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3/撤宵禁令享自由身 赖昌星打算四围走

传现身卡加利会女友

【明报温哥华专讯】中国最想引渡的人、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在加国过了7年严谨的宵禁生活后,最近终于得到大解脱,他成功得到移民及难民局同意,将所有的宵禁条件解除,现在除了每周三需要花1至2分钟向温哥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报到外,其余时间可以自由自在,不必再担心夜不归家,会违反宵禁规定而再被逮捕。

根据消息,赖昌星宵禁解除后,一度出现在卡加利华埠,在当地引起一阵骚动。过去即有传闻指赖昌星的“女友”蔡玲玲,来到加拿大后就居住在卡加利,因此赖昌星的卡加利之行,尽管令人意外,但仍算是有机可循。

赖昌星在难民申请资料上,将蔡玲玲、及她与蔡玲玲97年同居时所生的儿子赖文东,列为家庭成员。

另外,赖昌星在获得24小时可自由外出之前,事实上还发生不少波折,在移民及难民局宣布取消他宵禁的决定前2小时,当时是4月19日上午11时半,距离可外出时间开始还有半小时,赖昌星走到住家附近的洛逊街(Robson St.)伦敦药房(London Drugs),购买过敏药Claritin及药水胶布(Band-Aids)时,被碰到他的警察逮捕,理由是他违反了宵禁规定。

当天下午2时半,移民及难民局的审裁员就发出的决定,撤销赖的所有宵禁条件,容许他24小时自由出入,也撤销他不能离开卑诗的规定。

赖昌星只是坐了一天牢,隔天拘留聆讯后,出现峰回路转,被移民及难民局释放。根据接近赖昌星的人士说,自从知道被还给自由之身,赖昌星可说喜出望外,且在过去6年半,只在温哥华附近转来转去的赖,迫不及待的想到各处走走。

赖昌星在温尼辟的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说,他为赖昌星终于争取到每天24小时可随时外出的规定感到高兴。马塔斯称,除了需要报到之外,赖昌星的行动像其他所有加拿大人一样的自由,不必再受限于只能于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报备过的住址居住。赖昌星照规定必须于每周三上午8时半至下午3时半报到,昨日是他例行报到的时间。

赖昌星在4月5日赢了官司,联邦法院同意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上诉申请,指移民部缺乏具体证据确保赖昌星回到中国不会遭到虐待。

4月12日,赖昌星向移民及难民局提出撤销宵禁令的申请。

赖昌星是透过律师A. Huzel提出的申请理由是,即使赖昌星申请难民失败、上诉亦失败、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也失败的那段期间,赖昌星仍然严谨遵守宵禁外出的规定,丝毫不敢马虎,更说明赖昌星一心想守法,并不想违反规定,潜入地下的态度。

加上赖昌星赢了官司,在短期内都不会被遣返,因此如果继续维持宵禁规定,有违反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之嫌。

赖一直遵守宵禁令 证没潜逃企图

移民及难民局移民部门加西主管林厄姆(Frderick L. Ringham)在4月19日同意接受赖昌星申请,取消他每天只能在中午12时至晚间9时半外出,其余时间必须待在赖所居住寓所的宵禁规定,原因是从2005年8月以来,赖昌星一直遵守宵禁规定,即使在去年6月他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被拒绝,面临随时被遣返,赖昌星一样每天准时在中午过后才外出,且一定在宵禁时间开始即晚上9时半前即赶回住所,一天不例外,林厄姆因此同意,赖昌星并不像移民部方面担心,一放宽他宵禁即有潜逃可能。

赖昌星申请取消宵禁获准,但其他包括不能接近赌场、不能与大圈帮分子来往,手机必须开机,随时接听来电,若换住所必须事前通知的规定均照旧,此外,赖昌星于2005年违反宵禁被逮捕后来被释放时,改提7万元的担保金,仍然照旧,并未改变。

“10人组”秘密监视7天 赖昌星生活奢华行动诡异

根据移民及难民局4月20日的拘留聆讯记录,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官员在庭上作供时,形容赖昌星“生活奢华”,他平日以一部林肯房车,及一部值15万的黑色宝马代步,每天都要上高级餐厅吃饭。此外,赖昌星日常往来人士众多,其中很多都是有钱人,他们开的车不是平治、宝马就是凌志,房子也多是价值百万以上的豪宅。官员又发现赖昌星“行动诡异”, 多次把车没有熄火就停在后巷,期间还有很多人上上下下他的车。

移民执法官员沙普卡(Cheryl Shapka)供称,当局对赖昌星行踪留意起来,是因为在今年2月1日,发现他开一辆林肯房车,但移民部纪录上没有,及后发现该部林肯的注册车主为一名女性,而赖昌星则是主要的驾驶人。

沙普卡随后发现赖昌星搬了家,却没有上报移民部最新的住址。2月7日,边境服务局的执法人员开始对赖昌星的每日行踪进行监察,发现他多次在宵禁时间内外出。

负责监视赖昌星的边境服务局人员还发现,赖昌星没有驾照,但连到两个街口外的餐厅吃饭,都要开车。边境服务局执行官法斯特(Katherine Fast)说,赖昌星不但是开车技术差,还经常边开车边讲电话;在跟踪监察的过程中,赖昌星多次险些发生车祸,其中包括几乎撞上执法人员的车子。

为了监察赖昌星遵守宵禁条件的情况,边境服务局今年2月派遣了一个10人小组,对赖昌星进行了为期7天的严密监视。负责此次监视任务的法斯特,在4月19日赖昌星被捕后,移民及难民局的拘留聆讯上作证。法斯特发现赖有5天违反宵禁。

官员指赖昌星只要一离开住家,他就至少要几个小时、见十几个人才会回来。另外,在一个周五,赖花了大部分的时间,在城市里开来开去。期间,赖在多个地方停留,每个地方停留时间都不超过10分钟。他还分别停在3个不同的后巷,赖昌星让车子引擎保持启动,有人就会上他车,停留一下,然后离开。

赖妻应征超市收银员 因经常出庭放弃上班

去年3月曾明娜曾应征列治文万佳超市(S & N Supermarket),并且被取录做收银员。超市负责人严敏指出,她很同情像曾明娜如此一个离婚、带□3个孩子的母亲,真的很想帮帮她,不过,曾明娜被录取后,有天以电话说,由于她要经常出庭,以致不能前来,到最后曾明娜连一天真正的班都没上过。

严敏说,她并不介意曾明娜是赖昌星的妻子,以及他们在中国发生了那些事,这些事情她都不知道,亦不会去过问,只是,现在大家都到了加拿大,就应该按照加拿大的制度走,这是加拿大制度可爱的地方,也是大家选择加拿大的原因,只要超市还缺人手,且曾明娜又有合法工作证,她随时欢迎曾明娜来上班。

严敏表示,曾明娜和赖昌星完全不相同,她看到的曾明娜行事非常低调,也真的是为给自己找一份工作,态度认真。那天曾明娜自己来应征,没有人开车载她,她说是转了几班车,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到超市,严敏说,同样是女人,她非常同情曾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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