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30/安省10月1日起生效 现金礼物卡不设期限

星岛日报/为了实行保护消费者法例,安省政府昨天正式宣布,由本年10月1日起,所有现金礼物卡取消使用限期,而零售商必须清楚列明礼物卡的使用条款及限制有关费用。

安省政务厅长菲腊斯表示,由本年10月1日起,所有出售的现金礼物卡都没有使用限期,消费者可以减少压力,毋须急于用掉手上的现金礼物卡。此项法例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对顾客较为公平。

根据加拿大的统计数字显示,在2005年超过80%的大型零售商提供礼物卡,相对2003年上升29%。其他在2005年所做的研究指出,有55%的加拿大成人赠送或接受礼物卡;当中有80%的礼物卡只有2年使用期。

菲腊斯说,过去花了逾6个月时间与零售商进行讨论,他们均表示配合政府的新法例。在加拿大,每年售出的礼物卡达到70亿元,而安省是首个省份实行这条法例。

大统华超级市场行销推广与企划经理彭中石称,该公司支持省府的做法。其超市提供礼物卡及现金礼券,两者都不设使用限期。其中前者主要是发给生日的员工,鼓励他们在公司消费;后者是售卖给消费者,方便他们餽送亲友,在购物时当现金使用。

彭中石认为,对营商者来说,售出礼券时已预先获得现金,然后等待顾客兑换货物,已经是较为划算;不像消费者使用信用卡付款,他们先获得货品,之后才付帐。所以现金礼券不设使用限期,对顾客来说比较公平,他们可以随时使用,毋须担心过期。

不过,彭中石建议消费者如手上拥有任何礼物卡或礼券,为免忘记或遗失,应该早点使用。假如等待5年或10年才拿出来使用,虽然面额价值不变,但可能因货币贬值而兑换较少货物,对消费者也是一种损失。

礼物卡不得设有效期 新例10月1日起实施

【明报专讯】你不用再为礼物卡的限期伤脑筋,买一些你不需要的商品,或是望卡轻叹自己记忆力不好,忘却礼物卡有效日期。安省政府宣布,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消费者保护规则,商家礼物卡一律不得设限期。

安省是加拿大第1个规范礼物卡的省份,缅尼托巴省也考虑立法管制。

安省服务厅长菲腊士(Gerry Phillips)周二在多伦多说:“礼物卡可作现金使用,今后再也没有期限。”

菲腊士说:“麦坚迪省府推行这项措施,对消费者和商家都公平。我们要改变措施,我们得到社会有关方面支持,包括加拿大消费者议会(Consumers Council of Canada)和加拿大零售商会(Retail Council of Canada)。”

根据新规则,商家不得向礼物卡持卡人收取额外费用,订制礼物卡或补办遗失礼物卡除外。商家还要清楚列明所有条款,向消费者解释如何使用礼物卡。

不过,新规则不适用于会员卡和预付手机充值卡。

礼物卡近年流行,愈来愈多零售商推出礼物卡。根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在2005年,79%的服装店推出礼物卡,在2003年,这一数字仅为36%。2003年有57%的超级市场有礼物卡,2005年则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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