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3/华人被剥削做苦工4元一个钟

-华人被剥削做苦工4元一个钟
-华工捱时薪4元 每周做70句钟
-移民华工受鱼肉 教授活例子 俯首为两餐
-硬啃“给你多少便多少”
-基本劳工权益


华人被剥削做苦工4元一个钟

星岛日报/据一个有关加国华人劳工对就业标准法熟悉程度的调查显示,加国华人劳工,特别是新移民,对本身的劳工权益的认识情度十分贫乏。虽有部分华人对劳工权益稍有认识,但亦因为怕雇主解雇,纵然被无理剥削亦多忍气吞声,任人鱼肉。有关团体将透过教育和宣传,向华人劳工推广劳工标准法,维护华人及新移民的职场应有权益。

工人权益大使孙玮表示,由服务华人机构联会于本年7月7日起,在多伦多中区华埠街头展开多次就华人对安省劳工法及劳工权益知多少的问卷调查,共收到119名被访者(其中114名是华人)的答案,经整理后,惊觉华人对就业标准法(ESA)的知识十分贫乏。

孙玮表示,在问卷调查的10条题目中,被访者平均答对的不到一半(4.7题)。四成以上受访者并不清楚法定的最底工资多少。亦不清楚非合同员工是否受就业标准法保障。另外,有66%和64%的受访者,并不清楚加班费及有薪假期的相关规定。有55%不知受聘3个月后被解雇便可获得一周通知或离职金。最令人担心的是有18%的受访者不知法定的每周工作时限。

要向华人推广劳工法

平权会多伦多分会总干事麦达宁表示,最教人震惊是部分受访者的背后故事,有人竟每周工作70小时,但平均时薪只有4元,这与安省最低法定时薪工资相差甚远,而类似的故事比比皆是。有不少华人劳工因为不明白相关的劳工法而被雇主剥削,当中,又有很多人因生活迫人,为着养家糊口及害怕失去工作等原因而抑制了他们捍卫自身权益,由于鲜有华人劳工举报违法不良雇主,使雇主常能躲过法律制裁,所以华人劳工的待遇标准一直得不到公平的提高。

麦达宁表示,调查又发现一个现象,受访的华人中没有人能够将问卷的10条题目完全答对。其中7人甚至全部答错,而在这7人中,其中5人是说普通话的华人。由始可见,向华人劳工推广劳工法是极具意义及十分迫切的。

法律援助中心的游春山表示,华人及新移民劳工被雇主剥削,大都因为对安省法劳工法认识贫乏,或因为不想失去工作,又或因语言障碍而大都默不作声。

他对于今次的调查结果感到失望。希望透过宣传、教育及向政客游说,让华人劳工加深认识本身的劳工权益。他又呼吁如怀疑被资方剥削的人士,向法援中心寻求协助。

游春山又表示,在他接触的个案中,华人劳工及新移民大多只从亲友或社会服务机构获悉劳工权益。另外,大部分工人因为怕被解雇,或怕被雇主锁定是“搅事工人”,因而不敢争取合理待遇。他提议政府实施像监察食肆卫生安全的三色(红黄绿)三级制,不时向有被投诉的机构进行突击,确保工人获得合理待遇。

工人权益中心刘碚溪表示,即将进行公听会的省府Bill 68号法案,是安省政府准备赋予雇主的安全伞,亦是对工人及受雇人士的恶法。如果Bill 68号一旦获得通过,将令保障及维护劳工权益的工作更加困难。 此外,服务华人机构联会将在平权会多伦多分部展开相关的系列讲座,希望大家在本月28日晚上7时至8时半踊跃出席。

华工捱时薪4元 每周做70句钟
不懂加国劳工权益吃大亏

明报/由服务华人机构联会(CIN)自本月初开始实施的“劳工权益推广计划”,于近日完成了其针对华裔对“劳工对就业标准法”(ESA)的了解程度的调查,结果发现加国华人除了对该法例的认知十分不足之外,大多数被访者亦不熟悉作为本国劳工所拥有的基本权益。

仅两成人知每周工作最高时限

该项报告通过街头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了多伦多唐人街街头的119名华裔市民对于ESA的认知情况。问卷中包括有最低时薪、每周工作最高时限、加班费金额和有薪假期的规定等10项问答题。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平均答对不到一半题目,其中,仅有不到两成的受访者知道每周工作的最高时限;四成以上受访者不清楚最低工资是多少,并且不知道非合约员工也能受到ESA的保护;六成半不清楚加班费以及对于有薪假期的相关规定。

此外,该项调查还跟进了个别受访者的个案,其中有一名被访者每周工作70个小时,平均只得到每小时4元的工资,远远低于安省最低时薪10.25元,少至一半都不到。

CIN成员之一,全加华人协进会总干事麦达宁向记者表示,调查的结果令人感到震惊,亦同时说明了对于华裔社区进行劳工法基本常识的教育工作必须加强。虽然雇主和劳工都应该成为受这方面教育的对象,但麦达宁相信很多雇主其实是知法犯法,因此让劳工认清自己的正当权益更为重要。

