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多伦多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的1项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昨天在中区高等法院进行审前会议(或预审)。该案法官斯派尔(Justice Speyer)指由于被告无代表律师,故破例在法庭上进行该项原应在法官房内进行的闭门会议。但当法官获悉有记者在庭内时便立即清场,强调禁止传谋报道初审内容的禁令仍然生效。
法官斯派尔在清场前称,该审前会议的作用,是让控、辩双方及法官,讨论及决定有关审讯时会引发的问题;正式审讯需要多少天等议题。
唐炜臻昨天在庭外称,其实该宗属于大案,他无辩护律师,本身是不对。
他说,他于约10天前接到法庭寄给他1份名为审前会议报告的文件,内里有很多问题,要他答是或否。他指由于对一些内容并不清楚,故曾于数天前要求检控官给他翻译中文版本,暂时仍不知是否有可能。
被告将于本月底再到中区高等法院继续审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