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9%申请个案获批准.
星岛日报记者 脱立新/本报日前获悉的一份移民及难民局2006年统计资料(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Statistics for 2006)显示,加国每年审结(finalized)的难民申请个案,已经连续4年锐减,2006年结案数量不足2003年的一半。而难民申请的批准率则有所上升。文件显示,2006年度中国是继墨西哥之后,成为加国第二大难民来源国。
移民及难民局公佈的统计资科显示,2006年度审结的难民申请案件共有1万9,828宗,相较2003年的4万2,477宗,年审结案锐减了一半以上。与此同时,在加国境內积压未审难民申请个案则由2002年底的5,276宗增加到2006年末的2万3476宗。
满地可批准率最高
2006年的结案中,批准9,252宗,佔47%,拒绝8,117宗,佔41%。另有975宗及1,485宗被废除(abandoned)及撤销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withdrew or otherwise resolved),分別佔5%及7%。以难民的批准率而言,2006年的47%高於2005年的44%,也高於2004年及2003年的40%及42%。以地区而言,2006年以满地可地区的批准率最高,达48%。不过,满地可所在的加东地区(Eastern region)包括传统上批准率较高的渥太华及大西洋省份。其次为多伦多的47%及温哥华的45% ,批准率最低的是卡加利,仅34%。温哥华的批准率虽然仍不及多伦多高,但由2005年的27%提高到2006年的45%,升幅十分惊人。
以审结个案数量多少排列,2006年度加国最大的难民来源国为墨西哥,其次为中国及哥伦比亚。来自这三个国家的难民申请个案佔2006年度审结个案的31%。排在前20位的亚洲国家还有巴勒斯坦、斯里兰卡、印度等。前20大移民来源国中批准率最高的国家是哥伦比亚,达77%。伊朗的难民个案批准率达76%。中国难民的批准率达为49%,与前两年其本持平。
华人申请难民三大原因
资深移民顾问林达敏透露,来自中国的申请人目前最常使用的难民申请原因,第一是修练法轮功,第二是一胎化政策,第三是家庭及地下教会。他还表示,加国的难民审批程序相比美国而言较为宽鬆,也因此有六成的加国难民申请人是经美国来加。
他表示,根据国际难民公约中的「第三安全国」协定,难民申请者若先登陆美国,就应该在当地申请美国难民。但因加国移民审批较为宽鬆,而美国的旅行签证较容易拿到,所以有很多人持旅行签证进入美国,再通过巴士旅游或偷渡等方式入境加国申请难民。接收难民申请需要很大的资源。在加国,每一个难民申请个案的行政费用达1万3,000加元,还不算难民申请人领取的社会福利金、公费医疗及递解费用等。为此加国政府一直要求美国执行「第三安全国」协定,阻止难民申请者来加申请。加国亦主张不受理经美国来加的难民申请者。这些主张一度获得美国的配合。
他表示,美加之间的「第三安全国」协定一度执行了约两年时间,其间令加国移民申请案减少,政府为此削减了难民局的人手。至去年8月31日,哈珀政府为顾及美加关係修好而取消了协定,令难民申请者再次由美国涌入加国,申请个案大幅回升,而移民难民局没有相应恢復人手作业,因此导致年审个案大幅减少,而难民积压个案急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