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5/袭钓友案被告下月5日宣判

明报/多市以北Sutton镇白人青年涉嫌推华裔钓客落湖,引致打斗、追车失事及该华人的白人朋友终身残废一案,昨天控辩双方已暂订于下月5日,对23岁被告米德尔顿(Trevor Middleton)举行长达1天的判刑聆讯。

被告于上月13日被陪审团一致裁定6项罪名全部成立,其中4项涉及对4名钓友,包括柳若珩、古玛(Shiv Kumar)、霍根(Charles Hogan)和贝里克的“严重伤人”罪;和2项涉及对霍根和贝里克的“刑事疏忽引致他人受伤”罪。

料被告判囚最多不逾10年

检控官吉斯(Amit Ghosh)较早前表示,尽管单是1项“严重伤人”罪的最高刑罚是入狱14年,但他预计法官判被告入狱最多也不会超过10年。

吉斯曾向法官强调,该案涉及种族仇恨成分,被告的朋友曾出庭作供指被告有份推钓友落水,及当时有人说是大家要去“推日本仔落水”(nippertipping)。他要求法官考虑重判刑罚,希望达至10年或以上的监禁期,从而有阻吓作用。

辩护律师洛根(Gerald Logan)则向法官求情,希望姑念被告过往无犯罪纪录。

该案发生于2007年9月16日凌晨3时许,受害人包括有白人、华人和南亚裔人,他们都是朋友,案发时他们结伴到Sutton镇内近Jackson’3 Point湖边的Mossingon Bridge桥上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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