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8/钓友遇袭案:涉袭钓友者否认各控罪

明报/多市以北Sutton镇白人青年涉嫌推华裔钓友落水,引致打斗、追车失事及该华人的白人朋友终身残废一案,23岁被告白人男子米德尔顿(Trevor Middleton)昨天出庭作供,否认所有指控,包括他没有推过钓友落水;在桥边时未有驾车撞受害人的本田思域车;追车时没有尾撞其后失事的本田车;甚至从未听过“推日本仔落水”(nip-tipping)。

检控官吉斯(Amit Ghosh)昨天在庭上质疑被告的口供,指被告说谎,其口供甚至与其朋友的口供也大有出入。

被告作辩护称,当晚其朋友都喝了酒,他则没有喝,故“众人佳醉他独醒”,是其朋友讲大话。

吉斯指被告的朋友弗伦其(Stephen French)数天前才作供称,当弗伦其向中国移民柳若珩及其他钓友查看钓鱼牌时,他相信被告将其中1名钓友推落水。所以,吉斯指被告无可能一直留在其pick-up货车附近。

吉斯又指出,当晚曾乘坐过其中1辆货车的18岁当地女子伍兹(Erin Woods),上周曾作供说,她认为被告的货车撞过柳若珩驾驶的白色本田思域车1至2次,当时被告货车的车头撞本田车的前面乘客车身。吉斯指出,这与被告指是本田车撞他货车的口供也有差异。

被告指当晚见到其朋友佩里(Nick Perry)躺在路上,以为他被钓友打死,故非常愤怒,他曾对正打算离开的钓友问:“你们为何杀死我的朋友?”跟□便开始追车。

吉斯说,当时搭他顺风车的Georgina镇男子韦彼得(Peter Way)上周作供称,他见到佩里的右眼被打伤,流了不少血,但他仍能说话,故他不似已经死掉。

吉斯表示:“若确定他死掉,大伙人不会弃他而去,而纷纷走去追车!”

否认追撞 称想超车截停本田

米德尔顿说,跟□他驾驶其绿色福特F150pick-up货车带头追车时,没有不断尾撞其后失事的本田车,只是曾企图驾车超前在本田车的前头,从而截停该本田车,其间2车一同前进时,更被该本田车以车身撞他的车身。

吉斯在庭上重播从当地1间药房门口保安摄录机拍得的追车情景,质疑就算被告汽车无尾撞本田,但知否追车那么接近也有撞车危险。

被告答:“当时我不知会有危险。”

检控官吉斯问被告对亚裔加拿大人的看法时,米德尔顿回答说:“我不是种族主义者!亚裔加拿大人与正常人一样,而外来人到该镇的湖边钓鱼也不会令我感到不安。”

未听过“推日本仔落水”玩意

被告指尽管未听过“推日本仔落水”(nip-tipping),但他知道nip(诋毁亚裔人代词)的意思。他否认当晚大批白人青年特意到湖边,是为了玩“推日本仔落水”玩意。

居于案发钓鱼地点的当地居民戴维森(Scot Davidson)昨天作供称,当晚他被吵醒后,见到湖边有6至8人围殴1人。他们还一边讲粗口,一边用脚踢该名已躺在地上的人的头及腹部,其后还试图将该人推落水。

居民见货车撞白色汽车

他说,也见到1辆货车撞1辆细小的白色汽车。他便致电911报警。

此外,当晚7名钓友中唯一的24岁华裔女钓友Anna Mark昨天则作供称,当时2名钓友被人推落水后,她和另一名华裔男钓友拉2人上水后,便赶忙收拾鱼具离开。

期间,她只见到其中的南亚裔钓友古玛 (Shiv Kumar)与1名当地男子互推,没见到暴力打斗。

检控官吉斯昨天发出控辩双方同意书显示,本田车不久撞大树全毁,该车后座2名乘客弹出车外,霍根(Charles Hogan)和贝里克(Shayne Berwick)因而受伤。

其中柳若珩的朋友,当时23岁,现年26岁的白人男子贝里克(Shayne Berwick)弹出车外,头部及身体撞中大树而严重受伤,曾在医院昏迷了3个月,他断了10条肋骨。他现在脑部已永久受损,以后要坐轮椅。

被告否认驾车追撞钓客.所有证人作供完毕

星岛日报/乔治亚市(Georgina)闪高湖(Lake Simcoe)推钓鱼客落水及用车撞至两人重伤案昨日续审,案中被告米德顿(Trevor Middleton)作供时表示,他从来没有撞华裔青年柳若珩的汽车,反而对方汽车撞他的车。他亦否认有推人落水。

控辩双方的证人至昨日已全部作供完毕,法官Alfred Stong宣布将案件押后至明日(9日)下午二时,再由控辩双方作结案陈词,然后由法官引导陪审团作退庭商议,直至作出一致裁决为止。