法律援助中心代表游春山认为,造成社会中存在如此对待劳工不公的现象,安省劳工厅应负一定责任,他说:“劳工厅若加强对业主的监察工作,例如通过突击检查、定期的财务审核等方式,便很容易发现在雇佣问题上存在的漏洞,从而可以保障更多劳工的权益。”

游春山接表示,其实劳工厅已经通过很多劳工服务机构了解到这些问题,也知道加强监察工作是有效减少不公现象的方式,但无奈资源有限,无法应付频繁的审查工作。

另外,针对安省自由党于去年提出的一项通过修改劳工上诉程序来到加强本省经济实力的议案,工人维权中心代表刘碚溪表示,对于很多华人劳工来讲,将雇主上诉到劳工厅已经是最后走投无路的办法,而该议案要求劳工在上诉之前,必须先与雇主进行沟通,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这对华裔劳工尤其不利。

上诉程序修改 不利华人劳工

刘碚溪向记者表示:“政府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减少本省企业或公司的投诉率,以改善其形象,加强经济实力,但这明显是以牺牲工人的利益作为代价,是十分不公平的做法。”

据了解,该议案目前已通过了一读和二读,并即将于8月初进行最后的公众听证会后,展开最后的三读决定是否通过该议案。

原本答应出席昨日新闻会的一位严重受雇主剥削的华裔劳工,最终因害怕被老板发现,以致失去工作而拒绝了与媒体会面的机会。而现场另一位因勇敢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找回自己正当权益的上海移民李惠敏,则大方的与媒体分享了他的成功经验。

原来,在两年前被一间汽车零件厂无端解雇,并拒绝支付任何赔偿金额的他,起初并不知道自己可以申请到失业救济金,幸好在活贤社一名律师的帮助下,他不仅领取到了应得的救济金,还从无良雇主索取回了逾9000元的赔偿金额。

移民华工受鱼肉 教授活例子 俯首为两餐

星岛日报/生意好时每周工作70小时是经常事,为保饭碗,唯有忍气吞声,但到头来生意差时,还是换来雇主一句“你明天不用上班了!”没有分毫补偿,来自中国的移民李惠敏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移民加国前,李惠敏原是上海工业大学机械学系的教授。定居多伦多后,他于2000年进入多市一间华人开设的汽车配件厂工作。李惠敏表示,他在该间工厂一做就做了8年,期间每周要工作70个小时是“家常便饭”,不完成手上工作老板便不让你下班,因此常常要由早上8时工作至翌日凌晨1时。那时为了保住饭碗,只好忍气吞声。

到2008年金融海啸爆发,他工作的工厂生意受到影响,老板向他们表示,将会结束在多伦多的厂房,搬到墨西哥去。

李惠敏初时虽然知道公司会有裁员行动,但想到自己为公司服务了8年,任劳任怨,就算裁员应该也不会是自己吧。但有一天他被老板召见,老板没有任何解释,只叫他“明天不用上班了”。他问老板是不是被解雇,但老板表示不算是解雇,只是叫你由明天起再不用上班。他心中好气,但亦无可奈可,唯有回家。

老板一句话 失业无补偿

李惠敏表示,他对安省劳工法亦略知一二,知道如果不是被公司正式遣散,是拿不到就业保险金(EI),公司亦没有任何离职金赔偿。换言之,老板一句“明天不用上班”就教他白白没了工作,亦得不到任何赔偿。

李惠敏后来找到社会服务机构替他申请到就业保险金,亦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向劳工厅争取索回应得的8千元的遣散费。但他自失业至今两年,仍找不到一份新工作,现时唯有吃老本过活。

李惠敏无奈地表示,像他的情况在华人及新移民工人中比比皆是,他们一来对劳工就业标准法所知不多,就算知道,为生活糊口,也只有任由雇主鱼肉。对这样常被雇主剥削的情况,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实在没法子,为了工作,唯有忍气吞声的干下去。

另外,自己虽然在原居地拥有高级学位及专长,但要从回本行实在谈可容易。最大的困难是言语障碍。他虽然曾是大学教授,但亦只能从事低下的体力劳动工作。目前,他打算报读政府开办的第二培训课程,但最重要是希望早日找到工作养家。

硬啃“给你多少便多少”

星岛日报/现年40岁来自中国福州的郑女士表示,她2006年移居多伦多后,在一间修甲美容中心找到第一份工作时相当开心,但原来上工时她需要缴交400元加币的保证金,而每天工作10个小时,每周工作7天,日薪只得25元。

郑女士称,因在家乡工人亦无什么权益可言,自己又不懂英语,更不熟悉本地的劳工法例,为了急于赚钱供养两名年幼小孩,只好接受“给你多少便多少”的现实情况。

郑女士长期每天工作10小时,没有假期,终于捱不下去,干了两个月便被迫辞工。

她也不知道可以取回400元保证金,直到7月份在唐人街街头接受街访时才了解自己的权益,现透过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取回保证金。

基本劳工权益

据调查显示,华裔移民劳工对自身的权利并不熟悉,现将一些常见的权益列出:

最低时薪:每小时10.25元

每周最高工时:在无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能超过48小时

合资格领取超时薪金:一周内工作超过44小时后的工作时间

超时工作薪金计算:基本薪金的1.5倍

每年有薪假期:两周

年假工资补偿计算方法:年薪的4%

资料来源:多伦多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