio Mammoliti)透露市府将于明年成立专责小组。他与熟识无家可归问题、癖瘾与治疗问题的人成立研究小组,由他出任主席,主张全面讨论问题,让流浪人士在过渡居所接受辅导。

他说有适当居所后,警方才更严厉执法才逼使流浪人士安顿下来。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