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9/交通告票专家良莠不齐,半数法律辅助公司面临淘汰

交通告票专家取巧 害惨当事人
下月列监管 半数法律辅助公司面临淘汰
害群之马频“玩失踪”“外判”求情当打甩控罪

明报/加拿大法律辅助服务(paralegal)行业一直“无王管”,以致问题丛生,交通告票专家良莠不齐的情况尤甚,巧取顾问费方法层出不穷,如收费后缺席出庭,或以“求情”减刑、免扣分当作“打甩”告票,当消费者以为自己的告票被“摆平”,可免加保费时,在接到续保通知,才发现“上当”。

正因种种服务质素参差,安省政府在去年立法管制,并于下月生效,为全国首个监管法律辅助服务的省份。有业内人士预计,有过半现存公司将被淘汰,并不排除有人可能会在“离场”前,先“捞”一笔,滥收客、滥收费,故消费者在选聘告票专家时要谨慎。

被淘汰公司或结业前滥收费

新例生效后,由物业买卖、工伤赔偿、离婚、小额钱债,以至订立平安书等法律辅助服务,皆受监管。本报将一连2日报道部分法律辅助服务的现存问题,以及新例所带来的影响。

不少市民乐于聘用法律辅助人员处理法律事宜,原因之一是他们收费较专业律师来得平宜,但这些法律辅助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却受质疑。G.I.R.告票中心的Kelvin Cheng称,省府过去一直没有监管交通告票专家,普通人可轻易入行,也就易有问题。

“收到交通告票的人找(告票)专家帮忙,五成人都希望将告票打甩,以免保费调高,但八成告票专家其实没有真正为顾客打甩告票,而是向法官求情了事。

“假设一张要扣分兼罚款110元的告票,经求情后,可能免扣分及降低罚款,但控罪仍留在当事人的驾驶执照上,最后保费同样要加。”Kelvin说。

他以为要是顾客不介意花点时间,即使控罪留底亦无所谓,倒不如自己出庭,根本毋须聘请告票专家。

要确“保”不失,告票专家须根据各人不同情况,证明政府、警员不应发出告票,令法官撤销。但一旦认罪,就根本没可能再透过法律程序,将告票撤销。

加华专业保险协会前会长郑伟东亦承认,的确有投保人以为所收告票不用扣分,便不影响保费,故他们会教育顾客,聘用告票专家时,须说明是希望减刑,还是纪录不留底。

“不必扣分的告票一样会纪录在案,而保险公司在厘定保费时,会提取顾客的驾驶执照纪录,而纪录上被定罪的数目会是考虑之列。”郑伟东说。

另一种情况是,有告票专家声称若不能将告票“打甩”,可代缴罚款。但顾客应仔细想想,是真的有□数,还是所缴付的顾问费是否早已包括罚款在内。

要是败诉,顾问固然“代”缴罚款;但若胜诉,客人亦未必有□数,因为“罚款”只不过是给告票专家袋袋平安。

此外,告票专家收了顾客费用后“玩失踪”的情况亦屡见不鲜。最惨是顾客一直被蒙在鼓里,若当事人不肯认罪兼缴交罚款,但又没有出庭抗辩,当事人便有可能被吊销驾驶执照,结果反令保费□升一倍。

“这类告票‘专家’多没有固定公司铺位,并主要靠朋友介绍招揽生意,令受害人要找他们算帐或告上法庭亦不容易。”Kelvin说。

亦有告票专家其实是“驳脚”公司,只负责招揽生意,有生意后便“外判”给他人。

法律辅助服务或加价三成

Kelvin称,部分行内人已有共识,将会提高收费,但升幅仍未能确定;不过,据知,有远至温莎市的行家,已将收费增加三成至三成半不等。

此外,在新制下法律辅助人员须考取牌照,才能继续执业,而Kelvin估计,现存业界将有逾半会被淘汰,就以根据“先辈权”来申领牌照的同业为例,他们除要参加牌照试外,还要提出他们过去业绩纪录,证明是具备诚信及经验的,要是过去他们只用技俩巧取顾问费用,没有太多实战经验,恐怕未必能过关。

告票专家马警龙便称,在新制下他们须将向顾客收取所得的费用,放入一个由银行监管的信托户口,告票专家只有在完成服务后,才能从户口提取服务费。

法律辅助公司考牌缴保费 抨新例增经营成本难生存

监管新例原意是确保提供服务的业内人士具备合适资格,保证服务质素;但安省法律辅助协会(Paralegal Society of Ontario)则炮轰新法案令经营成本大增,省内公司不是被迫结业,就是将成本转嫁消费者。一些华人常用服务,如工伤赔偿、小额钱债、交通意外受伤保险索偿等势受影响。

省府去年底通过名为“The Access to Justice Act”的14号法案,于下月开始逐步生效。在新例下,所有以独立公司提供有关服务的专业人员(移民顾问除外),都受上加拿大法律学院(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管制,但在律师楼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则不受限。

受监管的业内人士除要考取专业牌照外,亦要购买保险,并设立补偿基金,万一法律辅助人员有任何闪失,顾客亦有保障。

新例下月起生效,但法律学院则要待明年1月,才正式发牌。在过渡期间,凡在过去5年(或7年,视乎情况)中有3年专业工作经验的法律辅助服务人员,可根据“先辈权”(grandparent provisions)条款继续执业,直至明年5月或他们通过牌照试为止。

而拥有少于3年经验的亦可“过渡申请人”身分,申请考试。法律学院会按申请人工作经验及学历背景,决定对方是否合资格应试。

上述两种申请人均须今年10月31日前,连同购买责任保险证明,向法律学院递交申请牌照表格,要是业者放弃申请,又或申请不被接纳,他们便只能执业至今年10月31日为止。

因整个行业由规管、发牌到投诉机制,均由法律学院负责,令安省法律辅助协会颇不满,认为律师与法律辅助服务人员属互相竞争的行业,若后者交由前者监管,有利益冲突之嫌。

协会主席科普里(Susan Koprich)称,新例甫开始,业界便先要付340万元予法律学院,作为监管行政费用,这笔钱将由业内人士平分。

“还有法律学院会员费、牌照考试费、购买责任保险,其他城市的同行,更要远赴多市考牌,一切住宿都是开支。”

科普里说指出,已接到不少会员投诉,在新例下难以生存。安省目前大约有1,200间法律辅助服务公司,她估计,随□新例逐渐落实执行,约半可能被迫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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