昨日的审讯先由一名女钓友Anna Mark作供。她表示,两名朋友被推下水后,她们一干人就立刻逃走,她的车先离去。所以以后的事她就不知道。直到她接到电话,然后直接去了医院探望伤者。

辩方律师卢根在盘问Anna时,指她知道有事发生,于是匆匆驾车离去。但她否认。

质问被告证供与他人不同

主控官高殊(Amit Ghosh)在盘问米德顿时,质询被告为何他与朋友供词完全不同,这是否他的朋友全部说慌。高殊又指被告以高速追车,具攻击性的行为、无知和愤怒的态度,直接令到汽车撞树,导致一人终身残废。

被告米德顿作答表示,案发当晚与朋友参加私人聚会,其后往酒吧流连,至凌晨一时半左右出外游车河,到过很多地方,沿途都有人上上落落,所以不知道曾经载过哪些人,这些人都饮醉了酒,而他自己则没有饮酒。

最后,有人提议到蓝桥码头再饮。当他们一行三车抵达蓝桥后,三车的人全部下车,他则站在公路旁的草地与女友通电话,后来电话没电,他回到迷你货车中取电话汽车充电器。突然间,整帮人走回货车,并叫他开车,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情。其后有电话通知他Nick Perry留下,于是他们就折回蓝桥。当他抵达蓝桥时,首先见到有两个人在马路上两边架着Nick,Nick满面鲜血,头垂低,他以为他已经死亡。这帮人将Nick丢在马路上,然后上车逃走,于是他开车追其中的一辆白色本田思域,在桥上被本田车撞到前面防撞栏一次。他一直追,但离本田汽车达300尺,直至追到药房附近才接近前车。米德顿企图越过前车,但该车逼近拦阻,两车曾碰撞,最后前车因失控撞上大树。

被告否认种族歧视

主控官高殊盘问米德顿时频频指责他说慌,并质疑为甚么其他证人都没见到曾有两人挟扶着Nick,只有他一个人见到。又指他感到亚裔人士到他的市镇、他的码头、钓他的鱼,所以十分愤怒。米德顿答称他没有种族歧视。

高殊追问被告不留下来照顾朋友,反而高速追截逃离的车是因为想揍钓友一顿。对此米德顿表示否认。高殊又问,被告知不知We’re nip-tipping(玩推日本仔落水游戏)这句说话。米德顿答他从来没有听过。

高殊又称,米德顿在意外后逃离现场,将迷你货车放回家中的车房,再到朋友家,是用陌生电话查询状况。米德顿否认。

致电报案人作证

米德顿作供后,辩护律师卢根再传召住在蓝桥旁边的大卫逊(Scotch Davidson)作供。大卫逊讲述案发当晚被吵醒,于是到二楼洗手间窗口向码头观看,看到一批人在码头打架,于是拨电报警,并看到有4至6人不断拳打脚踢一人。其后打斗到马路上,又见到6至8个人用脚踢一个倒在地上的人,其后看到有车抵达。所有人散开。稍后有一架绿色迷你货车在撞一架白色小车到路边,白色小车调头开走,绿色迷你货车从后追它。

高殊问大卫逊时,问他是否认识米德顿,他称因为米德顿的母亲在咖啡店工作,所以每天都见到她。由于当地为小市镇,所以大家都相识。又谓在事发后镇内很多闲言闲语,就知道米德顿。高殊又指他在与911接线生通话中的对话,与他两天后到约克区警队落口供时不同。在911对话中没有说见到打架中有人拳打脚踢,只说见到一架车推撞另一辆车,有一个青年人被打,他们都饮醉酒等说话,同时旁边有他太太的声音,好似是他覆述太太见到的情况。大卫逊表示他是亲眼见到的。

钓友比域嘉永久伤残

主控官高殊呈交一份本案两名受害人的控辩双方共同承认伤势报告为呈堂证供供陪审团退庭商议时参考。

伤者荷根(Charles Hogan)于2007年9月16日因为撞车交通意外从车牌APXY 185的本田思域中弹出身体受伤。

伤者比域嘉(Shayne Berwick)于2007年9月16日因为撞车交通意从车牌APXY 185的本田思域中弹出身体受伤。

伤势为:

■昏迷3个月。

■头骨破裂,导致脑部永久性受损。

■直至今天仍要坐轮椅及要依靠辅助工具才能行走。

■脑部出血及导致脑部有血凝块。

■横隔膜脱离。

■左胸骨有10条折断。

■左肺被刺穿,要用仪器协助肺部呼吸。

■身体各处有瘀伤。

■要靠呼吸仪器穿过喉咙进食及呼吸。

■不能自制的抖动及失禁。

■预料一生要药物来治疗及支持。

Leave a Comment