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6/张虹:孩子生父消失不愿女儿被人收养

世界日报/来自大陆福建省的单亲妈妈张虹(Hong Zhang,音译)申请难民身份近日遭加拿大移民局拒绝,将面临遣返,而她希望年仅一岁的女儿由加国援童机构收养的愿望也无法实现。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官员昨天表示,在中国,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回中国工作和生活的海外华人其子女的读书等问题都可通过相关手续得到解决。

当39岁的张虹听到儿童援助机构拒绝收养她的女儿雪莉(Sherry)时,禁不住泪流满面,她离开皮尔郡儿童机构时都快崩溃了,她原本希望这个机构可以收养她的孩子。

皮尔郡儿童援助机构发言人前天表示,机构对每个寻求保护的孩子都要进行评估。他说:“张虹申请案中我们没有看到有任何儿童需要保护的问题。”

援童机构同时告诉张虹,如果她走后将孩子留下,作为被遗弃的孩子可以被收养。但她想让女儿将来担保她回到加拿大。她透过翻译对记者说:“我现在非常难过,我不想让雪莉去中国,我想让她在加拿大有更好的生活。”她还说:“我的女儿在中国不会有前途,至少她在这里前景较好。”

根据多伦多太阳报报导,张虹的移民顾问凯罗格称,要让女儿赞助她回来,还得要20多年,雪莉必须18岁以后才有资格提出申请。他还说,这个在加拿大出生的小孩如果回到中国,就会被看成是二等公民,那里的法律是禁止非婚生子,她会受到不公正待遇,没有医疗保证,不能上学或不能上户口。作为单亲妈妈,带著孩子回去她可能面临14万元的罚款。孩子受教育还得花费1万7000元。

针对凯罗格的说法,本报记者打电话致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寻求答复。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一位负责侨务工作的副总领事指出:中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如果孩子母亲是中国公民且生活在中国,孩子有权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并受到法律保护。

这位中国领事表示,现在每年都有很多海外华人回中国工作和生活,他们子女的读书、就业等问题通过办理相应手续得到很好的解决。他还特别指出,在本次中国人大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宣布,中国农村小孩子上学将全部免费。

张虹1997年来到加拿大,在一家面包店打工,她的难民申请遭拒,上述后又未获准。她下周三必须到移民局报到,准备有关遣返手续。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佩普称,她的部门必须遣返那些千方百计想留在加拿大的人,“我们的工作是执行国家法律”。

张虹遣返前拟将一岁女儿交人领养事件曝光后,在本地主流社会和华人社区引起很大反响。有十多个家庭表示愿意接收他的女儿。一些人通过太阳报或移民顾问,想收养她在加拿大出生的女儿。

欧旭华(Oshawa-编辑注)居民Beczenleitner表示,如果他们能收养雪莉,她和丈夫将资助张虹。退休少校约翰逊斯通说,如果张虹能够留下,将聘她做管家。惠特比(Whitby-编辑注)一对叫安图恩斯的夫妇有宽敞的住房,他们想接收雪莉作为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女主人说:“我和丈夫现在过得很好,想收养雪莉作为第二个孩子。”

张虹的移民顾问凯罗格曾是加拿大移民局官员,他表示并不拒绝这种好意,但必须了解领养人的动机。

张虹则强调不愿放弃雪莉。她说:“她成长的过程,我要陪伴她。我不想要她被别人收养,她是我唯一的孩子,我都会疯掉了。”

凯罗格说,也有一些男士表示愿意娶张虹为妻,这在几个月前可能有助于她的案子,但这些人以前都是不认识的人,她是很有自尊心的人。她在加拿大已十年,雪莉的生父在她怀孕后即消失了。

有一些人则指责张虹这种对亲生幼女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有部分人认为,母亲的做法确实不人道,但孩子无辜。

加拿大移民局称,张虹想留下的各种途径已不奏效,必须离开加拿大。但她的移民顾问表示,他还将在今年10月以人道主义为理由为她进行最后一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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