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约克大学女生宿舍楼连环强奸案”、“约克大学女生遭性侵犯案”、“约克大学中国留学生柳乾被害案”,诸如此类令人惊心的标题一再见诸报端,让大家对约克大学的治安感到忧虑。而上周五在约克大学再次发生女生宿舍楼性侵犯案之后,该校的学生会质问校方没有及时公布消息。而主流报章《星报》也用“神秘文化”(culture of secrecy)来形容校方在处理此类事件时的态度。
约克大学学生会(York Federation of Students)主席亨特(Vanessa Hunt)表示,“约克大学所做的,只是他们应与学生沟通的最小一部分。他们的确是有在学校网页的通讯上公布此事,但没有学生会去看的。”
据警方称,30岁多市男子阿里(Faizan Ali)在约大校园内认识了一名女生,于是在上周五去到大学的女生宿舍,试图找寻那位女学生。虽然宿舍有警卫从傍晚7时值勤到凌晨1时,但那位女学生的一位女友却给阿里打开方便之门,让阿里跟随他人进入宿舍,去到女学生的寝室。
找到女学生后,疑犯不但对那名女学生,还对那位帮助他进来的女学生朋友性侵犯。警方将阿里逮捕后,对他控以两项性侵犯罪名。
约克大学在其校刊Y-File的新闻通告上详细叙述了此事,于前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学生。亨特认为,校方的反应过于迟钝。“如果他们真的想通知学生,应该在事情一发生之后就用电子邮件通知,因为所有的人肯定都会检查邮件。还有就是可以通过“脸书”或“微博”来通知,他们也没有这么做。”
约克大学新闻发言人皮金(Wallace Pidgeon)表示,约克大学已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保安,例如增加校园内的灯光,学校保安队伍将扩大40%,去年以来在保安上的预算增了50万元。
但约克大学的这些举措并不新鲜。早在2007年发生一宗女生宿舍连环强奸案之后,校方也曾采取过类似的加强保安举动。
当年的9月7日,两名毕业于约克大学的男生康诺(Justin Connort)和卡斯纳逊(Daniel Katsnelson),在当日凌晨3时左右,假借帮助喝醉酒同学回宿舍为由,闯入校园内的Vanier College,进入6间没锁门的宿舍房间,把两名还在睡梦中的17岁一年级新生强奸。其中一位女受害人的下体流血不止,一周后才痊愈。
事情发生后,校方也曾增加安全穿梭巴士数量,增开女子自卫术课程,分发数以千计的哨子,在校园各处安装报警装置,增加保安摄像镜头等。而且从此在学生宿舍安排人手值夜守卫,所有的房客都要登记,但还是无法阻止有心之人进入。
2010年Toronto Life杂志的记者黄明珍(Jan Wong)在报道此事时曾建议,加拿大的大学也应该像美国的大学一样,在校园的显要位置公布过去3年关于本校的罪案统计数字,每违反一次,就要面临2.75万元的罚款。
黄明珍认为,没有这样残酷的事实公布,加拿大的校园还在制造虚假的校园安全假象。而那些年仅17岁,刚刚才离开父母管束的大学新生们,也会误以为校园是安全地方,戒备心不足导致问题发生。
约大校园性侵 学生要求赔偿 律师认为证明校方疏忽困难
星岛日报/约克大学近日又再发生校园性侵犯事件,但学生如果要以大学保安欠妥善要求赔偿就并不容易,资深律师秦怡敬认为标准难定。
秦怡敬指出,约大近年多宗性侵犯案有发生在校园内,也有在学校附近,情况相当复杂,而且事件本身是刑事案。如果学生要提出诉讼,极其量只能够以疏忽为理由向大学提出民事起诉。但要证明大学有疏忽很困难,因为首先要决定大学提供保护的标准。
如果学生宿舍的门锁损坏多时,大学都置之不理,就可能构成疏忽。她说,在这个例子中,大学安装门锁是政策,维修及保养属于执行。执行是否不力较容易有定论;但保安政策就有很大商榷余地。例如校园内保安人手和照明是否足够,就非常难界定。况且大学作为一个教育机构,是否有需要提供五星级保安服务,在每一间宿舍派驻保安。当然,大学也许因为民意和舆论压力作出改善,但并不代表要负上责任。
不过秦怡敬说,加拿大的法律对疏忽的定论与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很多时取决于法官的解释权,法庭也曾对有一些个案突然提升标准;司法制度又容许民众提出质疑。因此如果有律师提出具有创新或启发的理据,可对判决产生新的冲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